首页 -> 2005年第10期

书面语歧义现象及其消除

作者:于万久




  汉语言是非常讲究词序的。同样一些词语组成的话,如果词序不同,所表达的意思就会发生很大的变化,甚至完全相反。这些只是一般情况。在特殊的语境中,往往又会出现一些与常规不同的现象,出现个别“怪句”——其词序颠来倒去,表达的意思却总也不变,即不会产生歧义。请看下面(一)组中的四个句子:
  A、女学生林晨是撒切尔夫人的崇拜者。
  B、撒切尔夫人是女学生林晨的崇拜者。
  C、女学生林晨的崇拜者是撒切尔夫人。
  D、撒切尔夫人的崇拜者是女学生林晨。
  这四句话的指称意义是明白的,所表达的都是一个意思:女学生林晨崇拜的对象是撒切尔夫人。就是说,这里的A=B=C=D。如果以A句为代表,把这句话简化一下,再用抽象的式子表示出来就变成:
  甲是乙的崇拜者。
  按说,这该是一个公式了,甲或乙不论换上谁的名字,都应该出现上述那种A=B=C=D的情况的。但事实却并非如此。我们随便把甲、乙分别换上两个人的名字,比如张山、李明吧,这时的句子就是:
  李明是张山的崇拜者。
  这下,问题就来了:到底谁崇拜谁?不易判断。不妨进一步套上(一)组的句式看,就会变成(二)组中以下四个句子:
  a、李明是张山的崇拜者。
  b、张山是李明的崇拜者。
  c、李明的崇拜者是张山。
  d、张山的崇拜者是李明。
  显然,这里的a、b、c、d四个句子都具有歧义,都可以分别理解为“李明崇拜的对象是张山”或“张山的崇拜对象是李明”。这样,在表意上就不能说四个句子是相等关系了。
  为什么会出现上述的怪现象呢?也就是说为什么A、B、C、D表意明确而同式的a、b、c、d却会歧义丛生呢?原来,这是一种“非语言因素”在起作用。
  非语言因素是指与言语本身相关,虽没经交待而接收者却已经了解了的各方面情况。比如(一)组中的四个句子,正是由于人们都了解撒切尔夫人名望高、影响大,是全世界著名的女政治家,所以一个普通的女学生崇拜她才是正常的、合理的;否则不可思议——靠这样一些常识性的非语言因素的帮助,便使句子的意思固定下来,不至产生什么歧义。而(二)组句中的四个句子,却无法获得这类非语言的常识帮助,人们也就无法弄清到底是谁崇拜谁了。由上可知,非语言因素是可以帮助人们消除歧义的;同时,它又是有局限性的。
  既然非语言因素无法消除(二)组句中的歧义,那就只好在“语言因素”(有人称“句内因素”)方面下些功夫了。
  语言因素是指运用文字符号反映出来的各种语义情况,它包括词义、词序、词的搭配关系及表示语气的各种标点符号等。通过改换句式或词语、调整句子中的词序、增删句子成分及添加标点符号等方法,可以消除许多句子的歧义。如(二)组句子只改动其中个别词语,变成“李明(或张山)崇拜的是张山(或李明)”就行了。
  改换词语主要是指把某词改换成它的同义词,这样既可保留句子原有形式且又便于消除歧义。“文革”中某校曾出现过这样一条标语:“还我上课的权利!”这里的“上课”。具有双向性,到底是指教师讲课呢,还是指学生听课?因为读者不知道写标语的人——即“我”为谁人,便无法得到非语言因素的帮助,也就莫名其妙起来。如果“我”是教师,就可把“上课”改换成“讲课”;若是学生,可改换成“听课”“读书”之类,意思就明白了。再如这样一句话:这一个工人的意见应引起重视。这里的“意见”是指全体(或部分)工人们提的呢,还是指某个工人提的?如果把其中的“个”改成叫“位”或“条”,同样是量词,却不会有什么歧义。
  改变词的排列次序也可消除歧义。如甲给乙的便条上写着:“明天上午我们小组学习。”这是指“我们小组”要集体学习呢,还是指“我们小组”的成员不管集体还是分散的只要学习就行?谁也理不清。其实,这类句子结构不固定的话要说清楚并不难,只要把原话的词序调整一下就行:“我们明天上午小组学习”。
  变换句式消除歧义,也不失利用语言因素的一种好方法。有这样一句话:“……我和我的同伴就在长城上写起诗来。”这话也很费琢磨,问题就在于“在长城上写”:是把诗作刻写在长城的大砖上吗?这样的人确实有;还是即兴挥毫写在笔记本上?如是前者,可将原话改为“把字句”:我和我的同伴把诗写在长城上:如是后者,则需再添些语言成分才好:我和我的同伴在长城上打开本子写诗。
  不少施动和被施动关系不明白的以及结构方式不固定的歧义句,都可通过添加词语消除歧义,如“爸爸要动手术了”,“通知的人没有来”等,都是施动被动关系不明白的句子,可改为“爸爸要给病人动手术了”,“送通知的人没有来”,“医生要给爸爸动手术了”,“被通知的人没有来”。句子“学生家长都到齐了”属结构方式不固定,可添加“和”或“的”,变为“学生和家长都到齐了”,“学生的家长都到齐了”。
  事实上,歧义的消除,各种方法往往不是单一的,可以相互配合使用或“择优录用”。到底哪个方法“最佳”,则要根据表达的需要而定。
  
  单位:山东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第一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