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温暖的感觉从何而来

作者:金立群




  《去康旗镇》是一篇读后让人感觉非常温暖的小说。作品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充满了淳朴民情的东北边地风俗画。那里有好客的小店老板娘小红,见到和丈夫生前同样职业的人,就会感到一种莫名的亲切,好吃好喝的招待,还不收钱;那里有窝窝囊囊躲藏在采金队里的嫌疑犯梁彬,“一个普通的民工,他无意间惹事上身了,他不明原委地逃匿了,最终躲到偏远的地方帮人挖金子下苦力仍旧老实地做人”,而且在知道自己被冤枉后唯一的要求就是能证明他是个好人,“好回家去继续做一个老老实实的好人活在这个世上。”甚至还有那个金把头乔二,体谅梁彬感冒刚好,分派活的时候就让他“别下水了,进伙房帮兰嫂揉馒头吧”。本来给人感觉应该是鱼龙混杂的金矿,在小说里都充满了宁静。再加上小说中不时插入的有关康旗镇和瓦尔咯人之地理、民俗、性格的描写和说明,让整个小说充满了一种未经现代文明污染的淳朴气息。而小说结尾处发生的那起案件,也更加衬托出这块边地本来的一尘不染,衬托出梁彬的质朴——虽然他有点傻,但基本的善恶标准在他心里却没有一点含糊。总之,看完这篇小说,我们会为人性中一些基本的善而感到温暖,如果我们读书更多一些,我们还会将这样的小说和沈从文、艾芜等作家的边地题材小说联系起来,感受到现代中国文学不曾中断的一条健康、自然的溪流。
  但小说之所以为小说,之所以为文学,显然是需要经过审美提炼的。小说的温暖和生活本身的温暖当然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但生活的温暖并不等于描写它的小说就一定给人带来温暖。这里存在一个写得怎么样的问题。《去康旗镇》这篇小说给我们带来的温暖,除了生活本身所赋予它的热量之外,还有自己独特的构思和叙述。
  首先,这篇小说实际上包着一个侦探小说的外衣,叙述者是外出办案的警察——“我们要找的人叫梁彬,在城里西坝区电子建筑工地打工,一年前放火杀人后潜逃”——而侦探小说给人的感觉总是充满了理性、推理和怀疑的,它最大的卖点就是想方设法撕开人的伪装,让读者发现所谓的好人其实都是坏人。但结果呢?小说偏偏没有在侦探小说最擅长的地方设悬念、卖关子,所谓的嫌疑犯其实不过是一场误会。尽管小说结尾处掀起了一个波澜,但从侦探小说的角度来评价,这个波澜也并没有任何曲折晦暗之处。特别是小说结尾处,有两个地方直接安排警察来发出世上还是好人多的感叹。而警察本来是见惯了各种阴谋与犯罪的,是偏于冷峻的。因此同样的感叹,同样的人物,通过这样一种粗看并不协调的故事框架和人物视角表达和塑造出来,自然就比从那些少不经事缺乏阅历的人,或是感情过于丰富容易激动的文人嘴里说出来,而更加具备了真实的震撼和厚重的底蕴,避免了通常这类题材可能让人产生的过于理想主义和不够真实的感觉。
  其二,这篇小说既然有着侦探小说的外衣,安排警察做小说的叙事人,因此整个小说的叙述语调是冷静的、粗犷的、男性化的。小说没有什么刻意的煽情和过分的渲染,表达简洁。用这种冷静客观的语调叙述出来的温暖往往粗看并不炽热,但是却有着持久的热量,就好像一块暗红色的煤,虽然没有火焰,但靠近之后却能感到其内在的灼热。同时从叙事学的角度来讲,小说本身实际上存在一个破绽。那就是小说本来的叙事观点应该是第一人称的限制性叙事,但在讲述有关梁彬的内容时却不知不觉变成了一种全知性叙事。也就是说小说在叙述上存在着矛盾之处。这是一篇在技巧上存在漏洞,或者说是反技巧的小说。但如果不是特意抱着分析的目的来读,我们一般不会察觉到这一问题,我们只会一口气往下读。在这里,小说所表现出的叙事上的“拙”恰恰使作者可以集中他的情感和智慧为我们将小说最核心最感人的部分烘托出来。古人所谓“大礼不辞小让”的道理大概就在这里。
  “去康旗镇”,感受那里的温暖和淳朴吧,怎么去的并不重要,只要你去了就行。那是一种粗糙的,煤一样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