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语文教学的过程与方法浅论

作者:徐德湖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着眼于培养学生最基本的语文素养,“课程目标根据‘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来设计展开。”那么,如何理解作为语文课程目标的“过程与方法”呢?
  方法是学生获取知识、形成能力的门路、手段、程序,是学生学习的方法,是通过教师引导,在学习实践中学会运用的具体的、可操作的方法。过程也是学习方法,指的是学习的程序,即学生运用学习方法展开学习的经过,呈现出来的是自主性的学习方式。将过程分出来,且列在方法之前,是强调学生学会按一定的程序展开学习,在一定程序的学习实践中掌握具体的学习方法,体验学习的过程与个人意义。方法必须借助过程来实现,过程必须依靠方法来展开。
  为何要把“过程与方法”作为课程目标设计的一个维度呢?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活动是人的存在和发展的唯一可能的方式,是个体主体性发展的决定因素。人只有通过活动,才能对客观世界发生作用,才能主动地去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并同时改造、发展、完善人本身。原苏联著名心理学家列昂捷夫的活动心理学理论认为:人的心理发展是在他完成某种活动的过程中实现的,也就是说,人是在活动过程中通过掌握社会历史文化经验促进心理发展的。学习是完善和发展自身的特殊的认知活动,只有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让学习成为学生自觉自主的活动,让学生自奋其力地获取知识,才能真正促进学生的发展。
  语文教学,尤其是阅读教学,学生不是消极地接受文本意义,而是积极主动地发现、构建,甚至是创造文本意义。而且,每个学生的生活经验、知识背景、个性气质都不一样,只有重视学生的独特感受和体验,才能张扬学生的个性,激发学生的创造力。过去的教学中有重结论、重知识灌输和被动接受的倾向,排斥学生的思考和个性,忽视学生的学习实践,剥离了知识与智力的内在联系,压抑了学生的智慧和个性,阻碍了学生的发展。因而,新课程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强调学生获取新知的经历和体验。教师必须把课堂的阅读权、选择权、思维权、探究权、创造权、体验权还给学生,以学生为中心,以学为中心,以学定教,以教导学,以教促学,以教服务于学,而不能以知识的灌注取代学生的实践,以自己的理解替代学生的体悟。而实现这一切的前提条件是,学生必须掌握一定的认知过程与方法,学会学习。
  苏霍姆林斯基说:“按我们的观点,只有当知识变成精神生活的因素,吸引人的思想,激发人的兴趣和热情的时候,也才能称之为真正的知识。”学习方法也是一种知识,只有在学习实践中体验、总结、运用,自主构建,成为获取知识的工具,成为学生的精神生活的一部分,才是真正的方法论知识。“过程与方法”的自主构建始终融会在对文本的理解、感悟之中,它和“知识与能力”的形成、“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提升,相辅相承、相互促进,不仅增进、强化了学生学会学习、成功学习的体验,而且可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方法、习惯、能力和兴趣;培养学生的元认知能力,即对认知过程本身的一种认知能力,引导学生从“过程与方法”的视角对学习进行正确心理归因,促进积极自我意识的发展,促进主体性的发展。唯有把“过程与方法”作为课程目标设计的一个维度,才能构建立体化的理想课堂目标体系,真正保证学生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全面的语文素养。
  如何设计“过程与方法”的目标呢?我想有四个基本要求。如契诃夫的《变色龙》,“过程与方法”目标可设计为如下所示:①诵读、体会、揣摩人物语言,感受奥楚蔑洛夫的形象;②根据人物性格特征,联系小说创作背景,探究小说主题。现以此为例加以说明。第一,目标必须以学生作为行为主体。例中“诵读”、“体会”、“揣摩”、“感受”、“探究”的行为主体都是学生,而非教师;教师的“施教之功在于启发、引导、点拨、开窍”(于漪语)。第二,目标必须由学生自我实现。例中学生在“诵读、体会、揣摩人物语言(对比写法从属语言描写之中)——感受人物形象——联系背景探究主题”的学习过程中,运用并学会“体会语言”、“感受人物形象”、“探究主题”的一些基本的方法。这是学生可以在学习实践中自我构建、自我实现的一定的过程与方法目标。第三,目标必须具体明确可操作。例中学生诵读、体会、揣摩人物语言即可抓住对比手法,感受主人公情感态度变化,归纳出其见风使舵、媚上欺下、趋炎附势的性格特征;结合背景,可探究出作者所要表现的沙俄专制统治黑暗腐败的主题。目标的设计具体明确可操作,目标的实现可观察、可评价。第四,目标必须让学生抓住重点、学有所得。分析小说人物形象、探究主题的方法可谓林林总总,例中学生整个学习过程的重点是通过体会、揣摩人物语言,感受人物形象,探究小说主题,不求面面俱到,而是因文制宜,突出重点,确保学有所得。
  “过程与方法”目标的设计,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偏颇。一是颠倒行为主体。二是行为主体混乱不清。三是长短目标混淆。四是混淆目标维度。五是表述空泛不具体。诸如这些认识上的偏颇,应该认真探讨,加以改进,其中的关键是要突出学生作为行为主体的自主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