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特殊时代的特别父爱
作者:梅金梅
文章采用倒叙手法起笔,以想念我的父亲总是“从他对我的痛打开始的”为总提纲领,为下文洒开笔墨,恣肆汪洋地叙写父爱搭好了框架。
文章共写了“我”两件挨打和一件该打而未挨打的事。第一件是“我”七八岁读小学的时候偷了钱买烧饼吃,第二件是“我”十岁前与同学偷黄瓜,第三件是“我”越过十岁时偷公社干部的刮脸刀骗父亲说是捡来的而没有挨打。乍读起来,全篇没有精彩的警句,也很少有环境氛围的艺术描绘,似乎平平淡淡,语不惊人;实际上它以“直说”见长,指事状物,浅切形象,信口信手,率然成章,言近旨远,发人深省,别有一种“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的文趣。
先看第一件事。“我”只不过是从父亲那儿偷来几块钱的“角票儿”,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各用一毛钱买了一个烧饼吃,却遭到父亲“记不得多少耳光”的痛打,这就不能不引起我的思考:作为生“我”养“我”的父亲,怎么这样粗暴无情?斟酌之余,恍然大悟:原来父亲是以“痛打”“我”的方式倾注其爱的——教“我”做一个诚实之人。如果行文至此嘎然而止,只不过是“下里巴人”,难入散文艺术的堂奥,且看下文“说我偷了全部买了烧饼吃去了,然后,父亲就不再说啥了,把他的头扭到一边,不看我,也不看我哥姐姐们”。当父亲听说“我”偷钱是为了买烧饼充饥时,他的心不正像刀绞一样痛苦吗?作为维持一家生计的父亲,却不能让妻儿老小过上温饱的日子,他是感到多么的惭愧和无奈啊!父亲的这一痛打除了教“我”以人品之外,不也绾结着深沉的历史感慨吗?
作者在叙写第二件事的时候,粗粗看来,只是近承上文,再加推敲又可发现,作者巧妙地把观察的视角从家庭转向社会,由点及面,纵深发展浑然无迹,偷人家地里的黄瓜本算不了什么大事,可作案的几个同学之中有人却偷了“人家一年口粮”的“那一季瓜钱”,作为善良正直的父亲怎能容忍,怎不怀疑有偷钱前科的“我”呢?“父亲劈里啪啦地朝我脸上打,直打得他没有力气了,气喘吁吁了,才坐下直盯盯地望着我。”孩子们为什么偷黄瓜?是嘴馋吗?不,是饥饿难捱呀!少不谙事的孩子偷钱的行为和杜甫笔下的“南村群童”抱跑茅草是多么相似!“不因困穷宁有此?”如果孩子的家庭不是十分困穷,怎会偷人家的瓜钱。作者正是以这种锐敏的观察力捕捉生活中某些不大为人重视的动作和事理,折射出那个时代的社会现实。虽然这次父亲是误打了“我”一顿,但“我”又从挨打之中体会了父亲的另一种爱——教“我”做一个有爱心的人。在叙写这件事的结尾时,作者写道:父亲“坐在院落里,孤零零地坐在我跪过的石板上的一张凳子上,望着天空,让夜露潮润着,直到我又睡了一觉起床小解,父亲还在那儿静坐着”这一白描式的勾勒,不正是父亲那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的优秀品质的真实写照吗?人生沧桑,历史感慨,正是在这种特定的环境里,唱然生慨,久久萦回,正是“从静悟中得之,故语淡而味终不薄”(沈德潜语)。
作者在叙写第三件事的时候,似给人一种突兀之感,因为前两种都写“我”挨打的事,这件却未挨打,细加揣摩这宕开的一笔,正是本文结构之所以紧密的秘密所在。如果说前两件事是“我”想父亲的“果”,那么这件事就是“我”想父亲的“因”。父子之爱在这里交汇,父子之情在这里攀升,从而构成了“我”想父亲的感情基础,开启了“我”想父亲的动力之源,点燃了“我”想父亲的不灭之火。试想“我”把偷来的刮脸刀送给父亲,欺骗了父亲,躲过了挨打。这件事值得一写吗?“善言情者,吞吐深浅,欲露还藏”(陆时雍《诗镜总论》)作者在文中这样写道“十余年后,我当兵回家休假时,看见病中的父亲还在用那个刮脸刀在刮脸”,这就不难看出,父亲对“我”送的刮脸刀的珍视,正是对“我”的情感的珍爱。当“我”提出给他捎一个新的刮脸刀时,父亲却婉言谢绝了。这一个细节描写不正是父爱的又一体现吗?——教“我”做一个节俭的人。接着作者又把写作重点转到另外一个细节上:当“我”告诉父亲“我”的小说在《百花园》杂志上发表了,“家里墙上糊的报纸上,正有目录和我的名字”,父亲便把刮了一半的脸扭过来,望着我的手在报纸上指的那一点。“我”当兵在部队十多年,很少与父亲见面,直至两年后因父亲病故才回家。在收拾他用过的东西时,“我”看见了那个刮脸刀静静地放在家里窗台上,那登了《百花园》目录下的“我”的名字下和“我”的名字上,却被许多的手指点点按出了很大一团污渍,差不多连“我”的名字也不太明显了。作者为什么芟夷枝蔓,舍弃那些别情依依、别后思念等等一般的琐事而细写这一情节呢?这又是值得我们捉摸的地方。这一细节是父亲伟大人格的写照:纯朴、憨厚的父亲的内心世界里同样充满着浩瀚的慈爱,弥漫着醉人的芬芳。
单位:湖北孝感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