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庄子生命观念解析

作者:黄 萍




  庄子是先秦时期重要的思想家,他对生命有自己独到的理解。庄子追求人的自由独立,他提出了理想人:“真人”,人格独立、精神自由、生命放逸。这种人格精神的构建必须经历“无名”、“无功”、“无己”三个层面的积淀升华,通过主体的“心斋”、“坐忘”、“致虚极”而逐步完成。主体精神在这个过程中完全实现了本体性超越,人格得以独立,精神得以自由,生命最终得到放逸,合于自然,合于道,实现了天人合一。庄子的这种生命观念于我们的人文精神构建有重要意义,今天的人文精神因为种种原因有所缺失,很多人往往在物质生活的追求中、在沉重的工作和社会压力中丢失自我,失去人格独立和精神自由,而关系到社会国家未来命运的教育也受到很大的影响,教师、学生群体中人文精神缺失比较严重。所以我们再来学习《庄子》,对庄子生命观念进行解析,就具有重要意义。
  
  一、阐释“虚静”
  
  虚静说源于老子。老子论“道”,“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博之不得”(《老子·十三章》),“道”是一种无所不包的和谐境界,无声无形,无知无欲,无为而无不为。老子希望回到无知无欲天真无邪的自然状态,回到“道”中,唯一的办法就是精神绝对净化,即唯有“致虚极,守静笃”(《老子·十五章》)方可至“道”。虚内,则神清气爽;静外,则无知无欲。精神净化,绝圣弃知,则可达于“道”的和谐境界,从而悟“道”,得万物之本。庄子继承发展了老子的虚静观念。《天道》中有“夫虚静恬淡,寂寞无为者,万物之本也”。另有“以虚静推于天地,通于万物,此之谓天乐”。庄子对虚静说的发扬,从精神上构建了一个自由王国,生命主体在致虚静的过程中完成了精神上的超脱,作为主体的人便处于自由状态,处于超越状态,生命亦获得自由。虚静说最根本的内容在于庄子对人格修养、人格精神的重视,庄子通过虚静,净化人的心灵和精神,把致虚静作为人格修养的最高境界。
  庄子在精神净化过程中进一步提出了虚静说的两个重要概念:“心斋”、“坐忘”。通过“心斋”、“坐忘”,通于道之本体,进入精神领域,作为主体生命的人得到自由,从而悟道、得道。庄子的“心斋”、“坐忘”强调个体人格精神的自由,注重个体的自我精神超越,物我两忘,心灵得到解脱而升华。它们是庄子根据人类生命活动的两种状态——行和止——而设计的两种悟道法门:在行动中的心性工夫称作“心斋”,它总是和感性实践活动密切相关,并在这些活动中达到逍遥自适之境;静止中的心性工夫称作“坐忘”,它是脱离现实活动的精神沉潜,在寂思中去知去欲,最终达到物我两忘。“心斋”和“坐忘”,虽然在悟道原则上都以虚静为宗,但在方法上可以说是对立的:“心斋”是从有为入手,而后内化为体验;“坐忘”是从无为入手,究竟超然有得。二者合璧即为逍遥。虚静不是虚幻,而是主体排除一切有意识干扰,使精神超脱于外物与现实的种种束缚,从而进入一种无功利的审美境界,精神处于绝对自由状态。庄子哲学是人生哲学,道的境界亦是庄子的人生境界。他关于人生理想的生命自由、人格独立观念是在“心斋”“坐忘”中通过主体意识在精神中的超越来完成的,由虚静通达生命自由之境,求虚静成为生命自由的实现途径。
  
  二、“虚静”的具体显现
  
  以虚静通于自由之境具体可分为三个层面。《逍遥游》:“若乎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之语。“至人”、“神人”、“圣人”乃庄子对人的类称,指得道之人,指精神自由、人格独立的人。通过“无名”、“无功”、“无己”,忘掉功名,忘却现实,忘却自身,解除各种束缚,达到个体与社会、人与自然、主观与客观的和谐,使主体达于虚静之境,从而成为“至人”、“神人”、“圣人”,于此,庄子完成了人格精神的构建。
  “无名”即不“以天下为事”(《逍遥游》),不求为天下的虚名。只有“无名”方可忘记虚名,抛弃世间世俗名利,方可“心斋”“坐忘”,达于虚静之美。
  “无功”亦即无为,不“以物为事”(《逍遥游》),一切顺应自然规律,无为而治。因而,庄子主张“无为谋府,无为事任”(《应帝王》)、“无以人灭天”(《秋水》),人免于物累,求“无功”,必将获得比“无名”更大的自由。
  “无名”、“无功”尚不能达到绝对自由,仍有所束缚,因而必须上升到第三个层次:“无己”。“无己”即忘掉自身形体,精神得到彻底解脱,实现无限的自由,生命最终达于自由之境。
  以上三个层面的根本都在忘,只有排除一切干扰,抛弃世俗社会名利甚至形体,保持精神的自我超越,才能进入人生最高境界,“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刻意》)。只有“无名”、“无功”、“无己”,才能“致虚极,守静笃”,呈虚静之境。
  
  三、自由人格精神的构建
  
  何谓自由?自由就是主体通过一定的精神修养而化解主观与客观、自我与非自我的矛盾,获得一种精神的境界。人得到自由,便得到幸福。自由有相对和绝对之分,相对自由是借助外在条件而获得有限自由,绝对自由才是无限的自由。超越世俗社会是一种精神的自由,是圣人追求的自由,是真正幸福的自由,可以达于“至乐”。这种自由必须经历“坐忘”“心斋”,经历主体虚静之境,在人的精神上呈现一种理想生命的自由状态。庄子追求的这种自由须“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逍遥游》),是只有“至人”、“神人”、“圣人”才能达到的自由。
  庄子认为,人必须依靠自己的天性去自由生活,“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秋水》)。庄子看似对人的远离实则关注人类。他回归自然的终极目的在于个体意义上人格理念的构建。这种人格理念要求精神绝对自由和心灵彻底释放,合乎天道。从人的自然本性出发,回归人的自由和人的独立,人从精神上得到自由,在无意识中“坐忘”、“心斋”,“致虚极,守静笃”,涤除一切欲念,体道悟道,从而达于“天乐”,回归天地之境,得到精神上的自由和人格的独立,达于无物无我、即物即我的超现实境界。庄子对达此境界的人称为“真人”,“真人”是庄子理想人格的代称。
  “古之真人,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大宗师》),真人精神平静,心性宁和,“致虚极,守静笃”。真人顺应自然,自适其性。真人目无所见,耳无所闻,心无所知,精神完全处于虚静状态。真人与道同一,不刻意追求。庄子写了大量“真人”,甚至写了兀者王骀、申徒嘉、叔山无趾等几个肢体残缺、畸形怪状的人,但他们都是“真人”,其精神和内在品格合于庄子的独立人格精神,因而得到庄子的大力褒扬。
  庄子生命自由观念是精神性超越的生命美学,生命个体价值在这种超越过程中得以充分实现。作为主体的人在现实中生存又超越现实生存环境,经过“心斋”、“坐忘”、“致虚极”,在超越中完成生命的积淀,达于生命自由之境,从而完成庄子人格精神的完美构建,成为“真人”、“神人”、“圣人”。个体生命也就能“逍遥游”。
  
  四、自由生命观念的形成
  
  庄子生命自由观念的产生源于庄子对生命的困顿。庄子从生命的困顿中挣脱出来,在精神境域中完成生命主体的超越,人合于道,天人合一,从而获得生命的自由,实现个体生命价值。关于庄子,历史上的记载很少,从他的著述中也难全面了解。学者崔大华提出了庄子本是楚公族后裔的观点,如果这个观点成立,那么,我们不难理解庄子作为一个流浪贵族的生命感伤情绪。《庄子》一书汪洋恣肆,没有丰厚的生活经历和人生体验是难以写成的。庄子生活的时代,文士纷纷著书立说,奔走游说,雄心不已,而庄子却避而隐,形成一套无为哲学,追求精神境域的自由,追求个体生命价值,追求生命的自然本真状态。可以想见庄子必定受到过重大的打击,其人生经历必定是痛苦而复杂的。他一生只做过漆园吏,恐被现实异化,就只好追求主体精神的自由来抵制现实的冲击。庄子对生命的感伤主要表现为对生命的悲剧性感受,他认为“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大宗师》)。庄子对生命的困顿和感伤是现实生活在生存困境作用下的结果,这种情绪导致庄子对现实人生、对现实生活产生深度绝望,于是他只有在精神上超越现实人生,追求一种幸福的自由生命形式。他希望寻找到真正的生命意义,摆脱意识躯体等种种主观与客观限制,进入一种绝对自由的生命体验中,实现个体生命价值。
  战国群雄争战,人民流离失所,饱受战乱,庄子也深受其害,故对国家、王道有了怀疑,认为辅助国君只会成为工具,“为有国者所羁”,失去个体的独立自由,而并非真正建功立业。个体价值的实现只是虚假行为。他认识到文明的异化,世人人格精神的失落,生命本真的失去,儒家仁义道德服务于统治者,驾驭人民,剥夺人的精神自由和人格独立。所以,当楚王用重金聘他为宰相时,他避而不就,而是在自己的精神境域中超越功利、生死、意识,在超越中体验自由生命的乐趣,尽养天年,做一个“真人”。
  庄子的生命困顿是现实社会的产物,庄子对生命的悲剧性感受,并非使他成了一个真正的悲观者,逍遥避世。庄子主张淡而无为,实为关注个体存在,主张“离形去智”,实际是关注个体内心的精神体验。在这种体验中进一步摒弃情感和自我意识,进入一种自我无意识境界,个体就返回了自然本真状态,自由生命就最终得以实现。庄子积极地寻求真正的生命出路,其精神上的超越把作为主体的人从生命困顿中释放出来,在内化中与道合一,通过“心斋”“坐忘”,通过虚静达于自由之境,其关注的落脚点仍在个体生命价值的实现。其人格精神、生命自由观念强调自由、独立、放逸。他从人的精神世界和个体人格独立来理解生命自由的意义和价值,认为人只有超越现实,超越生死,超越世俗观念和习俗,经过“无名”、“无功”、“无己”、“心斋”、“坐忘”、“致虚极”,才能成为“真人”,进入逍遥境界,“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逍遥游》)。
  
  单位:湖北民族学院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