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陋室·丝竹·琴
作者:赵剑华
丝竹,指弦乐器和管乐器或琴瑟、箫管等乐器本身没有什么错。“丝”与“竹”本是我国古代乐器分类法中的两个种类。《礼记·乐记》里说:“金石丝竹,乐之器也。”问题是这里显然这里不能作具体的乐器解,仅是泛指音乐而已。《高级汉语大词典》说,丝竹泛指音乐,如“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但是笼统的将“丝竹”理解为音乐也是值得商榷的,因为下文还有一个“可以调素琴”在那里。如果说“丝竹”是乐器,那么素琴是什么?难道“素琴”在编辑们的眼里就不是“乐器”?难道“调素琴”就不是“乐器奏出的声音”?如此前后矛盾理解让学生何去何从?
因此这里有必要说清楚“琴乐”与“丝竹乐”的区别。有人以为琴乐是雅乐,丝竹乐是俗乐,我以为可为一说,至少比原来的糊涂解释要好得多,因为它至少可以说明作者的雅趣。问题是琴乐为何是雅乐,丝竹乐为何是俗乐?说琴乐是雅乐,丝竹是俗乐也许在于有人误将“丝竹”简单等同于“江南丝竹”造成的。
其实“丝竹”与“江南丝竹”两者不完全是同一回事。据目前的研究来看,“丝竹”的历史远比“江南丝竹”来得悠久。“丝竹”作为乐器远在周代之前就已经出现,在周代“丝”与“竹”己成为“八音”之二。而“丝竹”作为一种音乐演出形式,早在汉乐府以及魏晋以来的诸多文献及文学作品中就有记载。《晋书·乐志》中说“丝竹更相和”,欧阳修《醉翁亭记》“宴酣之乐,非丝非竹”更是广为人知,可以说“丝竹”是一种很能代表我国传统音乐的古老艺术形式。丝竹在长期的发展演变中生成了自己独特的音乐品质:一是曲调轻快愉悦,二是音响柔润调和,三是演奏精致细腻,四是个性秀雅清澈。比较而言,“江南丝竹”出现的时间要迟得多了。我们现在讲的“江南丝竹”专指清中后期流行于江苏南部、上海、浙江西部一带的器乐曲,乐队以丝弦和竹管乐器为主。江南丝竹最初是在农村中流行的,作为民间艺人自娱与人助兴消遣的一种手段,乐曲多来自于民间婚丧喜庆和庙会活动的风俗音乐,常用锣鼓,气氛热烈,风格简朴。从这个角度而言,“江南丝竹”的确有“俗”的成分在里头,具有浓郁的中国传统“俗文化”的特色,我以为有人将《陋室铭》中的“丝竹”简单等同于俗乐大概来自于此。而流行城市的,风格则完全不同,多典雅华丽,清新幽雅,流畅柔婉,旋律精美。由此可见,“丝竹”与“江南丝竹”或许有渊源承继的关系,但毕竟不是同一回事,不仅有时间上的代差,而且也有形式上的差别,更有音乐性质上的迥异,把“丝竹”简单化的理解为“江南丝竹”,以此来支撑“丝竹”是俗乐的观点显然是不全面的,也是不科学的。
那么刘禹锡为何青睐“琴乐”而鄙薄“丝竹乐”呢?要弄清这一点,我们还得从琴的音乐性质、文化意象以及琴与中国古代文人的关系说起。琴是中国最古老乐器之一,因其古老而有七弦,现代多称之为古琴或七弦琴。伯牙、子期“高山流水遇知音”中的琴即古琴。关于古琴的历史可上溯至三千多年前,它伴随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而成长,而主导传统文化的儒、释、道文化对琴的成长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琴已经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典型而又独特的载体。《五知斋琴谱上古琴论》中说“琴制长三尺六寸五分,象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年岁之三百六十五日也。广六寸,象六合也。有上下,象天地之气相呼吸也。其底上日池,下日沼。池者水也,水者平也。沼者伏也,上平则下伏,前广而广狭,象尊卑有差也。上圆象天,下方法地。龙池长八寸,以通八风;风沼长四寸,以合四气。其弦有五,以按五音,象五行也。”由此可见,古琴本身的制作就是取法自然,体现着自然之美及哲学之思。儒家思想对古琴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把古琴视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和道德工具,认为琴上圆下方,加上额、颈、肩,象征着天、地、人,是天人合一的体现;七弦宫、商、角、徵、羽、少宫、少商分别代表君、臣、民、事、物等,加上古琴音域宽广,音响深沉浑厚,韵味古朴苍茫,具有传统君子的谦和之风,在儒家看来琴不仅是一种乐器,更是君子道德时尚的象征。道家思想则主要体现在古琴的制作与琴乐的创作上体现对自然、质朴、简淡、超脱风格的追求。《陋室铭》“调素琴”的“素”就是一个明证。可以说琴乐“中正平和”、“清微淡远”的审美情趣,是传统儒、道思想在古琴音乐中统一、结合的体现,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琴对中国古代文人而言已经远远超越了简单的音乐上的意义与价值,而成为中国文人高雅文化和理想人格的象征,所以它成为“八音之首”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所以我说刘禹锡可以没有丝竹,但不可以没有琴。有琴的刘禹锡不会孤独的,有琴的刘禹锡不会空虚的,有琴的刘禹锡不会低迷。有琴相伴,刘禹锡才能在落魄失意之时找到精神和灵魂的平静和安宁。
单位:浙江东阳市吴宁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