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8期

小说与毛毛虫

作者:金立群




  一篇好小说,有时候并不一定需要得到你的喜欢。你甚至可能会讨厌它。只是当你仔细琢磨自己为什么会讨厌它时,你可能会发现那完全是出于非文学的原因——因为你非常讨厌那里面的主人公,比如这篇《重新妖娆》。
  说句实在话,我不喜欢《重新妖娆》,因为我不喜欢米樱子,不喜欢贾如男,不喜欢胡海,也不喜欢蓝乔。不喜欢的原因就是觉得他们都太做作。米樱子和蓝乔都是那种耽于幻想的小资型女人,尽管蓝乔比米樱子似乎更能“看透”一些东西,但这种“看透”实际上也多少有点故作高深的味道。贾如男和胡海则都属于那种偏执的小丑型男人。特别是胡海,满脸沧桑的样子,将野外游逛的经历变成了炫耀于都市的独特资本,如果他真是一个流浪者,那么他就永远不要回到都市。
  总之,这些人在都市里也许都有体面的职业或动人的光环,但他们实际上只是一些空洞的躯壳,就好像额头明明已经满是沟壑,却拼命要朝自己身上涂脂抹粉。
  所以“重新妖娆”才成了他们的渴望与行动。米樱子要去找另外一个男人;贾如男要找另外一些女人;而胡海表面怪异的生活方式又未尝不是他在追求“重新妖娆”——因为受到过什么刺激才变成这副“沧桑”的样子,小说没有交代并不等于就没有;只有蓝乔有点例外,不过也许那只是她还没有发现“重新妖娆”的机会而已。
  当然,“重新妖娆”的目标重点集中在女主人公米樱子的身上,而且她结尾的怀孕似乎更使这“重新妖娆”有了一个光明的未来。然而也许她的孩子又是一个小米樱子,那么所谓的“重新妖娆”就不再是新生,而只不过是一次无谓的轮回而已:“坐在远方,仿佛新拔了一颗牙,空空荡荡的疼痛。用不了多久,一只小小的喙会啄破我的身体破壳而出。他(她)也许还会重复我的故事,重新妖娆。”
  总之,“重新妖娆”和“重新年轻”、“重新美丽”不一样,这里充满了暧昧,充满了一种刻意的自我打扮和自我标榜,给我的感觉并不那么舒服。这种暧昧的情调似乎在现代社会渐成主流。在网络聊天室里,在暧昧的咖啡厅里,如《重新妖娆》这般跳跃、晦暗却又不时冒出一些机锋和趣味的语言、叙述正大行其道。在这样的场合,所有的叙述能听明白个大概也就不错了。在这里,语言、叙述的目的其实不再是为了清晰的表达什么,而只是为了渲染出某种暧昧的氛围和情调所添加的调料。而阅读着表达了这种暧昧情调的小说,我们就不能指望像过去听广播评书、小说连载那样获得一个清晰的故事线条,就不能指望听出什么明明白白的“内容”和“主题”。我们需要品味细节和情调,品味含糊,品味暧昧。
  我个人并不喜欢小说里的主人公,因此我也不喜欢这篇小说的叙述方式、语言风格和整体情调。这完全是出于非文学的原因。我看出这小说里有许多刻意的模仿,模仿福克纳的多角度叙事,模仿意识流,模仿魔幻现实主义的意象,模仿先知的箴言警句,模仿精致的纯情也模仿粗人的插科打诨。但是这种模仿,或者说浅薄的自我打扮不正是我所不喜欢的那类人、那类场合、那种精神世界的说话方式吗?而所有那些被模仿的先锋、叛逆、高瞻远瞩、青春与大众的粗言鄙语不正是在模仿中沦为了小资情调的装饰品吗?这篇小说其实不错,不错之处就在于它在一种具体的无所表达的背后实际上表达出了我们这个时代一部分人精神世界的真实存在。打个比方说吧,如果我不喜欢毛毛虫,那么我也不会喜欢一幅真实描绘出毛毛虫的画。但是我却不能否认这幅画的高超,我越不喜欢这幅画,就越说明它是一幅好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