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9期
作文评价要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作者:孙伟兰
作文的个性化评价要促进学生的发展,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其具体内涵。
第一,作文评价要促进学生个体生命的和谐发展。
作文教学及其评价当然要让学生知道“写什么”、“怎样写”和“怎样写好”,但同时还要让学生清楚地正确地知道“自己是为什么写”,“以什么态度写”。后两者比前三者应该更重要,所以教师要使学生从生命长远发展的高度认识到写作不仅仅是为了考试,为了升学,更重要的是为了自己生命的存在和发展而向他人表达自己的真实认识和真情实感。要尽量从学生发展的角度进行教学设计和教学评价,使学生在写作过程中消除消极对立情绪,唯有将这五个方面和谐统一起来,学生的作文个性和个体生命才能得到和谐发展。
第二,作文评价要促进学生个体生命的自主发展。
要自主,首先要有自由,自由是个体生命发展的第一条件。当今,我们的作文教学和作文评价对孩子们自由的限制过多,固定的话题限制了学生自定写作内容的自由(偶尔限定当然有必要,但必须保证有时间有空间给学生自由创作);崇高、光明、美好的主题限制了学生立意的自由;千篇一律的结构模式、表达技巧限制了学生个性化表达的自由;教师一支笔一言堂的指令式评价语言更让学生毫无自由可言。没有了自由,又何谈“发展”与“创新”呢?
为促进学生个体生命的自主发展,中学生作文评价就要冲破“典型性原则”的束缚。
文学创作是写作的高级状态,文章习作则是写作的基础阶段。所谓“典型性原则”,就是“文艺作品中所反映的生活,可以而且应该比普通的实际生活更高,更强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因此也就更有普遍性”。它要求文艺工作者对现实生活中的素材进行选择、提炼、集中、概括,描写出能够体现社会生活某些本质规律的典型事件、典型环境,塑造出典型形象。“典型性原则”无疑是文学创作最重要的原则之一。但是,将典型性原则“迁移”用来指导中学作文写作显然是“张冠李戴”之举。不幸的是,它竟阴差阳错地成为中学作文教学必须面对的事实。曾几何时,文学创作上的不少术语,如“主题”、“题材”、“技巧”之类,被不知不觉地引进了中学作文教学的课堂。语文教师用这些术语来指导学生的作文,评价学生的作文,让人担忧的是,在作文指导中,“典型性原则”又被更狭隘地定向为正面立意,于是崇高、光明、美好等主题先入为主,直接导致了命题上的“大而化之”,选材上的“如雷贯耳”,构思上的“高瞻远瞩”等等,于是,学生写出的作文也就成为“无我之文”、“无物之义”。像感伤、畏惧等学生正常的情感形式,因有“颓废”、“消极”之嫌疑而都被拒之门外,如此,还谈何情感体验、个性写作?
所以,作为中学生个性化作文,我们应允许其思想内容的“稚嫩”、“肤浅”,应允许其表达形式中的“朴拙”、“瑕疵”,只要能够表达出其真实体验和真情实感,就应得到教师的尊重和鼓励。这可能是对传统价值评判观念的“叛逆”,但正是这种有别于传统价值评判观念的“叛逆”,却真正体现了学生一种纯乎自然的真实和昂扬的生命活力。所以,我们要善于尊重、关爱、诱导学生作文。尊重在于尊重原创,肯定朴拙;关爱在于呵护童真,宽宥缺陷;诱导在于巧妙的校正。只要符合学生的社会阅历、适应学生心理发育、切合学生智力水平,只要是学生本乎心、发乎情的文章都是值得肯定的,我们不可求全责备,正如柳斌同志所说“是真就好”、“有情则佳”、“扬善更美”。
第三,作文评价要促进每一个学生个体生命健康地发展。
如果有一天,学生们有自由了,也可以自主了,知识和能力、认知与情感的发展也相对和谐统一了,这并不意味着教育的终结。因为孩子们的身体可以自然地长大成人,但他们的心理却不能自然地长大成才。认知和情感的和谐、自由与自主的发展,都还需要正确的教育和引导,生命才能健康地生存、成长和持续发展。李镇西在《发展与教育》中提到德育过程中教育者的“引领”主要体现在“方向的引领”、“人格的引领”、“精神的引领”、“人生的引领”四个方面,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学生个体生命的健康发展。鼓励学生写出真情实感,并非忽略对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引导,而是将人格教育与作文教学巧妙结合,引导学生思考关于真假、善恶、美丑的标准,促进其个性向健康的和谐的方向发展。面对学生独特却失之偏激的见解、情感,真挚却流露出消极颓废特征的人生价值取向,面对一些或因刻意追求另类故作惊人之语,或因思想稚嫩思虑欠周的种种伪“个性化”观点,真正民主、平等、宽容的教师更能摆正自己的态度,他能冷静对待,巧妙引导,既保护学生的积极性,又能给其正确指导,以将学生的个性引向和谐、健康的方向。
单位:湖南浏阳市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