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9期
“国人”指谁
作者:史 祥
西周实行分封制,周王把同姓王族、功臣、谋士和古帝先圣的后裔分封到各地做诸侯,建立诸侯国,以拱卫周王室,史称“封建亲戚,以蕃(藩)屏周”(《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这里的“封建”就是“封邦建国”之意。诸侯国内也实行分封,诸侯将土地分给卿大夫,封地称为采邑,卿大夫再分封给士,封地称食地,士是最低层贵族。《说文》段注:邦,国也。邦国互训。《周礼》注曰:大曰邦,小为国,邦之所居亦曰国。《论语·季氏将伐颛臾》:丘也(孔子自称)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注曰:王、诸侯国的都城称国,卿大夫的都邑称家。由此可知,周厉王住的王都(京师市)也是“国”。
西周由于采用分封制,就形成了上自周天子下至士的宝塔式的奴隶主统治机构,而诸侯国就是西周在各地建立的统治奴隶的据点。这些据点又都包括“国”和“野”两部分。从行政区划看,“国”就是指王城(包括周王和诸侯国的国都)以及相连的“四郊”之地。“野”是指郊外到边境之地。从居民身份看,住在野的叫“野人”,野人是被统治阶层,主要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家族奴隶——庶人。住在国中的叫“国人”。国人是统治阶层,包括贵族和平民。平民是从周族本身分化出来的一个阶级,他们有的住在城内,有的住在郊区,是“国人”中的基本群众。他们“十夫有沟”(《周礼·地官·遂人》),也就是说国中平民拥有份地,不过收入要上交国家十分之一,即孟子所说“国中什一使自赋”。
其实,住在“国中”的还有其他人。
西周实行宗法制度,确立了社会上的等级制度,一般分为天子、卿大夫、士、庶人、工、商六等。等级制度十分森严,不可逾越。西周的手工业和商业完全被周王和贵族垄断,即所谓“工商食官”。在“国中”,官府设工正、陶正、车正等官职,管理手工业和商业,工匠和商人多为官奴隶,生产场地派有监工。产品是为奴隶主贵族直接服务的,因而这些“员工”也住在“国中”。但奴隶是当时的商品之一,五名奴隶才能换到“匹马束丝”,可见价格之低廉,工商奴隶的等级还不如“野人”,可见地位之低贱,根本没有机会“道路以目”,因而不能纳入本文中的“国人”范畴。
综上所述,本文中的“国人”确切地指:住在王都镐京城中及四郊的广大平民,理论上讲,周厉王也是国人,但自然不在本文所指的“国人”之中。
单位:江苏句容市第三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