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2期

“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失败案例分析

作者:田仁萍




  新课标指出:“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个性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这是历史性的变革,是时代发展的新需要。其中,“自主、合作、探究学习”这一理念更是得到了广大一线教师的欢迎。但在对这一理念的具体教学实践中,我们不少教师却出现了一些错误做法,反映出了我们在对新课程理解上的一些误区。以下是笔者在听课的过程中记录下的几则“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失败案例。
  [案例一]失败点:将“自主”当成自由活动
  教师:今天我们学习《跳水》,同学们自己先读课文。大家喜欢用什么形式读,就用什么形式读,自己读可以,找人讨论也可以。
  学生:(有几个学生开始自己读,后来变成几个人齐读;有的学生边读边记;有的几个在讨论;可是一会儿似乎聊到题外去了;有个别学生好像在思考,又像是在开小差……)
  教师:你们读完了没有?
  学生:读完了。
  教师:现在说说你们读懂了什么?有问题要问吗?
  学生……
  [反思】教师认为新课标应给学生充分自由,学生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自主学习”变成了漫无目标的“自由学习”,这显然是认识上的偏误。自主学习,不等于自己学习,自主不是沙龙闲谈、不是自由论坛,更不是自由活动。
  自主学习,是指学习主体有明显的学习目标,对学习内容和学习过程具有自觉的意识和反应的学习方式。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意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自主学习情景,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这都说明了教师要一切以学生为主,使学生成为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出发来组织教学。教师还必须明白,语文学习重要的是理解和运用语言,特别是中高年级的课堂教学应当重视指导学生对语言文字的品味和理解。所以,语文课上老师的讲,主要是在学习方法上引导、点拨,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情感的体验中尝试学习,在感悟语言的基础上,学习积累和运用语言。
  [案例二]失败点:将合作当成形式主义
  教师:现在我们来学习第二段,前后座四人小组的形式,合作学习,时间5分钟。
  学生:(四人小组讨论,开始很小声,后来慢慢变得闹哄哄,不少学生甚至用书本开始打闹。)
  (五分钟过后)
  教师:时间到,现在哪个小组来汇报?
  (学生你推我,我推你,无人应答,最后不得不由教师点名回答。)
  [反思]这里讨论仿佛变成了做广播体操,不问学生有没有讨论好到时间就停,这种名为“合作学习”的讨论是虚设的,在这种缺少民主的学习氛围中,怎么“合作学习”?我们说,合作学习,是指学习在学习群体中“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显的责任分工的互助性学习”。进行合作学习,也要从实际出发,不能为了形式。有时一个不能解决的事,大家分工合作很有必要,而有时很简单的事也来个讨论,就大可不必了。我们认为学习的过程应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唤醒学生主体意识的过程,使学生真正成为读书的主人。制定目标、确定重点、选择方法、评价效果,都应在尊重学生的前提下,师生共同商定,如仍由教师“独断专行”,那么“合作学习”就变成了一句空话了。
  反思上面两则失败的案例,我们“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的教学实践中,应认真、深入理解新课标的精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
  
  一、指导学法,为学生自主合作提供帮助
  
  课堂教学,是学法指导的根本途径。我们应帮助学生制定适当的学习目标,寻找达到目标的最佳途径: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学习策略,为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提供帮助。在教学过程中,要为学生“怎样学习”导向,教学生学会学习。我们备课时首先要分析学情,备学法:预习设计要有利于学生预习习惯的形成;课堂讲解要学法示范,并重视指导自悟和总结学法;练习设计要有助于学生运用、迁移,巩固学法。当然,学习方法多种多样,学生的情况各不相同。在指导学法的同时,要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个性特点的行之有效的科学学习方法,同时还要注意让学生“愿学”、“乐学”,因为不解决“愿学”、“乐学”的问题,也就谈不上“会学、善学”。
  
  二、创设氛围,使学生自主合作有保障
  
  教育家罗杰斯认为,当学生自己选择了学习方向,参与发现自己的学习资源,阐述自己的问题,决定自己的行动路线,自己承担选择后果时,就能在最大程度上从事意义学习。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学生是一个个有丰富的精神生活、蕴涵着生命潜能的人,因此,我们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教师在教学时,不能一味地牵着学生的鼻子走,而要让学生有选择的权利。选择学习内容的权利,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选择学习内容,选择学习方法的权利,让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方法,并不断优化,使学习活动卓有成效;选择理解的权利,尊重学生的独特的想法和观点,不轻易否定;选择展示自我的权利,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能及时把自己的特长爱好随时展示给同伴得到别人的赞赏,尝到成功的喜悦;甚至要让学生有选择参与评价的权利,让学生对自己、对同学的学习,对老师的教学作出评价,发展他们的个性与智能,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
  
  单位:广东江门市紫茶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