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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个小玩意”究竟指什么

作者:许瑞祥




  高中语文第三册《教师教学用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6月第1版,2005年6月第2次印刷)认为鲁迅《灯下漫笔》一文中的“这一个小玩艺”是指“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也指后文所说的强盗官兵反复争夺天下,历史总陷入“一治一乱”的循环怪圈之中,老百姓总是在“奴隶”和“下于奴隶”两种命运之间反复挣扎。
  笔者几经揣摩鲁迅文中内容,根据《教师教学用书》提供的这一答案,尚有一点粗浅不成熟之见,其理由如下:
  首先,我们从原文中可以看出,“这一小玩艺”是鲁迅先生对“三千余年古国古”的中华历史的一个高度概括,揭示的是一种历史现象,而“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所揭示的是中国国民的奴性心理,二者不是一回事。
  再看后面的“也指”,暂且不谈它究竟是不是正确回答了“‘这一个小玩艺’是指什么?”的问题,所谓“一治一乱”的意思是“一时太平一时混乱”,而“强盗官兵反复争夺天下”正是“混乱”之时,怎么能把这个时候说成“陷入‘一治一乱’的循环怪圈之中”呢?
  再说,“老百姓总是在‘奴隶’和‘下于奴隶’两种命运之间反复挣扎”,这是何等悲哀,何等凄惨,鲁迅先生能把“这”说成是“一个小玩艺”吗?
  那么,“这一个小玩艺”究竟是指什么呢?让我们从解词入手来尝试揭开这个谜底吧。
  何谓“玩艺”?《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①玩具;②指曲艺、杂技等;③指东西、事物。”很显然,本文中的“玩艺”不是“玩具”,也不是“指曲艺、杂技等”,那么,就是“指东西、事物”罗?然而这“东西”也好,“事物”也罢,都太笼统了,还是不大好理解。再查其他词典,发现《应用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实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吉林大学出版社)中增加了一个义项:“对人或事物的蔑称。”接着又发现《汉语大词典》对“玩意”一词作了如下解释:“亦作‘玩艺’,即玩意儿。⑴指曲艺、杂技等,亦指技艺、技巧。老舍《断魂枪》:‘神枪沙子龙是我的师傅,玩艺地道。’⑵指某种事物、举动等,多用作表示轻视之词。鲁迅《且介亭杂文·忆韦素园君》:‘但后来被捕的释放,未名社也启封了,忽封忽启,忽捕忽放,我至今还不明白是怎么的一个玩意。’”上述解释和例证告诉我们,“玩艺”还可以指技艺、技巧、举动等,而且“多用作表示轻视之词”。我们知道,“技艺、技巧”是褒义词,“举动”是中性词,那么,相对于“技艺、技巧”是褒义词,“举动”是中性词,那么相对于“技艺、技巧、举动”的贬义词是哪些呢?我们大略可以举出“伎俩、花招、手段”等等。这么说来,“玩艺” 可以解释为“伎俩、花招、手段”罗?遗憾的是,在我们所能查阅到的词典中,还没有任何一部词典对“玩艺”明确作出这样的解释。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从另一个途径找到了“玩艺”可以解释为“花招”之类的依据。因为“玩艺”的义项之一是“指曲艺、杂技等”,杂技又俗称“把戏”,而《现代汉语词典》对“把戏”的解释是:“①杂技;②花招、蒙骗人的手法。”这就形成了这样一个循环等式:玩艺=杂技=把戏=花招。由此可以得出:玩艺=花招。现在的问题是,鲁迅文中的“玩艺”能不能解释为“花招”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其一,鲁迅先生在说“‘三千余年古国古’的中华历史,历来所闹的就不过是这一个小玩艺”时,的确是饱含轻蔑之意的,“玩艺”在这里是贬义词,恐怕不会有人提出异议;其二,“玩艺”在句中是“闹”的对象,“闹”在现代汉语中有“干;弄;搞”的意思,在这句话中完全可以理解为“玩弄、耍弄”的意思,那么,“历来所闹的就不过是这一个小玩艺”就可以理解为“历来所耍弄的就不过是这一个小花招”,这样的理解,显然比把“玩艺”理解为笼而统之的“东西、事物”要具体、明确得多了。
  既然“历来所闹的就不过是这一个小玩艺”的意思是“历来所耍弄的就不过是这一个小花招”,那么,在“三千余年古国古”的中华历史上,是谁在“耍弄”呢?当然不会是老百姓,只能是统治者。统治者“耍弄”的是什么“花招”呢?答案应该在引文的第2段(原文的第5段),即首先是“将人不当人”,不但不当人,还不及牛马,甚至于连猪狗也不如;然后给予他略等于牛马的价格,使老百姓心悦诚服,感恩戴德,服服帖帖地当牛做马,从而使自己坐稳了统治者的宝座。其用心何其毒也!说到底,“这一个小玩艺”指的就是统治阶级欺压人民维持统治的这种手段。而“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成之后,还万分喜欢”是老百姓在这种手段之下被扭曲了的心理,至于“老百姓总是在‘奴隶’和‘下于奴隶’两种命运之间反复挣扎”则是这种统治手段造成的结果,岂可混为一谈?
  
  许瑞祥,男,现居江苏如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