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吸引
作者:顾 前
我是在历经了几次严重的情感挫折之后,才认识到这个道理的。与此同时,我半辈子也快过掉了。人到中年,头顶微秃,浑身赘肉,精力不济,这儿那儿还时常闹些小毛病,搞得人有些灰头土脸,心烦意乱,处在这种状况下,再继续纠缠那些令人怦然心动、光彩照人的年轻姑娘,显然已非明智之举了,因而及时地调整思路也就在所难免了。
也就是一年多前吧,我对刘霞产生了兴趣认识她还要稍早一些。当然,她远远谈不上美丽动人,也不算年轻了。她三十岁出头,皮肤微黑,身体偏胖,眼睛有点凸,上唇的汗毛挺重。她个子不高,举止得体,性情温和,说起话来像个小姑娘似地稍显羞怯。她的过去我不太清楚,但到了这个岁数,肯定是有情感阅历的,我不认为这是什么坏事。相反只会让她更有理解力。
对于刘霞,我一改从前那种目的性很强、穷追猛打的求爱套路,而是采取了一种不紧不慢、逐渐接近的方式。这倒不是我攻于心计、想放长线钓大鱼,实话说,除了年龄的增长确实让我变得有了点耐心之外,主要的原因还是激情不足,这就直接导致了缺乏动力。我犹犹豫豫,瞻前顾后,虽然基本上已经锁定了目标,但偶尔也还会受到点小诱惑,让我心猿意马,担心错过什么更合适我的人儿。是啊,跟我从前的几个女友相比,刘霞固然有其长处,但稍感欠缺的地方也是显而易见的。但唯其如此,倒还说不定能成就一份良缘呢。自然了,此话说得可能还有些为时尚早。这一年多来,如果按照从前的标准来衡量,我几乎可以说是一无所获:非但和刘霞的关系没有明确,我甚至还没有单独约过她呢。我总是在朋友们一起玩的时候(这种时候也并不是很多),顺便——至少看上去是这样——叫上刘霞。我期望在这种自然的接触中,迸发出感情的火花。我相信,这感情的火花一旦进发,必将不会是转瞬即逝的,那将会像一坛陈年老酒,愈久弥香。再顺便说说,刘霞的体型也有点像个老酒坛子,胯部肥大,浑身圆滚滚的。
一天晚上,我们一帮朋友从茶馆里玩过出来,由我送刘霞回家。正是夏天,时间还不是太晚,白天的酷热已经消褪,凉爽的微风迎面吹来。人行道上堆着西瓜,卖瓜的农民两手抱着膝盖,坐在席地而铺的凉席上发呆。一个穿着一条花睡裤、上身是一件无袖的花睡衣的中年妇女,坐在板凳上,守着面前小铁炉上冒着热气的一大锅螺蛳在卖,一旁摆放着两张矮桌和凳子。发廊门口的灯箱亮着灯,半透明的玻璃门内坐着几个姑娘。我和刘霞站在路边等出租车的时候,我说我有点饿了。想吃点东西,问她愿不愿意陪我一起吃。她说好的,正好她也有点饿了。她总是这样,对我的提议一向温和地表示顺从,就像一个好老婆顺从她的丈夫。前面不远的路边,有一处灯光明亮的大排档,我说去那儿吃吧。
我们走过去,找了张空桌子坐下,我叫老板炒了三个菜,又要了两瓶冰啤酒。大排档吃喝的人不少,都是些小伙子,也有几对情侣,有一张桌上围坐着几个光着上身、操着东北口音的男人,他们在划拳赌酒,大呼小叫着。地下脏兮兮油腻腻,到处乱扔着空酒瓶、一次性卫生筷、劣质白圈纸(这种劣质白圈纸每个桌上都有一筒)。电灯泡从梧桐树枝间垂挂下来,一些小虫围着灯泡飞舞。刘霞不爱喝酒,但如果别人一定要她喝,她也能喝点,以免扫别人的兴。我知道这一点,所以也不征求她的意见,就给她斟上酒,又和她碰了杯。菜上来了,我俩边吃边谈,我还不时地督促她喝酒。酒很快喝完了,我叫老板再上两瓶。这天晚上我的心情很好,谈兴也浓,和刘霞进行了一次算是比较深入的交谈。
一直以来,虽然我和刘霞像对老朋友似的与其他朋友在一起玩,一起吃喝打牌开玩笑,可其实我们彼此之间并不是太了解,她只是笼统地知道我是靠写作谋生的,是个单身汉,而我也仅知道她是中学的音乐老师,没有男朋友,除了这些最基本的情况,别的也就所知不多了。对了,我还知道她喜欢散步,常常在街上一走就是一两个小时。有两次我打手机叫她出来玩,正赶上她在街上散步(这说明她是多么寂寞)。
这天晚上,我谈到了我过去的情感经历——虽然经过了简化——主要是在次数方面,我把自己描述成一个温柔体贴,富于自我牺牲精神,对感情专一的人,但却无奈时运不济,碰上的女朋友不是物质欲极强,就是性格古怪,或是天生喜欢乱搞的,总之我是忍辱负重,被不公平对待的一方,同时也是被冷酷地抛弃的一方。我觉得我的描述大体上——或至少是部分吧——还是符合事实的,即使有不符合事实的部分,也是可以理解的,有谁会觉得自己是个寡恩薄情的混蛋呢。我还谈到了我目前的写作和生活,这都是如实相告,完全没有虚构的必要。否则只会让别人产生不切实际的幻想。我说我这人生性比较懒惰,东西写得不多,再加上没有名气,写出
来的东西并不能保证都可以发表,因而稿酬有限。只够维持生活,将来也看不到有任何发财的迹象。好在我是一个没有野心的人,一个知足常乐的人。因此生活过得也还算不错。
刘霞也谈了她的一些事情,都是些琐碎和没什么大意思的事情,但正是这种琐碎和没什么大意思的事情,却让我觉得温暖和实在。她谈到了她从小就喜欢的音乐,谈到了她现在教的学生,谈到她上街散步看到要饭花子时心里感到的难受,谈到她刚贷款买了一套二手房、就等着装修好就从父母那儿搬过去住。她的声音不大,目光很少直视我,不是看着一边就是看着面前的菜。有那么一会儿,她的声音变得遥远了,我只看见她的嘴唇在动,却听不清她在说什么。我端详着她,发现她的脸长得虽不漂亮,但却挺耐看,尤其是此时此刻,她因为喝了酒的;缘故脸色红润、额头发光,甚至她那微凸的金鱼眼和汗毛挺重的上唇。都别有一番动人之处。
酒又喝完了,我叫老板再上两瓶,老板在另一头忙着给一个顾客找钱,没有听见,刘霞说她去拿,站起来朝老板走去。我扭过头,从背后看着她那老酒坛子一般圆滚滚肉乎乎的身体,一种久违了的寤觉从我身体里升起。
一个北京的电视导演给我打来电话,说他出差已到了南京,晚上想请我吃顿饭。好几年前,我通过别人介绍,去北京写电视剧,就是给这个导演干的活儿。当初我对这个导演的印象不是太好,他是个自以为是、脾气暴躁的人,我在他手下干活儿的时候,吃足了苦头,让他逼得翻来覆去地修改剧本不算,还动不动被他像训儿子一样训上一顿,结果我剧本没写完,就中途退出了。当然,我不是一个心胸狭隘的人,不会把这种事老记在心上的,实际上我也早就不生气了,甚至还反省了自己的问题:之所以和那个导演合作不成功,我的懒惰也是一个主要方面。总想一遍写成再不动了,怎么可能呢,我以后才知道,谁写剧本都是改来改去的,并不是他单单要和我过不去。况且人家从北京来出差,主动提出请我吃饭,明显有不计前嫌的意思(毕竟我的中途退出也给他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我自然是没有理由摆架子不去的。我在电话中爽快地接受了邀请,还提出要再带一个朋友去(借口是和这个朋友先约好了一起吃饭,现在也不好推脱,只能带过去了)。他说好的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