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电子媒介时代的文学传达

作者:刘美志




  事实上没有一部影视改编作品能真正呈现出优秀文学作品文字背后那些深刻的意味与涵义。任何一个影像或任何一系列影像,因其对原始景观的复制或再现,失去了更多更丰富的意义再生或意义深化的可能,使我们的审美收获受到很大的限定。因为完全真实的形象具有存在的不容置疑的个别性,而且它的感觉实在性使它的全部意义和意味都集中在完全为它自身所限定的所指上,而不大可能形成更大的审美空间。所以一般来说,影视演员表演得再好,充其量也只能展示他个人所可能具有的和可能表现出来的魅力,而更多的审美可能性却消失了——而这种可能性总是在文学的阅读中存在于千百万个读者的想象之中的。因为想象总是内在地伴随着人的感情倾向与心理体验,并且潜在地为这种倾向与体验所引导。
  文学的内视形象本身就已经超出了现实形象的客观实在性,它已经是对可能的审美形象的更为理想的再创造,以使审美对象的存在意义与意蕴更为有效地呈现出来,所以,文学的内视审美总是给审美想象的可能性留下了更为宽广的空间。与文学的阅读所获得的内视美感相比,影像的观看使我们外在于自己的内心世界,使我们消极被动地在感觉诱导的满足中,与审美对象建立起一种轻率的同时又并不牢固的现实联系。因此,观看虽然能更直接、也更轻易地获得感性的愉悦,但它也必然要付出深刻性、丰富性和恒久性的代价。比如电视画面一闪而过的瞬间流动特征就受到人类记忆的限制,它迫使你迅速而感性地接收它的每一个画面,而无法深入体验对象的美感底蕴。长期这样被动的浅层次观看会使人形成一种惰性的信息接纳方式,从而丧失深度的审美感悟能力和内心生活的丰富性。相比较而言,文学活动中的内视审美却使我们在精神上拥有整个影像。阅读会逼迫我们自己去创造出、去建构起内视的对象,使心灵“观看”到的一切充分内化于我们的精神世界与情感世界,从而使我们更为积极主动地同时也更为深入地领悟文学意象的内涵和意义。因此,文学总是能使我们达到更为深刻的历史深度和人性深度。
  我们可以看到文学与其他审美活动的本质区别所在了:所有的艺术样式:美术、音乐、戏剧,更不用说今天的影视文化了——都是诉诸视听感官的物性形象。它们都必须借助于审美者生理上的、感官上的直接愉悦性来达到心理上和精神上的审美收获。但文学就不同了,它实际上并不提供任何物质性的视听愉悦感受,它提供的只有通过想象建立起来的心理形象,我们可以将它叫做内视形象。我们是在自己的内心世界来审视这些审美对象的。因此,文学为我们创造的是一个内视化的世界。这个世界看起来由语词符号组成,其实它只能由我们每一个读者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创造出来。它就像梦境,像幻觉,像我们内心深处的回忆与想象,是一个无法外现为物质性的视听世界的所在。就此而言,即使我们有心用某种艺术样式或某种生理性的感性满足来取代文学所提供的审美世界,它作为一个永远不可能为感官所感知的精神性的存在,又如何能被取代呢?因此,无论图像社会怎样扩张,无论图像的消费如何呈爆炸性地增长,它对文学生存的所谓威胁其实就人文诉求方式而言并不存在。文学是唯一不具有生理实在性的内视性艺术和内视性审美活动,因此与其他任何审美方式都毫无共同之处。
  文学的未来将为它自己优越而深刻的本性所指引。在图像文化成为历史新宠的后现代社会,它仍将持之以恒地将我们带往时间的深处,在尽显语言和内视世界美的同时,通过深刻的内心体验开掘存在的诗意,共享人类灵魂探险的无穷可能性,并以此构成人性的全面而立体的交流,使失去家园的人类精神在新的信念的呼唤下,在灵与肉的主体性升华中,重获救赎,直达彼岸。
  
  刘美志,教师,现居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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