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走”一定译为“跑”吗
作者:曹秀博
一、“走”的初变阶段:战国~西晋为“走”开始偏离“跑”义的时期
“走”在战国就出现减速现象,使用了“走”不是“跑”而是“快步离去”的例子。韩非子《扁鹊见蔡桓公》:“居十日,扁鹊望桓公而还走”应译为“过了十天,扁鹊给桓侯望诊后,随即快步离去”,理由是扁鹊进见桓公于宫廷内须行君臣之礼面君,并不是远远一望,转身就跑,而是鉴于桓公之病已至不治,故虽近前而不谈病情,匆匆离去。
“走”在东汉始有写人在索上“行走”之义。《辞源》中解释“走索”为:“古百戏之一,即今之杂技中踩软索。文选汉·张平子(衡)西京赋:跳丸剑之挥霍,走索上而相逢。三国吴薛综注:索上长绳,系两头于梁,举其中央,两人各从一头上,交相度,所谓舞縆(粗绳索)者也。”“两人各从一头上,交相度”的表演内涵应是表演其在索上踩走时身体高度平衡的技巧,展示表演者玩出精彩动作时的“慢走”功夫。故此“走索”中的“走”不应解为“踩着索而跑”,而宜解为“踩着索而行走”。至今从“走索”进一步发展到“走钢丝”就更见证“走”非“跑”义了。
二、“走”的渐变阶段:西晋~唐为“走”逐渐与“行”同义并开始借用“跑”的概念时期
“走”至东晋始与“行”义等同。东晋·王嘉《拾遗记》卷六:(任末)临终诫曰:“夫人好学,虽死若存,不学者,虽存,谓之行尸走肉耳。”在“行尸走肉”中“尸”和“肉”、“行”与“走”都是并用构成互文同义而相互转注,“行尸”即“走肉”,而“行”、“走”都指人在地上“走着”。而唐·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太尉为人姁姁,常低首拱手行走,言气卑弱,未尝以色待物。”其中“行走”即“慢步行走”,说明唐代已将“行”与“走”结合在一起构成偏义复词“行走”,“行走”偏向于“行”,消失了“跑”义。
当“走”到唐代真正出现“行走”的概念时,“走”的“跑”义就被借空了。只有借助于原来表兽类的“以足跑地”(即兽用前蹄挖地)中的“跑”字。“奔跑”的“跑”是由“跑地”的“跑”转化而来的。唐代马戴《边将》:“红缰跑骏马,金镞掣秋鹰”中的“跑”已经是“奔跑”的意义,不过仍指兽类而言罢了。
三、“走”的质变阶段:宋~清的“走”已与现代“走”字在含义、用法上都相同,为“走”的现代化时期
“走”到宋金时代,始单独用来表“走路”的概念,这时“走”的演变进入质变阶段。如宋话本《碾玉观音》:“(崔宁)不敢揽事,且低着头只顾走。只见后面赶将过来,歇了轿子,一个妇人走出来,不是别人,便是秀秀。”金院本《董解元西厢记》“张生闻语意如狂,手撩着衣袂,大踏步走至跟前”。
在“走”失“跑”义后,以“跑”给“走”顶职写人始于南宋,开始“跑”的新时代。如南宋话本《十五贯戏言成巧祸》:“先生慌忙爬起来,只恨爹娘少生两脚,一口气,跑过桥来。”用了个“跑”字。“走”至元朝,杂剧中大量“走”都是“行走”之义。如:(1)关汉卿《感天动地窦娥冤》第四折(双调新水令):“慢腾腾昏地里走。”(2)马致远《破幽梦孤雁汉宫秋》:“走了数日,来到这里。”
元末明初以后至清,读者可以看到在元末明初的《琵琶记·糟糠自厌》、《三国演义》、明代《水浒传》、《西游记》,清代《红楼梦》、《儒林外史》等书中都明确地用“走”表“行走”之义,而像清《聊斋志异》这样的文言小说则坚持用“走”表“跑”义的旧传统,但“行”与“走”同义并用于上下句的现象仍在。《聊斋志异·促织》:“乃强起扶杖,循陵而走,见蹲石鳞鳞,俨然类画。遂于蒿莱中侧耳徐行,似寻针芥。”这段话用了一个“走”字,一个“行”字,两者并用,意思应该是趋同的,只是避免了重复用字。理由是:一、成名还没有见到蟋蟀,没有跑的动力;二、成名在“杖至百,两股间脓血流离”后“乃强起扶杖”的情况下还能跑吗?一跑恐怕只有“哎哟哟”了。故这里的“走”译为“向前走”,“行”译成“走着”。
从以上“走”的三个阶段的长期演变来看,可肯定地说,至少在东晋时,在写人“行走”于地上,“走”就已有“走路”之义,不再单独表“跑”义。从此,“走”的双义语轮行驶在不平衡的语体轨道上,直到现在“走,乃走路也”才以弱胜强地把“走,乃跑也”圈定在“奔走相告”、“走马观花”等语言的名胜古迹里,可见古代的“走”不一定总译作“跑”,而要看具体的语境而译。
曹秀博,教师,现居湖南永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