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不能随意定“通假”

作者:康丽丽




  在文言文教学中,通假字常常是困扰师生的大问题,一些参考资料也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素质教育新教案》(西施出版社)在高中《语文》第一册《烛之武退秦师》中,将“若舍郑以为东道主”一句中的“舍”看作通假字,同“捨”;《勾践灭吴》中“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句中的“取”看作是通假字,同“娶”,教材课下注解为:“取同娶”。我认为这两个字都不能称为通假字。
  通假字是在古文中,临时借用形体不同、意义无关、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或者叫“借字”。对通假字而言,被替代的书写原词的字叫“本字”。通假字是书写人、抄写人为了书写迅速、简易,不写本字,而用一个笔画较少的同音、音近字代替,或者由于笔误而写的别字。通假的条件有三:一是两字形体不同;二是两字意义无关;三是两字音同或音近。如《鸿门宴》中“旦日不可不蚤自来谢项王”,“蚤”通“早”;“距关毋内诸侯”,“内”通“纳”。
  根据通假字的字义和通假的条件,我们来看“舍”和“捨”。
  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中,“舍”有四个义项:①宾馆、招待所,引申为房舍;②住一夜,特指行军或狩猎的临时住宿;③军行三十里为一舍;④放弃、不要、不取,这种意义后来写作“捨”,引申为释放,今简化为“舍”。从这些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出,舍的义项比较多,而“捨”只表示其中的一个意义,可以说,“捨”是“舍”的分化字,可惜,“捨”的寿命不长,1986年《简化字总表》将它废除了,现代汉语中已不存在“捨”字。这样说“舍通捨”是不合适的。再说,这也不符合通假条件二,意义无关。
  再说“取”。“取”的情况同“舍”有相同之处。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中,“取”有三个义项:①拿,拿来,引申为采取,又引申为从中取出;②攻取,攻下,占领;③娶(妻),这个意义后来写作“娶”。可见,“娶”是“取”的分化字,只承担“娶妻”这个意义,从“取”的其他意义中分化出来。与“舍”不同的是:“娶”分化出来以后,一直沿用至今,“取”和“娶”成为古今字。两者在表示“娶妻”这个意义上是上相同的,因此,也不能成为通假字。教材注释说:“取同娶”也不恰当。应解释为:取,意为娶。
  辨认通假字不能凭主观猜测,要有充分的根据。首先,要按古代语音标准来确认。通假的条件之一是音同、音近。但“时有古今、地有南北”,差异不可避免,到了今天,语音变化很大,甚至全然不同,所以必须按古音标准来看他们是否音同、音近。其次,参照古书注释。古注中保留着前人训解古书的成果,其中有许多标明了通假关系,这对辨认那些古今语音变化较大的通假字尤其有利。第三,还要有古书上的确凿旁证。这是因为虽然通假字是同音、音近字的临时借用,但却不是所有的同音、音近字都可借用,所以必须有大量的旁证。
  辨认通假字还要注意:1、通假字与假借字不同,它是脱离了原词,临时借来书写另一词的,所以被替代的一方也有本字。而假借字是没有本字而长期借用的,如语气词“耳”原没有本字,只得借用名词的“耳朵”的“耳”表示,并长期借用。
  2、通假字与古今字也不同,通假字是各有本词,是本不相干的两个字,而古今字是今字产生在古字之后,只承担古字所写多词中的一个,今字是为写词而造的区别字,所表示的意义包含在古字中,如前面提到的“取”和“娶”。
  3、通假字与异体字也不同,通假字是意义无关的两个音同、音近字借用,而异体字是读音、意义完全相同,只是形体不同的两个字,如“欺”和“噗”,“铺”和“哺”。
  总之,我们在教学中,对通假字的说解必须科学、认真,不能盲从资料,乱定通假。
  
  康丽丽,吉林通化师范学院分院海龙分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