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浅谈鲁迅的小说

作者:李相福




  鲁迅的小说,字字珠玑,篇篇精品,是最早为中国现代文学获取国际声誉的。尤其是阿Q这一典型形象的创造,使鲁迅先生一跃成为世界著名的伟大作家,可与果戈里、契诃夫、高尔基、塞万提斯、肖伯纳、罗曼·罗兰等艺术大师媲美,以致于罗曼·罗兰也感慨他永远也忘不了阿Q那张忧愁的面孔。可以说,鲁迅先生的小说不仅是中国文学的宝贵遗产,也是世界人民的一笔珍贵的文化财富。因此,在中学语文教材里,鲁迅先生的小说出现的篇次最为频密,这直接印证了它的本体存在的意义。
  鲁迅先生的小说很少用大量篇幅去表现下层人民所受的政治经济的压迫和物质生活的困苦,而是着重表现他们所受的精神毒害、精神痛苦及性格变态。如《药》里,仅用一床“满幅补丁的夹被”、夏四奶奶穿着“褴褛的衣裙”暗示华老栓、夏瑜两家生活的拮据、贫困,正面展开描写的是华老栓一家及夏四奶奶精神的愚昧;在《故乡》里,最震撼人心的不是主人公闰土“多子、饥荒、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而是一声“老爷”所显示出的闰土精神上的麻木;《阿Q正传》更是揭示了被压迫者身上不可救药的一种精神病态——精神胜利法。我们从愚昧者的自生自灭和叛逆者的悲剧中可以看到全新世界的再造有待于掌握全新文化、全新思想、全新手段的全新的人,去改革人们的文化基本信码系统,铸造新的国民性。在一般作家笔下,多数要大力渲染和描写的物质生活的极度贫困,鲁迅先生却极少涉及,他正是通过对农民及其他下层人民灵魂深处的病态和弱点的开掘,尖锐地提出了“改造国民性”的主题。
  鲁迅的小说是一个多层次、多侧面的有机体。从内容上看,表面之意一般都能读懂,但表面背后更内在、更深刻的隐秘主要是通过形式、技巧等方式暗示给读者。鲁迅先生十分讲究文章作法,小说如此,散文如此,杂文更是如此。鲁迅小说叙述条理清晰、注意裁剪,重视文章主旨、叙议巧妙结合。如《狂人日记》,整篇小说虽然用的是日记体,但开头却是以“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的叙事角度来行文的,整个时间跨度远在30年以上,而小说的分节叙述也每有追索过去的笔调。《孔乙己》虽然开头写的是旧时“鲁镇酒店的格局”,但接着就以“小伙计”的身份来叙述20多年前的孔乙己身穿长衫而站着喝酒的故事。至于《故乡》更是一开始就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2000余里,别了20余年的故乡去”直达故事核心。而《阿Q正传》是写在阿Q“逝世”一两年之后,“一面要做(正传),一面往回想”。《社戏》写的是“我在倒数上去的20年中”所经历的看戏的故事。《祝福》中写祥林嫂,也并非以传统笔法而为,单是“况且,一想到昨天遇见祥林嫂的事,也就使我不能安生”一句话,就能使读者得到一个鲜明的印象,祥林嫂是已经死了。她的故事作者马上就要写将出来……这种方法完全打破了传统章回小说的老套路,避免了小说叙事中的拖沓冗长,而直接把读者引入了作者的阅读空间,便于小说主题思想的揭露。
  鲁迅先生是一位有着深厚国学修养的大家,他小说中的语言文字常常闪烁着创造性的光芒。他有着深厚的古文字修养,十分注意从生活中选择语言,注意对语言文字的锤炼,爱用那些常见而独到的字词,遣词造句确实与众不同。如《药》中“黑的人便抢过灯笼,一把扯下纸罩,裹了馒头,塞与老栓;一手抓过洋钱,捏一捏,转身去了。嘴里哼着说:‘这老东西……’”语言简洁,以几个动词的使用使刽子手康大叔的形象跃然纸上。鲁迅先生十分注重标点符号的锤炼和正确运用,他的小说语言之所以生动传神,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精当地使用标点符号是重要原因之一。如杨二嫂出场,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哈!这模样了!胡子这么长了!”短短11个字,连用3个感叹号,把杨二嫂那种装腔作势、阴阳怪气的神态,刻画得入木三分。又如《药》中的刽子手康大叔在6个“包好”后面都用了“!”,突显出这个凶残贪婪的刽子手大喊大叫、盛气凌人的丑恶嘴脸。
  有些师生反映鲁迅先生的小说文字难懂,这里既有鲁迅先生字斟句酌的文字运用的态度问题,也有他对文字表达效果的刻意追求,还有他的使用习惯。我们不能用今天的文字标准和读者的阅读习惯去衡量前人的小说,否则就会犯削足适履、本末倒置的错误。假如我们能进入鲁迅先生小说的精神深处,就会觉得鲁迅先生的文章真是百读不厌。在多家媒体关于百年文学经典的读者调查中,鲁迅先生著作仍高居榜首。网上评选的20世纪最伟大的中国作家,鲁迅先生还是名列第一。这便是最好的证明。
  
  李相福,山东东营职业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