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1期
“城旦”注解探微
作者:武 健
我只记得古代有一种刑法,叫“髡”,那办法就是把古圣人所说的“身体发肤,受诸父母,不敢毁伤”的诸种东西之一的头发给去掉;而且似乎是和罚做苦役结合起来的,那就是“髡钳为城旦舂”。
课本注释③城旦:秦汉时的一种刑罚名。服四年兵役,夜里筑长城,白天防敌寇。
教材对“城旦”一词作了较为准确的注释,但“舂”字却无任何说明,似为遗憾。
“城旦”与“舂”
秦朝时法律中的刑罚除了死刑之外,还有斩足、宫、劓、黥等对犯人进行肢体残害的肉刑以及将犯人拘禁起来服苦役的徒刑(后世徒刑之名即出于此)。秦时徒刑是最常用的刑罚,一是涉及处罚面比较广,从盗窃、伤人到官吏的严重渎职,都可以判徒刑;二是判罚的大批服徒刑者成了为秦王朝无偿劳动的苦力。史载秦二世胡亥时修建骊山陵墓等大规模工程,使用的刑徒达七十万人之多。
城旦舂是徒刑中最重的。秦汉强制劳役方式大多是筑城,这些服刑者“昼日伺寇虏,夜暮筑长城”,即名“城旦”。舂者,即“不豫作徭,但舂作米”。男子为城旦,女子为舂。《汉官旧仪》记载:“有罪,各尽其刑。凡有罪,男髡钳为城旦,城旦者,治城也;女为舂,舂者,治米也,皆作五岁。”这里明显看出秦汉时期对待同级犯人的不同处罚。因“城旦”与“舂”在刑罚上同一类别的惩处,后世历史文献中常称之为“城旦”或“城旦舂”,若特指对女性犯人的处罚,那就非称之为“城旦舂”或“舂”不可了。教材中忽略了对“舂”字的解释,实为不妥。
黥为城旦、髡为城旦、完为城旦
教材中引文为“髡钳为城旦舂”,这又关系到“城旦舂”刑罚的几种不同的等次。
秦汉法律中刑罚依轻重分为城旦舂、鬼薪、白粲、司寇几等。城旦舂最初是与黥劓之肉刑结合施行的。汉惠帝时,在城旦舂里另划出一种较轻的处罚,不再加以肉刑。《汉书·惠帝纪》:“民年七十以上,若不满十岁,有罪当刑者,皆完之”,完即保全受刑罚者的身体不受肉刑的残害,于是就有了“完城旦”这一刑罚。除了身体不受伤害外,服役的时间也比正常的“城旦舂”少一年。相比之下,黥劓城旦为徒刑中最重者,除须受肉刑之外,还需服刑五年。
汉文帝十三年,太仓令淳于意女缇萦上书,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汉文帝悲其意,遂改肉刑:“当黥者髡钳为城奴令舂,当劓者笞三百。”从此以后,城旦只髡去长发和颈上戴铁钳以替代过去的黥或劓,这种城旦称“髡钳城旦”。髡和钳之刑罚虽非始于西汉,但把髡钳与城旦结合作为徒刑中一种重罚则是西汉之始。
从“黥劓城旦”到“髡钳城旦”的变化,应该是汉代刑罚中人性关怀的体现。正像当年丞相张仓、御史大夫冯敬上奏所言:“肉刑所以禁奸,所由来者久矣。陛下下明诏,怜万民之一有过被刑刑者终身不息,及罪人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繇至,于盛德,臣等所不及也。”虽然后人大多评价此次去肉刑的改革“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斩右止者又当死。斩左止者笞五百,当劓者笞三百,率多死”。与肉刑一样,造成了大多服刑者的死亡。但其以人为本的思想应予以肯定。
髡钳城旦即使不会对服刑者造成“终身不息”之害,但剃去头发,戴上铁圈亦是精神人格上的极大损伤。与“完城旦”相比,绝不是少服了一年刑那么简单。《后汉书·帝纪第二》:“十二月甲寅,诏曰:“天下亡命殊死以下,听得赎论:死罪入缣二十匹,右趾至髡钳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舂至司寇作三匹。”入缣赎罪的价码,髡钳城旦要十匹,而完城旦与鬼薪、白粲、司寇一样,只要交三匹。可见两者在对服刑人精神人格的伤害上有着本质的区别。范晔《后汉书》有着类似的阐述:“永平十五年,幸偃师。诏命自殊死以下赎:死罪缣三十匹,右趾至髡、钳、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五匹。”
与“城旦”与“舂”一样,“鬼薪”与“白粲”也是分别处罚男女的同级刑罚。鬼薪为男子之刑,为宗庙取薪;白粲为女子之刑,负责把米里的杂质挑捡出来,使米白净,均为三年刑。司寇为两年刑,司同伺,就是被派往边地服劳役,并用以防御外寇,故名司寇。
司空城旦、城旦书
秦朝时,曾派三千刑徒伐尽湘山的树木;在咸阳修建阿房宫和在骊山修筑陵墓的刑徒达七十多万人。两汉时和秦一样,修城建陵开路修桥筑宫室都需要大量的刑徒这样的无偿劳动力。这样一个庞大的劳动力队伍,是需要相应的管理规定与管理人员的。秦汉时,主管土木工程之官为司空,而土木工程施工队伍的绝大多数为全国聚集来的刑徒,故司空又成为管理刑徒的机构,秦代处理有关刑徒事务的法律就称为《司空律》。
《史记·儒林列传》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窦太后好《老子》书,召辕固生问《老子》书,固曰:“此是家人言耳。”太后怒曰:“安得司空城旦书乎?”后来就以“司空城旦书“或“城旦书”泛称刑书,在历代诗文中出现较多。
陆游的《灯下阅吏牍有感》曰:
老眼今年太负渠,羲经鲁史顿成疏。
一为柱后惠文吏,厌读司空城旦书。
正苦雁行须束缚,不言鼠辈合诛鉏。
致君尧舜元无术,黄卷何辞饱蠹鱼。
宋李石《盖公堂》诗:“吾家柱下史,不读城旦书。”清赵翼《题岭南物产图六十二韵》:“我昔官其地,吏事困案牍。但翻城旦书,奚暇《尔雅》读。”
武健,教师,现居江苏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