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语文教师要不断提高美育修养
作者:王继波
一、要搞好审美教育,教师必须要有自觉的“审美意识”
教师是美育的执行者,学生美育能力的形成要依靠教师的培育。教师必须意识到自己是美育的组织者和具体实施者,使语文课充满美的元素,使课堂富有色彩,富有生气,使学生的审美需求得到满足,情绪变得愉悦。所以语文老师首先就要自觉遵循美的规律,有意识地创造自己的教学艺术。教师应该具有主动挖掘课文中蕴含的美的意识,打破按部就班的上课模式,让学生在感知美、体验美、鉴赏美的过程中,放飞美的思想;教师应该具有根据教学内容主动去创造美的教学艺术的意识;教师应该具有收集美、传递美、表达美的审美意识等。唯有教师的这些自觉意识,才能把新课标关于审美教育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搞好审美教育,教师要有意识地变换美的教学形式。
教师不仅是美育的组织者和具体实施者,而且本身就蕴含着丰富的审美因素。教师良好的外表形象,亲切和蔼的语言,温和的笑容,优雅的体态,高尚的行为,整洁的衣着仪表等,都能给学生以美的享受。教师自身也成为了学生的审美对象。这种直观的示范,能够产生直接的美育效果,影响着学生的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的发展,吸引他们仿效和借鉴。因此,教师良好的仪态修养是课堂具有良好审美气氛的前奏。一堂语文课的课前三分钟是我们增加美的形式的大好时机,我们开展课前演讲、故事接龙、音乐欣赏、诗词评说等这些丰富多彩的美的形式,可以迅速吸引学生集中注意力,参加到课堂教学中来。讲台的布置,课室的文化建设,音乐的使用等无疑是把学生欣赏美引向深入的外在因素。教师在教学中还应采用设疑、激趣、分组讨论等教学手段,来营造浓烈的审美氛围。所以,教师在教学中适当增加一些美的形式,对美的课堂内容是有力的补充。
三、教师应着力培养自己的审美人格,铸造自己的人格魅力。
我们的语文教学要重视学生健康人格的培养。而学生审美人格的学校培养是形成学生健康人格的重要方面。审美人格是美学意义上的人格,指人的精神面貌具有审美特征,达到美的境界,表现出和谐、个性、自由、超越和创造等基本特征。要培养这样的学生必得具有这种审美人格的老师。当然,这种老师也不等于我们所说的圣人,而是具有稳定的心理状态、健康的精神面貌、情感充盈、富有个性与创新意识的引导者。
教学之美,体现在和谐之美,所以老师一定要培养自己的和谐人格。我们要使自己的课堂充满活力和生机,那就得使自己的课堂成为和谐课堂。语文教师应像一位音乐指挥家,善于将各种乐器所发出的声音高妙的组合在一起,形成一部恢宏的乐章。那么语文教师就应该具有和谐的心理特征。他既要具有对课文敏锐的感知能力,对学生情感变化以及认知变化的捕捉能力;又要具有睿智的理性思维,善于调整自己的教学方法、调控课堂氛围、处理课堂出现的各种变化等。语文教师要具有这种和谐人格,必须还得有丰富的情感,对人对事自信而热情。同时还要恰当地表达出自己的情感,实现与学生的情感共振和相互认同。在“情感体验”的教学中,如果课文中那些真挚而热烈的情感连老师自己都不感动,那么要让大部分学生都能体验得到是不可能的。
教学之美,体现在个性之美,适当的个性张扬是课堂生机盎然的根本。教无定法,语文教师在教学时不能因循守旧、人云亦云,拾人牙慧,而应有自己的审美个性。把自己独特的见解表现出来,或对别人已成定论的思想加以扩充和深入,那就是真正有个性、美的东西。我们常常见到一些拿教参当教条,生搬硬套别人教案的做法,我想学生们逐渐失去对语文的学习兴趣就很容易理解了。充分展示自己的个性,让自己的思维更为灵动,教法更为鲜明。同时,博采众长,融会贯通,则会增加个人发展的深度,使自己的特殊性更为闪亮。
教学之美,体现在创造之美,那么创造人格就是教师生存的必备人格。创造性是审美人格的基本特征,创造本身就是一种美,没有创造就没有美。著名哲学家笛卡尔说“我创造,所以我生存”,这句话用在我们语文教学中再恰当不过了。如果我们不把握一个个细节,不仔细推敲言语的丰富含义、不想象客观物象的表达效果,那么我们就不可能体会蕴含在其中的情感之美、语言之美、意境之美。那么一个个属于自己的见解就不能被创造出来,也不可能启发学生进行美的创造。语文教师不仅要对文本内容进行深入地研究,对文本进行创造性的解读,而且教学艺术要新颖别致、灵活有趣、有的放矢。这不仅使教师在创造中满足自身的审美追求,获得精神上的愉悦,而且能使学生也进入一种有序的教学活动之中,有效实现既定目标。一个成功的老师在教学设计、教学语言、教学组织等方面都是要精雕细刻的,他通过自己的创造不断去启发学生的情感、意志和创新精神,从而使教学的效果达到理想境界。
语文课堂能不能给学生带来美感,能不能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怎样避免学生产生审美疲劳,那就要靠我们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审美修养,不断增加和充实美的元素,不断进行美育实践,那么学生的审美能力就逐渐建立起来了。
王继波,教师,现居广东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