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文言文中的互文见义

作者:田闻鸣




  “互文”,又称“互辞”、“互言”、“互用”、“互见”、“互体”或“互文见义”。它是指古诗文中前后词语在意义上互相交错,互相渗透,互相补充,结合起来表示一个完整意思的一种修辞手法。常见的表现形式是单句互见和对句互见。
  单句互见,即一个句子里某些词语的互见。例如:
  ①“心折骨惊。”(江掩《别赋》)
  “心”、“骨”是互文,即“心骨折,心骨惊”。
  ②“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杜牧《泊秦淮》)
  “烟”、“月”是互文,即“烟气、月光,同时笼罩着河水、沙地。”
  对句互见,也叫复句互见。这是作者将意思比较复杂的话分开来说,即上句隐含着下句,下句隐含着上句,它们之间在意念上是一个整体。例如:
  ①“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欧阳修《岳阳楼记》)——“不因物(的好坏)和自己(的得失)而高兴或悲伤。”
  ②“触风雨,冒寒暑。”(柳宗元《捕蛇者说》)——“触犯风雨寒暑。”
  以上例句两句意思是一个整体,起“强调”、“分说”、“互补”的作用。
  运用互文,可以收到文字精炼、新奇和渲染气氛的表达效果。例如:
  ①“燕赵之收藏,韩魏之经营,齐楚之精英。”(杜牧《阿房宫赋》)——“燕赵、韩魏、齐楚六国的金石、财宝是六国君主所经营、收藏积累起来的精英。”
  不用互文,就要说成:“燕赵之经营,燕赵之收获,燕赵之精英”(其它四国亦复如是写),那就显得拖沓累赘了。运用互文,不仅文字十分精炼,而且句式整齐,琅琅上口。
  ②“西和诸戎,南抚夷越。”(《隆中对》)——“西和抚诸戎,南和抚夷越。”
  为强调安抚之策而分说,文笔简炼,意思互补。
  ③“开我东阁门,坐我西阁床。”(《木兰诗》)——“开东阁门、坐东阁床,开西阁门、坐西阁床。”
  如此简洁行文,有利于突出木兰归家的欢乐情怀。
  ④“战城南死城北,野不葬鸟可食。”(《汉乐府·战城南》)——“在城南城北都打了仗,都有战死的人。”
  如此简约文辞,状战争的残酷。
  ⑤“主人下马客在船。”(白居易《琵琶行》)——“主人、客人下马,主人、客人在船。”
  如此单句交错濡墨,状主客之间的亲昵情境,新颖别致。
  ⑥“花经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杜甫《客至》)——“花径不曾缘客扫,今始为君扫;蓬门不曾为客开,今始为君开。”
  如此对句交错行文互补,以突出厚爱友人的拳拳之心,构思新奇。
  ⑦“陵阳佳地昔年游,谢眺青山李白楼。”(陆龟蒙《怀宛陵的旧游》)——“谢眺、李白登过的山,谢眺、李白登过的楼。”
  如此单句互见,山和楼均属李、谢二人,构思奇妙。
  ⑧“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家。”(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趁着春色宜人,春日融融的大好时光,放声歌唱,纵情饮酒,结伴回到胜利后的故乡去吧!”
  这样“白日”、“青春”;“放歌”、“作伴”交互使用,状夫妻归乡的喜悦之情,错综新奇。
  谙悉互文,有助于正确理解古代诗文的含义,不辨互文会导致误解文意。例如:
  ①“泉香而酒冽。”(《醉翁亭记》)——“酿泉水香又清,酒也既香又清。”
  这是单句互见,“泉、酒”,“香、冽”在意义上交错补充,文笔新奇,翻出了奇妙而崭新的意境,突出了山水之美,游人之乐,具有感人的魅力。而《初中文言文评点译释》(最新初中语文课本配套用书,长春出版社,96年9月第4次印刷)对译成“泉水清澈,酒味芳香。”如是一译,便失却了文词互补的新意,平淡无奇。
  ②“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王昌龄《出塞》)——“秦汉时的明月、关塞”。
  用语新奇。而《唐诗一百着》(上海古籍出版社)误释为“月亮还是秦朝的月亮,边关还是汉朝的边关。”《唐诗三百首详析》(中华书局出版)误析为“此地在汉是关塞,明月犹是秦时。”如此注译,割裂了“秦”“汉”,造成理解上的片面性,难以领会该诗气势浩瀚、雄浑高远的意境。
  以上编审者曲解了文意,便是不辨互文的典型例子。值得一提的是文论史上曾因不辨互文引起过一场“落英”之争。《桃花源记》中的“落英缤纷”:“落”有训“始”者,有训“坠”者,参与训“落”为“始”的有欧阳修、王安石、史正志、洪祖兴等名家,近代还有高正绪从“落英”是刚开的花(《中学语文》94年第5期)、郑钦南《“落英”别解》(《语文月刊》94年第6期)而郭在贻《“落英缤纷”辨析质疑》(《语文战线》1980年第12期)、唐遇春《落花之争可休矣》(《中学语文教学》1995年第6期)则训“落英”为“坠花”。“落英”一词源于屈原《离骚》:“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王逸注:“英,华(花)也。言已旦饮木兰之坠露,暮食芳菊之落华。”王注为确注。“坠露”、“落英”是互文,对举为文,相关取义。游国恩《离骚纂义》:“此二句坠露、落英,本为对文,词旨显然,无待探求。”他引述钱钟书《管锥篇》:“‘落英’与‘坠露’对称,互文同训。《诗》虽有‘落’训‘始’之例,未尝以言草木,如《泯》:‘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桑之落矣,其黄而陨。’正谓陨落。上文曰:‘唯草木之零落兮’,下文曰:‘贯薜荔之落叶’,亦然。”准上佐证“落英”系“坠花”。“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句中的“坠露”、“落英”是互文,故可同训。训“落英”为“始花”者,不识互文而谬也。
  
  田闻鸣,教师,现居贵州印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