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从曹操的割发自惩说起

作者:方礼春 倪惠芸




  《三国演义》第十七回写曹操率兵征讨张绣,时值夏四月,麦子将熟。行军路上曹操下令,“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不料他本人所乘之马因受到意外惊扰,窜入麦中,践踏坏了一大块麦田。曹操为严肃法纪,拿起剑割发,并使人以发传示三军曰:“丞相践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于是三军悚然,无不懔遵军令。
  曹操割发惩戒,这在古代叫作髡刑。
  我们在阅读《水浒传》时,看见武松等人因获罪而身披木枷,杖打受辱。
  许多人在看到以上两个不同的情节时,觉得曹操对自己实施的割头发,远比武松等人的身披木枷受到的惩罚要轻得多。若仅仅只限于这一理解,则是认识上肤浅的表现。
  列朝列代根据获罪之人罪行的轻重,实施不同的惩罚措施,轻则一般性的惩戒,重则行刑伺候。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根据人生受辱的轻重的不同,将之分为十个等级。其中第七等级是“关木索”,第八等级是“剔毛发”。也就是说,“剔毛发”对受罚者的惩戒要比“关木索”严重。作为一种刑法,“剔毛发”这一髡刑长期流行在我国古代从夏商周一直到东汉的漫长的历史过程中。
  推究其原因是因为从刑罚对受罚者带来的影响角度上看,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肉体上的,另一种是精神上的。一定的社会道德环境下对人的精神上的惩戒,给受罚者带来的创伤往往要远比肉体上的惩戒严重得多。
  《孝经》里说“身体肤发,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因此《三国演义》里的夏侯敦在敌方的箭簇带出自己的眼珠时,硬是将带出的眼珠生吞下肚子。可见,在我国古代人们把身体头发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若头发被剪,受辱的首先是自己的父母。而“孝道”又是古人的立身之道,若一个人在“孝道”上出了问题,也就丧失了做人最基本的原则,必将为众人不耻。这就犹如明清时代,若一个女子身上发生奸情,在光天化日之下,受族人唾骂。带给她的必将是生不如死的感觉。对比古代两种不同的惩罚,“关木索”给受罚者带来的影响,主要是自己肉体上的痛苦。而“剔毛发”给受罚者带来的影响是辱及父母的精神之痛,是心灵的创伤。后者自然要比前者严重。
  由此我们认识到,曹操自割头发时,内心一定是忍受着巨大的煎熬,这是伟人之举。在《三国志·武帝纪》中对曹操的这一行为陈寿是作为正面的史实加以记载的。
  小说人物不同于历史人物。联系罗贯中在《三国演义》中描写的小说人物曹操这一形象,对他的割发之举,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究。
  首先,曹操是乱世枭雄。他雄才大略,深知“乱世用重典”的道理。为严明法纪,他及时抓住这一偶然的机会,借题发挥为我所用,达到维护军令尊严的目的。
  其次,因为是在战争期间,若用诸如“关木索”、“被箠楚”、“囚禁”、“断肢体”等其它的惩罚措施显得不切合实际,给随后的统兵作战带来诸多不便。
  再次,一定社会的一定道德规范只是对其中的普通成员起约束规范作用,对其杰出的人物或者是离经背道之人是根本不起多少作用的,更何况曹操是属颠倒乾坤、改朝换代的人物呢。在小说人物曹操的心里,道德的东西可以为自己利用,却绝不允许它成为捆缚自己手脚的绳索。当着别人的面他给自己实施髡刑割去头发,能对广大的将士们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但是,割头发毕竟不是割脑袋。甚至也不会带来肉体上的痛苦。若抛弃社会道德给人带人的精神上的伤害,割掉几根头发实在算不上什么,委实要比受杖刑一类的惩罚舒服得太多了。以极小的代价,获得巨大的政治目的。这自然成了作者要努力刻画出曹操是一代奸雄的重彩之笔。
  若是曹操的内心深处对割发受辱不感到万分羞耻,那么他就严重地违背当时社会的伦理道德,是个不孝之子,是彻头彻尾的离经被道之人,丧失了一个人的立世之本。这正是作者所要达到的目的,正像随后他在文中借助后人的诗歌评价道:“拔刀割发权为首,方见曹瞒诈术深。”
  作为髡刑只是上古时期的一种刑典,到了《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所处的元明时代这种刑典早就剔除在各种刑典之外。若仅仅基于作者同时代和后代的道德观念来看,曹操割发纯属是在别人面前演戏,是装模作样的作秀行为。自然一般读者是不会感受到历史上的曹操受髡刑时内心的痛苦之深。
  肉体上的惩罚给受刑者带来的伤害有一定的恒量,它不会因时代的不同产生多大的改变。而精神上的惩罚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道德基础之上的,随着社会的变迁和受刑者的道德观念的不同,效果必将出现天壤之别。犹如鲁迅的小说《药》中,作为革命家的夏谕身上“蹈死亦英雄”的凛然浩气绝不为其母亲夏四奶奶所理解,反而成了她羞于见人的原因。也许,这是作为一定社会的基本群众和同时代的精英人物在对待传统道德面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作为《三国演义》中的曹操给自己割头发,具有十分深广的历史文化内涵。我们在阅读时,就不能仅仅站在现代人的角度上揣度。要联系历史,懂得处于东汉末年的历史人物曹操,他所施于自己身上的是重刑,也要懂得作者是在有意识地利用不同时代的道德差异,巧妙地引导读者的感情倾向。
  
  方礼春,倪惠芸,教师,现居江苏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