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8期
鸣凤之死与觉慧的局限性
作者:何 峰 周雪松
限性,也是促成鸣凤之死的重要因素。
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被狂热的激情所取代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与宗法制度的社会组织形式相适应的伦理政治文化,“家”占重要的地位,带有明显的小农意识和封闭求同的特点。首先,作为社会底层的鸣凤,9岁时“一个面貌凶恶的中年女人从死了妻子的她父亲那里领走了她,于是听命令,做苦事,流眼泪,吃打骂”,她在情感上渴望“家”的温暖,“家”的生活是她最大的希望,她把“家”作为她的精神支柱。其次,鸣凤对家的理解是“精美的玩具,华丽的衣服,美味的饮食和温暖的被窝,像她所服侍的小姐们所享受的那样”,她的这个梦想我们可以在阿Q的“土谷祠之梦”中找到相同的版本。在鲁迅看来,“国”从某种意义上讲不过是“家”文化衍生形式,以鸣凤为代表的广大底层的群众,在长期传统旧文化的熏陶下,他们不关注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也不想改变封建社会的现状和秩序,只是想把自己的身份由婢女变成小姐。
觉慧是受到“五四”新思潮影响的封建家庭的叛逆者,对“家”的情感体验是“寂寞啊!我们的家庭好像是一个沙漠,又像一个‘狭的笼’”。他不囿于家庭生活,积极关注社会人生,投身于社会工作,参加学校的一切进步活动,探索人生的意义,“人生的意义并不是那么简单,那少女的眼睛跟广大的世界比起来,却是太渺小了。”也有着“把全部社会问题放在自己的肩头上”的豪情,这种激情却被《奋斗》半月刊引向另一极端,“应当反对恋爱,不可轻惹情丝”。“五四”运动激烈地批判传统,激进的观点得到了怀抱献身热诚青年的积极响应,但激进的批判方式容易进入另一个极端,将对“只顾小家”农民意识理性的批判,演变成“只顾国家,不要小家”的狂热。深受这种思想影响的觉慧,在家庭与社会的取舍问题上,放弃鸣凤只是时间问题。
二、追求自由精神而忽视责任意识
传统文化以“存天理,灭人欲”作为伦理体系规范,对妇女进行的是三从四德,三纲五常,贞孝节义烈的封建宗法教育。鸣凤自小生活在高家这样的封建家庭中,耳濡目染的是“男女授受不亲”,“女子从一而终”的思想,高大小姐教她识字和明白许多道理,只是对封建纲常伦理观念的强化和规范。崇义、崇德,做一名封建淑女,“薄命的女子”为了心爱的人“保住清白的身子”,唯一的选择是死,男人的存在比她重要。鸣凤逐渐形成封建传统观念所规范的女人对男人强烈依附关系的男权思想,而与之相对应的是男人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
提倡培养全民族个性独立意识的现代人文精神,从而确立人的社会主体地位,是“五四”时代知识分子的价值观。觉慧在“外专”这样的环境学习,感受着新的思想,从进步书刊汲取知识和力量,热切投入轰轰烈烈的学生运动中,也敢于超越门第偏见爱上与他地位悬殊的鸣凤。我们在为这充满个性解放的自由恋爱而呐喊时,是否想到自由恋爱如果成功则意味着美满地结合,恋爱不成功则意味着可以自由地分手?当觉慧因为“进步思想的年轻人的献身热诚和小资产阶级的自尊心”,而“准备把那个少女放弃时”,我们不禁要对自由精神多一份冷思考。胡适曾说过:“发展个人的个性,须要有两个条件。第一,须使个人有自由意志。第二,须使个人担干系,负责任。”
三、作为启蒙者缺乏与普通民众的思想沟通
丁玲在《我们需要杂文》一书中直接写道:“中国所有的几千年来的根深蒂固的封建恶习,是不容易铲除的,而所谓进步的地方又非从天而降,它与中国的旧社会是相连结的。”觉慧一方面是封建家庭的叛逆者,决不走长辈安排他“做绅士”的道路,敢于对高老太爷的威势进行反抗。另一方面是长期受到旧思想浸染的少爷,从“旧少爷”走向新青年不是看了几本书就万事大吉,那些男尊女卑、门当户对的旧观念也不可能马上就抛掉。鸣凤缺乏对待爱情的平等和坦然,“你像天上的月亮,……我晓得我的手是挨不到的”,甚至在投湖前极其温柔的凄楚的叫声也是“三少爷,觉慧”。“三少爷”式的封建等级制度在她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觉慧和鸣凤都觉得二人“中间立了一堵无形的高墙”,这堵高墙是几千年封建等级观念在人们心中的禁锢,也是启蒙者与普通民众思想上不能沟通的具体表现。不彻底推倒这堵高墙,觉慧即使离家出走也不能达到警醒民众,引起疗救的终极目的。
何峰,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育硕士;周雪松,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文艺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