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2期
语文教学的人本观摭谈
作者:苏收珠
一、树立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的观念
著名的“教学双主体论”认为,在教育活动中存在“双主体”,即在教师的“教”中,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知识是媒体;在学生“学”中,学生是主体,知识是客体,教师是媒体。学生在学习中是认识的主体,是实践的主体。又是发展的主体。主体性是学生的内在属性,是与生俱来的,而非后天赋予的。
如何体现以学生为主体?关键一点就是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学生发展中存在差异性,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和才能,教学中不搞平均发展,不搞取平补齐;学生发展具有独特性,要尽力捕捉他们身上表现出的或潜在的优势,让每个学生形成自己的特色和鲜明的个性。反思传统的教学组织形式——班级授课制,严重忽视学生在教育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很难做到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发展。课堂教学主要以教师为中心,以不厌其烦的讲为中心。语文教师一直扮演着“传经布道”的角色。课堂答问,预先设计,牵鼻子走路,请君入瓮;讲读课以条分缕析的灌输代替学生积极主动的思考与探究,写作课,看似把主动权交给了学生,但学是以师为中心,出题,批改,讲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这种完全不顾学生个体的思想,经历,情感、兴趣、个性差异的教学模式,怎能不违反教学规律?因此,教师要真正树立现代教学观念,以生为本,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讲要精,要讲方法,讲思路规律。教师要变多讲为少讲,甚至不讲。学生要变多听为多说,多思,多动。教师要采取区别指导,分层教学,不按统一模式塑造学生。
教师充分尊重学生的思想、个性差异,全面关注学生的态度、情感、行为以及交往方面的变化,就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以阅读教学为例,如对传统名篇《背影》的文字,由于人生阅历不同,一个从未离开家门的倍受父母宠爱的学生对此很难产生真切感受,任凭你如何激发,他也可能会无动于衷,讲起来不免有隔靴搔痒之感。而初次背起行囊出外求学的经历无疑能使很多学生体会到想家的滋味,抓住这一点,读之就会体验到“可怜天下父母心”,再读之就会随作者一起流下晶莹的泪珠。阅读教学,只有靠学生自己个体的阅读实践,才能得到逐步提高,让学生自己去动脑,去思考探究,才真正实现了以学生为本,才真正是把学生当成了人,而不是灌输的容器。语文教学要实现“人的发展”,实现人的主体性的回归,就要在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同时,还必须在心目中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发展他们的个性,开发他们的潜能,尊重他们的兴趣爱好,真正把他们看作一个个自觉能动的、具有独立人格和创造精神的人,积极探索能够体现以人为本的语文教学新模式、新方法。近年来倡导的探究性学习,参与式活动学习法,就是这方面有益的探索。
二、渗透教会学生做人的育人观念
陶行知说:“千教万教教人真理,千学万学学做真人。”于漪老师说:“学语文就是学做人。”实际上,我国传统文化教育就是一种人格养成教育,其核心就是教人学会做人。这种人格养成教育,极大地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民族使命感,形成了中华民族的强大凝聚力。诸如自强坚韧、谦谨诚善、义忠侠勇等传统美德慢慢积淀成民族精神、民族魂。至今,像“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贪贱不能移”的理想人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行为准则,“舍生取义”的道德信念,“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自强精神,“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尊老爱幼美德至今还闪现在我们的语文教材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更应适应时代要求,克服传统教育的偏颇与缺失,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的优美遗产,利用教材中优秀篇章,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及人格养成教育。语文教育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特性是语文教育是一种语言文化教育,人的素质的提高、人的心灵的养成,是文化熏陶、文化积累的结果。语文教学就要习文悟道,以文化人,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高雅的兴趣爱好、高层次的人生追求,使语文能力和文化人格平衡发展。尤其应该注意的是,要反对语文教学中关于育人的两种极端化倾向,一是拒绝育人,尤其是应试教育压力下,将语文课上成单纯的知识训练课;一是机械育人,将语文课上得等同于思想品德课。只有树立以人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才能走出当前语文教学的误区。
苏收珠,教师,现居甘肃庄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