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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格街血案(1)


  [又译作《莫格街谋杀案》]
  任凭海妖唱什么歌,任凭阿基里斯混在女孩堆里冒用什么名字,饶是费解的谜,也总能猜破。
  ——托马斯·布朗爵士

  所谓分析的这种才智,其实是不大可靠的。我们对分析力的评价,只是根据其效果而已。大家知道,具有分析力的人,若是这方面得天独厚,总不禁感到这是其乐无穷的源泉。大力士喜欢炫耀自己的臂力,酷嗜锻炼肌肉之类的运动;有分析力的人就喜欢解开任何疑难的脑力活动。只要能发挥他的才能,即使对琐碎小事,也感到津津有味。他偏爱猜谜解题,琢磨天书;凡是解开一项疑难,都无不显示出他的聪明程度,这在平庸之徒看来似乎不可思议。他用分析方法的精髓取得的成就,的确有些全凭直觉的味道。

  如果精通数学,这种解决疑难的才能或许格外高强,最好是精通那种高等教学,即所谓解析,称为解析似乎是最理想了,其实不然,只是因为它运用逆算法,才称为解析。可是计算本来并不等于分析。比方说,下象棋的,并不在分析上下功夫,只在计算上费心机。因此,一般以为下象棋有益身心的说法是不对的。我目前并没有在写论文,只不过在一篇多少有点离奇的故事前面,先写下一段杂乱无章的意见作为开场白而已;我要趁机声明一下,较高的思考能力用在看不出什么花样的跳棋上,比用在苦心推敲的象棋上,更显得见效,更显得有用。象棋这门玩艺,各子都有各子的希奇古怪走法,都有变化无常的妙用。象棋不过复杂罢了,却往做被人错当做深奥。

  下象棋务须聚精会神,如果稍有松懈,疏忽一步,势必损兵折将,败下阵来。象棋的走法,不仅五花八门,而且错综复杂,这种疏忽的可能性也就增多;十回倒有九回,赢家总是精神集中的棋手,不是比较聪明的棋手。相反的,跳棋这门游戏,走法死板,绝少变化,疏漏的可能性少得多,因此相形之下,他用不着全神贯注,双方棋手相遇,只要聪明一点的就包管不会输。说得比较具体一点,不妨假定有一局跳棋.大家只剩下四个王棋,当然没什么疏忽之虞了。这样,如果双方旗鼓相当的话,分明只有善于动脑筋,棋法步步推敲,才能取胜。有分析力的人碰到毫无对策的情况,总是专心研究对方的思想,设身处地的去揣摩一番,这样常常能一眼看出唯一的招数,有时这招数实在简单得可笑;但诱使对方铸成错误、忙中失算,就凭这一招。

  惠斯特牌戏素来以能养成所谓计算能力闻名。大家知道,凡是智力出众的人,显然沉湎此道,感到其乐无穷,而不愿下象棋,认为无聊。不用说,绝对找不出第二种同样性质的玩艺需要这样大大发挥分析能力的。世上象棋下得出色的人,至多只是在象棋方面有专长罢了;可是精通惠斯特,就能在一切比较重大的勾心斗角的场合取胜。我说精通,就是说熟谙这门玩艺,包括通晓一切取得合法优势的窍门。这种窍门不单是五花八门,也是多种多样,而且往往就在心灵深处,一般人根本无从了解。留神观察的,记忆力必定强;因之专心一意下象棋的人,玩起惠斯特准会非常出色;而且霍伊尔牌戏谱中的规则(根据纯粹的牌戏技巧制定的)通俗易懂。通常人们认为精于此道的,必须具有两个条件,一是过目不忘,二是根据“本本”行事。

  不过碰到规则范围里没有的情况,倒恰恰看得出具有分析力的人的牌技。他悄悄作了不少观察和推论。说不定他的牌友也在这么做;双方对敌情了解的深浅之分,与其说决定于推论的正误,还不如说决定于观察能力的高低。必需掌握如何观察这门学问。玩牌的人决不是只顾自己打牌,也不是因为只求赢牌,就不分神推断局外的事。他打量搭档的脸色,仔细跟对手的脸色—一比较。他估计每个人执牌的顺序,还根据分到王牌和大牌的人种种不同的眼色,算计一张张王牌和一张张大牌。

  一面打牌,一面鉴貌辨色,看人家是自信呢还是惊讶,是得意呢还是懊恼。从种种不同的表情中,收集思考的资料,根据对方把赢得的一墩牌收起来的神态,揣测赢了这一墩牌的人能不能再赢一墩同花牌。根据对方摊牌的神情,认出人家是声东击西,掩人耳目。凡是对方随便提到一个字,脱口说出一句话,偶然掉下一张牌,不巧翻开一张牌,赶紧掩饰时那副焦急不安或漫不经心的神情;计算赢了几墩牌,这几墩牌的布局,人家是窘迫呢还是犹豫,是焦急呢还是惶恐——凡此种种,都逃不过他那类似直觉的观察,向他提供了情况真相的蛛丝马迹。打了两三圈牌,他就充分掌握各家手里有些什么牌了,从此以后,就胸有成竹,每副牌都打得准,仿佛同局各家手里的牌都排在桌面上似的。

  分析能力决不能跟单纯的足智多谋混为一谈;因为善于分析的人势必足智多媒,可是足智多媒的人往往格外不善分析。足智多谋通常从推定能力或归纳能力中表现出来,骨相学家把推定能力和归纳能力归诸于一种独立的器官,认为这是原始的能力,据我看来这是根本错误的;智力完全与白痴无异的人身上往往看得出这种原始能力,因此引起了心理学作者的普遍注意。足智多谋和分析能力之间的差别,固然比幻想和想象的差别还要大,不过两者的性质,显然非常相似。实际上不难看出,聪明人往往善于幻想,而真正富于想象的人必定爱好分析。

  下面一段故事,读者看了多少可以当作上文一番议论的注解。

  一八XX年,春夏期间,我寓居巴黎;在当地结识了一位名叫西·奥古斯特·杜宾的法国少爷。这位公子哥儿出身富贵——确实是名门子弟,不料命途多外,就此沦为贫困,以致意志消沉,不思发奋图强,也无意重整家业。多亏债主留情,他才照旧承袭祖上一点薄产。靠此出息,他精打细算,好容易方维持温饱,倒也别无奢求。说真的,看书是他唯一的享受,何况在巴黎,要看书是再方便也没有了。

  我们初次见面是在蒙玛特街一家冷僻的图书馆里。两人凑巧都在找寻同一部珍贵的奇书,交往就此逐渐密切起来。一回生,两回熟。他推心置腹地把一段家史详详细细告诉我,我听得深感兴趣,法国人只要一谈起自己,总是把心里话兜底倒出的。我对他的博览群书也颇感惊讶。尤其是他那海阔天空、生动活跃的想象力,更感人肺腑。当时我正在巴黎寻求日夜探索的东西,不由觉得跟这么个人交往,对我来说,不啻无价之宝;我老老实实地对他吐露了这分心情。最后终于谈妥,我在巴黎盘桓期间,跟他住在一起;我的经济情况多少比他富裕,他同意由我出钱在市郊圣杰曼区租下一幢年久失修的公馆。这座房子地处偏僻,式样古怪,摇摇欲坠,相传是凶宅,荒废已久,我们对这种迷信并不深究,径自把屋子布置得正巧配合两人共有的那种古怪的消沉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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