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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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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识史丹·卜贺?” “我等于是打从小就认识他了,从小学开始。” “我还以为他上的是私立学校。” “他是上私立学校,不过那是在小学毕业以后。那年夏天他出了点问题,所以他妈妈把他送到比较特殊的学校去。” “是不是他父亲跑掉的那年夏天?” “没错。史丹一生际遇坎坷,”他的语气里带点敬畏。“我在小学的时候是很羡慕他的。他家有钱,我们家却穷得像耗子。不过我再也不会羡慕他了。” 我四周张望想找到珍。她已经朝马厩那个方向晃过去,好像在寻个逃避的所在。她让我想起前一天看到的母鹿,只是她的身旁没有小鹿。 等我赶上她,她已经站在那部焚毁的车旁。 “这是我们家的车吗?”她问。 “很遗憾,是你们的车。” “你有车吗,亚契先生?我得离开这里。” “你要去哪里?” “到我婆婆家去。我昨天是在医院过夜的。” 我把我们的去处跟乔·凯西说了,同时告诉他,我稍后或许会到医院的解剖部找他。珍和我走上山道。她在前面带路,动作敏捷迅速,像个冀望能爬离眼前一切的女人。 离我停车的看台不远处,一堆三夹板桌摊开在叉架上。许多人落坐在桌子四周——大概不下百余人——吃着一部流动炊事车煮出来的大锅菜。 我们经过的时候,大部分的人都抬起头来。有人吹口哨,有人欢呼。珍只管低着头往前走,一头钻进我的车,那模样就像是后面有人追着她跑似的。 “是我不好,”她自怨自艾地说。“我不应该穿这样的衣服。” 我们开过城郊,绕了很远的一段路。我试着问她有关她丈夫的事,可是她毫无反应,她只是低头坐着,深陷在她自己的思绪中。 等我们进入卜贺太太的峡谷后,她挺起身子,开始四处环望。火势延烧之广,连峡谷的人口都未能幸免,树木和山边的矮树丛全留下烧焦的痕迹。 “峡谷之家”里面的房子大部分完好如初,有几栋却完全付之一炬,仿佛火神只是随兴点召。其中一栋房子,除了石头壁炉和一个维纳斯雕像还立在瓦砾和枯焦的水管之中,其他什么都没留下。一对男女正埋首废墟当中。 我们往峡谷更深处开去,一路都看得到火神的任性随意。卜贺大大家的酪梨树林似乎毫发无伤,可是再上头的橄榄树林却被烧得焦黑一片;”比砖瓦屋顶还高的尤加利树,大部分的枝干都不见了,树叶也一片不剩;谷仓被烧光了,房子本身也被波及,不过依旧完整。 珍有钥匙,我们一起进屋。关上门的房子处处弥漫着火的苦焦味,像是被弃置的废屋。那些残破的维多利亚式家具看来都像是准备要进垃圾场了。连那些用玻璃盒子裱起来的鸟类标本,让人也有今不如昔的慨叹。一个橡树啄木鸟的玻璃眼睛只剩一只,知更鸟掉落了胸羽;它们看来就像是特地做来为这个死气沉沉又气急败坏的世界借尸还魂的假鸟。 “对不起,”珍说。“我得去找件黑色的衣服。” 她的身影消失在房子的另一头。我决定打电话给麦威里,他是旧金山的私家侦探,曾经跟我合作过其他案子。我走进毗连客厅的一间小房,墙上挂着卜贺家祖先的铁板照相相片(在黑色的薄铁板上涂布火棉胶溶液后,立即进行曝光而制成的正像照片。盛行于十九世纪中)。一个留着山羊颊须、着高领衫的男人在一个黑相框里瞪着我,仿佛示意要我对他的山羊胡子致上敬意。 他的炯然注视虽然让我联想到卜贺太太的眼神,可是无助于我对她的了解。我看过精干有活力的她,也见到她病弱衰颓的模样。她的这两种面貌中间有段空白,我需要一些东西来填补,某种能够解释她丈夫为什么离开她,或是她儿子为什么离不开她的东西。 这个房间的摆设中,有张让我不禁想躺上去的黑皮沙发,还有一个磨光樱桃本做的小书桌。书桌上有部电话,端放在一个破旧的皮面文件匣上。 我在书桌旁坐下,双膝伸人桌下容膝的空间里,拨电话到麦威里位于旧金山吉利街的办公室去。值班的女孩把我的电话转接到他住家大楼的顶层去。 电话是另一个女孩接的,声音比较不那么一本正经,然后是麦威里接过去。 “亚契,等下再打给我。我正在跟女孩子快活,你在破坏我的好事。” “那你打来。” 我把卜贺太太家的电话号码念给他记下。 然后我拿起电话机,把压在下面的那个皮面文件匣打开。文件匣里头有几张大页的书写纸,还有一张用墨水画成的褪色地图,地图的纸已经起皱变黄。地图上画出了一半左右的圣德瑞莎海岸平原,后面还轻描上几笔山丘和山群,看来很像是拇指印和掌印。 有人在地图的右上角写道:“美国土地局圣德瑞莎市前使节费康南。一八六六年六月十四日于办公室存档。约翰·贝利” 书写纸的第一页内容是伊莉·费康南·卜贺以斯宾塞书法写的(美国俄亥俄州斯宾塞氏所创的草书体。为十九世纪五〇~八〇年代间美国最流行的书法指南),题目是“回忆”,我读了出来: 圣德瑞莎郡历史协会要我为我的家族历史记上几笔。我的祖父罗伯·杰可·费康南,是麻萨诸塞州一位学者之子,他是商人,也是路易斯·阿刚西斯的受业弟子。我祖父曾经参加过美国联军,于一八六三年五月三日昌色拉维尔一役中受到重伤,几乎殉职。不过他终究得以终老,亲口告诉了我他的这段经历。 后来他来到太平洋海岸养伤。一方面通过买卖,一方面经由婚姻,他攒聚了好几百亩地的产业,也就是后来人称的费康南农场。这块农场大半原是教会的属地,于一八三四年归于民用,成了大墨西哥区的一部分;而后从我祖母手中传给我祖父,之后再传给我父亲,费康南二世。 要我提笔描述我已故的父亲,对我来说诚非易事。他是费康南家族当中第三个读哈佛大学的男孩。说他是个农场主人或是生意人,不如说他更像个自然学家和学者。我的父亲曾经遭人批评,说他败尽家产,而他总以“人生有比钱财更重要的事要做”以为回覆。他后来成为一位知名的业余鸟类学者,圣德瑞莎地区第一本本地鸟类品种目录就是他的作品。他克藏丰富,本土和异国皮羽都有,后来都成为圣德瑞莎博物馆鸟类收藏品的主要项目。 从这里开始,那笔斯宾塞书法开始歪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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