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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 双重惨剧

  十一月九日星期二上午十点

  艾德曼都·雷斯达·皮尔逊、艾文、贝尔逊·杨、加诺·布鲁克斯、威廉·巴拉伊索、哈勒路·伊顿等人,都是一流的犯罪学专家。很久以前,我对他们没有多花点时间去研究格林家命案一事,感到非常不可思议。因为此案在现代来说,是一宗引人瞩目,而且又万分离奇的案子;在最近的犯罪史上,根本没有发生过类似的案子。当我再次翻阅该案的档案文件以及其它相关数据以后,我深深了解到世人对于此案的经纬及幕后的事实,所知的相当有限。我想,即使是想象力非常丰富的人,也很难填满这不为人知的真相。

  由于欧亚大陆各报对此案长达一个月的连续报导,致使一般人对此案所呈现的表面事实,有了概略的认识。而此粗浅的轮廓,也颇能满足一般人希望了解那些惊人而又不寻常事物的欲望。然而,此悲剧的真实内幕,实非一般人所能想象。

  虽然,我亲眼目睹此案的许多事实,以及许多令人不容置疑的文件,并且决定将此案的真相公开让世人知晓;然而,此刻坐在桌前执笔的我,却有一种如在梦中的感觉。

  关于隐藏在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罪行背后,那种狡猾且极度残忍的智慧,凶手巧妙作案的手法,以及诱人误陷错误的心理动机,世人一无所知。而运用科学分析导致破案的理论,以及运用这个理论侦破的一些不寻常且戏剧化的案件事例,也从未有人加以说明。一般人以为此案是警察运用普通的侦案方式破案的,这是由于世人都未注意到这件罪行之所以发生的许多根本原因之故。而警察总部和地方检察处之间似乎存有默契,一致拒绝公布真相。我不知道他们这样做,究竟是担心即使公布也不会有人相信,还是认为此案内含着任何人都不敢言及的可怕事实。

  格林家命案如今已成历史的陈迹了;然而,我们在面对历史的真相时,当有“真理愈辩愈明”的勇气。我想现在应是让世人知晓真相的时候了,而且,我认为破案的荣誉也应归于真正的有功者,所以,我决定全盘托出格林家命案从未公布的内容。

  解开此案谜底,而使这类令人恐怖的报告谱上休止符的人,与警方并无任何关系,在宣布破案的名单中也找不到他的名字。但若无此人及他对犯罪行为独到的推理方式,则凶手的阴谋便可能得逞,因为警方只是以一种独断的办案方式,从犯罪行为的表面证据去着手而已,然而凶手的作案方式,却超乎此种层面。

  经过数星期全力以赴的仔细分析之后,终于查出破案关键的,是社交界一位年轻的贵族,同时也是地方检察官约翰·马卡姆的好友。我无权道出他的真名,不过为了记述方便,就姑且称他为怀勒·万斯吧!他在几年前搬到意大利弗罗伦斯郊外的一栋别墅,无意重返美国,因此,当我请求公开他曾以法庭顾问的身份参与许多案件的侦察时,很快便获得他的首肯。马卡姆也已经退休,目前正过着退隐的生活。除他们两人外,警总凶杀课一位曾参与格林家命案的高级警官,刚毅而有魄力的亚纳斯特·西斯,也因此案结束后,获得一笔意外的遗产,而达成他一生的宿愿,目前在默赫克农场从事威安多特稀有鸡种的养殖工作。由于种种环境的配合,有关格林家惨剧的真相才得以公开。

  至于我参与此案的缘由,我有必要稍作说明:虽然,我用了“参与”二字,但事实上,我只不过是扮演一个被动的旁观者角色而已。有数年的时间,我辞去了父亲的“戴维斯·范·达因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专心担任万斯的私人顾问,负责处理他的法律及财政方面的事务。顺便一提,我与万斯是哈佛大学的同学,同时也是交情匪浅的好朋友。这份工作,十分简单,非但不忙,而且,我还意外地从中得到许多社会及文化方面的知识,真可说是一份惬意的闲职。

  万斯当时三十四岁,身材修长,身高近六尺,体格结实,性情温文儒雅,脸上的线条呈现出力与美,淡漠的表情中带有一股嘲讽的意味,因此,很难用“英俊”二字来形容他。此外,他那挺直的鼻子,灰色双眸中的犀利眼神以及紧抿的嘴唇,给人一种冷酷无情的感觉。事实上,他是一个敏感且热情的人。但是,这些外表上的特征,却往往成为他与朋友间一道无形的藩篱。

  虽然,他超然的态度及稍带傲气的个性,易遭误解,但是,若与他长久相处,就会感觉到他那股特殊而又不可抗拒的魅力。他在欧洲受教育的时间很长,因此,在发音的抑扬顿挫上尚留有些轻微的牛津口音。我曾特意观察他一段时间,结果发现他并不是故意装腔作势。他毫不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所以,他也从不为在人前应采取哪种态度而费神。求知欲强烈、不知疲劳为何物是他的另一项特征,由于对人类学和心理学极有兴趣,所以,他把大部分的时间花在这方面的研究上,并且喜欢将它应用在现实生活中。因此,在马卡姆管辖区域内的犯罪问题,便成为他注意的焦点。此外,他热爱艺术,喜欢收集世界各地著名的艺术品。不过,他的收入十分宽裕,可以满足他的这项收集癖。

  他参与的第一件案子是我曾经发表过的亚鲁维因·边逊杀人命案,第二件案子则是百老汇著名的美人玛格丽特·欧蒂露被勒死的金丝雀命案。在发生金丝雀命案的同年晚秋,又发生了格林家命案,与前两次一样,我把所有的调查报告及一切所能得到的相关文件都完整地保存下来。这些文件包括由警方保管的详实手抄文件,以及万斯与当局举行会谈的所有内容,此外,还有我的日记。而这本巨细靡遗的日记,就连撒姆耶鲁·贝布斯(公元1703-1733年,英国海军军官。一生写的《英国海军的回忆》及《1660年1月-1669年5月31日的日记》都相当著名)也要望尘莫及呢!

  格林家命案正好发生在玛卡姆就任检察官的第一年年底。各位可能还记得,那年的冬天来得特别早,十一月,已经下了两场猛烈的暴风雪——是月的降雪量打破当地过去十八年来的纪录。我之所以特别提出雪下得早这项事实,是因为这件事在格林家命案中扮演着一个重要而不吉利的角色,这件事可说是整个谋杀计划中的要因之一。但是这个要因一直不为人知,甚至无人注意到那年晚秋那种不寻常的天气,与发生在格林家的宿命悲剧两者之间的微妙关系,这是因为无人知晓隐藏在此案背后的真正秘密之故。

  万斯参与边逊杀人命案,是由于马卡姆的挑战;而金丝雀一案,则是万斯主动要求参加的,他希望能助警方一臂之力。至于格林家命案,则完全是在偶然的情况下参与的。在侦破金丝雀命案后的两个月当中,马卡姆曾数次与万斯讨论有关地检处在犯罪调查工作上经常遭遇的困难。格林家命案第一次在他们的话题中出现,则是在一次非公事的讨论之中。

  马卡姆和万斯这两个人,无论是嗜好或伦理观念都有着极大的差异,个性也是两种极端,所以,我对他们能彼此尊重而又保持长久的友谊感到非常不可思议。不过,随着岁月的累积,我已经逐渐了解他们友谊中的微妙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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