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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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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律师在死亡之前,已确定证实曾在屋里和什么人大声吵架。致于引起律师不快的到底是男是女,尚不能确定。也可确定费律师是被点三八口径转轮枪射击致死的,但杀人凶手显已把手枪带走,以致现场并没有凶器留下。 初步调查发现,命案发生时费律师似乎正准备外出,因为就在二楼楼梯口的一张小桌上放有手提箱一只,手提箱里全部是近市郊一块坡地建设计划准备投标的底价。在这个建设计划中,费律师是法律顾问。 这些标单尚未最后封口,但信封口上已经写上“机密”,在没有到开标时间,本来也不应该示之于人的。 由于藏这些标单的手提箱摆放的位置,警方认为那晚上费律师是准备把这些底标,先带往这坡地建设委员会之中那一位官员家中,先去私下讨论一下的。坡地建设委员会官员都说,像费律师这样一个体面的人,假如为任何事要约会与他们个人见面,倒是不会令人惊奇。不过,实际上每个人都强调当晚他们和费律师并没有约会。 不过,警方认为,那只手提箱放在这样一个位置,祇有两种可能。一是费律师准备下楼,带了手提箱出去,和一位或几位坡地建设委员会官员互换一下意见。另一是费律师准备在下楼时把手提箱带进图书馆,在那里他可以和来访的一位或几位官员交换一下意见。所以,警方希望坡地建设委员会中每一位官员,都能主动提供一下他们这一晚的行动与时间,尤其是他们不在家的时间到哪里去了。 委员会中的马学维委员对警方如此说词,十分不满。他说:“这太过份了。似乎是要我们提供不在场证明似的。”他最后的决定是“我绝不会在这一点上,像他们所说的那样去做”。 警方有消息指称费律师家中总是存放有大批现金。在税务及管理遗产官员会同下,房子内的保险柜被打开,发现里面计有十五万元现钞。费律师存放大数目现钞的原因,绝不是逃避付税,因为他据实申报,付税,收入也都存入银行,然后大批大批的提出现钞。 大多数人都知道,费律师经常和一位或数字议院外的游说团体中人物保持联络。当然没有人提得出证明,确认他们是谁,但是这些游说团体祇认得大批的现钞,有钞票他们就给“结果”。 有时候,钞票也用来作“竞选捐款”。 费律师也常常不忌讳地告诉自己的朋友,像这种“捐款”,他时常对好几个政客提供。事实上,本州岛有不少大政客也时常参考费律师的建议,作发言的依据。 警方已经找到致命的子弹,那是发射自点三八口径的柯特转轮手枪。 凶器应该是转轮枪,因为凶器如果是自动手枪,现场应该留下有子弹的弹壳。现场并没有发现弹壳。依照听到费律师在家中与人生气把声音提高,又和他人争吵的邻居们证词,他祇听到一声枪声。 有一位邻居听到其中还夹杂一个女人的尖叫声。警方也不排除开枪的凶手是女人的可能性。 报纸把费律师塑造成一个中年,受敬重的律师,不但在本市,而且在本州岛政坛上具影响力。在死亡当时,由于他宁静的家居生活受到侵害,他发了脾气,也和人因吵架,而被谋杀。 我把报纸翻来翻去看了好几遍,怕有什么消息漏掉。 那位雇用达芬的人为什么会知道那只手提箱会在那小桌上?也许是费律师告诉过他。也可能因为费律师要在图书馆见人,或上二楼书房研究,所以他把这些资料自办公室带回家,放在那小桌上,在要用的时候,方便一点随手可得。赫龙知道他有这习惯。 情况变成这样了,达芬怎么办? 她是否专门被选来去做这一件偷窃文件的工作的?也或许她拿错了一只箱子?还是——她拿的箱子正是他们要拿的,没有错? 另外,还有一个可能性。 报上说的这笔投标底价,大致约有八十万之巨。 那么,那四万元是先给别人的“保证金”,以便这方一面可以得标。 达芬的假证词,不但把她自己交给了制造这件阴谋的人,而且一旦事败,她站在证人席所说的话,都会因为自己曾经愿意做伪证受雇于人,而不受别人的信任。 我用完我的餐点,再打邓先生给我们的第二个电话号码。接电话的女人告诉我邓先生现在不在,他与一个客户在吃中饭有事情讨论;假如我可以留下姓名电话,或是任何要转告他的,她都可以代辨。她说他要四点左右才能回来。 我说:“好吧,我有一件事,请你转告他。告诉他,我找他是有关报上的一件广告。告诉他我会再来电话的。” “请问你尊姓?”她问。 “姓邓。”我说。 “不是,我是说你尊姓。” “告诉他我姓真,真假的真。” “是的,我会告诉他的。” “你也可以告诉他我姓很多。有的真,有的不真。”我把电话挂掉。 §第七章 我走进办公室。柯白莎午餐尚未回来。我走过接待室,来到自己的私人办公室,等候卜爱茜。 五分钟后柯白莎回来了。我等候两三分钟,让她有个准备时候,就自动去她办公室见她。 “唐诺,”她说:“我希望我们有个什么法子,可以和那客户取得联络。” “你是说姓邓的客户?” “是呀,你有办法可以和他联络吗?” “我打过两次电话给他。我也留下信息我在找他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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