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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莎转向我说:“既然你认为你聪明,你该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吧。”

  “我想我是知道的。”我说。

  “别忘了,我是你合伙人。”她提醒我。

  “我认为我们的朋友,陶克栋先生,有麻烦了。”

  “他?你说他有麻烦了?”白莎问。

  “是的。”

  我说:“他希望我们能救他出来。”

  “他说是他女儿。”

  “我听到他说什么了。”

  “你不认为这是他女儿?”她怀疑地问。

  “我们这样说,”我说:“我认为她不是他的女儿。”

  “那么她是什么人呢?”

  “他的情人。”

  “但是她是董宣乃的情妇。”

  “是如此说的。”

  “那董宣乃又是什么人呢?”白莎问。

  “董宣乃可能就是我们的客户,”我说:“也就是陶克栋。”

  白莎像触电样跳了一下:“这种案子我们不要。”

  “哪一种?”

  “你暗示的那一种。”

  “我对案子什么也没有暗示。”我说:“只是对客户而已。”

  白莎摇她的头。

  我对爱茜说:“把这些钱拿出去交给会计。叫他开户,存款人是丹佛的陶克栋。”

  白莎贪婪的小眼,集中焦点在这堆钱上。

  “他奶奶的,”她说。

  她把自己自椅子上撑起。“这是你的孩子,”她宣布:“该由你来换尿片。”

  她走出我的办公室。

  第二章

  汽车车祸伤人事件,这年头一角钱一打。很少值得单独一项在报上报导的。都是搜集了几件,在同一方块里提一提而已。

  杜一乔因车祸死在十字路口,根本不值得独辟一方当新闻来报导。杜一乔在清晨三时驾车返家。车子‘失去控制’撞上了电线杆。一乔当场死亡。同车二十三岁,家住华西路七九一八号的女友名叫花珍妮。

  一辆客货二用车穿过高速公路中间安全岛,在来车道上煞车失灵,和一车对面相撞,死了两人,两个小孩抛出车外竟能幸免。另一报纸重写该消息,弄了个大标题,内容也不过三行而已。

  我想象中真正有关的车祸,躲在五天前的报纸里。一位奚哈维太太在行人穿越道上,被车子撞倒,车子逃跑了。

  警方说奚太太身穿的衬衣,被撕掉一块,另外尚有一些他们不愿透露的消息,所以他们认为捉住逃犯只是时日的问题。已没有困难。

  奚哈维太太,四十八岁,住在门人街二三六七号之一,她的外伤被称是严重外伤。

  新闻接下去的另一则撞人逃逸,经警方追捕发现是偷车肇祸的案件,偷车者脱逃时曾将车开到一百哩的速度。

  待警方终于将车子截下时,偷车者镇静又微笑地站出车来,自称未成年,警察竟对他无法可施。

  其它的车祸如,撞车,轻伤,翻车等等,都不值刊登。每月或每年公布一次统计数字而已。

  这就是大都市生活的小插曲。

  我找个书摊,买了一大堆杂志,夹在腋下,用公司的老爷汽车开车去门人街。

  我把车停在我要去的方块两条街之外。我在附近找了三家人家敲门,问出来应门的主妇,要不要定几份杂志。

  三家人家对我的接待都是极不欢迎的。

  做好了必要的基本工作,我步向目的物二三六七号。这是一块早期建筑旺季漏掉未改建的狭长土地。前面的房子,二三六七号,是个大而老式的家伙。想象中公共设施浪费了太多的地方。一条宽阔的水泥路导向后侧,另有一个独院小屋,这是二三六七号之一。

  我爬了两级阶梯走上一个迷你门廊,开始敲门。

  一个女人的声音向外喊道:“什么人呀?”

  “想送一点东西给你们。”我说。

  “进来。”声音有点弱:“你只好自己开门进来啰。”

  我开门,走进去。

  一位高颧骨的偏瘦女人坐在轮椅里。右膝、右肘都有绷带包着。一条毛毯围着她左腿及腰部以下,右腿则自毛毯下伸出。

  “哈啰,”她说。

  “哈啰。”我对她说:“你看起来好像出了意外?”

  “撞人脱逃。”

  “太可恶了。”我告诉她。一面把杂志在她前面摊开。

  “小伙子,你要做什么?我说进来,因为我在等另外一个人。”

  “什么人?”

  “就是另外一个人。”

  “我推销杂志。”我说:“长期订阅。”

  “我没有兴趣。”

  我说:“照我看来,你应该有兴趣的。你看你目前受伤,无事可做。”

  “我有收音机呀。”

  “一样的广告词,老掉牙的笑话,还有热门音乐。”

  “也是真的,没办法啊。”

  “几份好杂志,有的时候有用。”

  “你有什么?”

  我选了六份我才买来的杂志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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