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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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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她谈过这些事,是吗?” “我……确切地说不能算谈过。” “你可能与她谈过有关案发之夜用晚餐的事,是吗?” “如果法庭允许,”佛里奇说,“我想……” “我要求控方律师不要插言。”法官埃根说。 “尽管如此,”佛里奇说,“原告方仍然有权向法庭的讯问提出抗议。” “那么,我的讯问错在何处?” “我觉得,”佛里奇说,“必须让这个证人确实明白法庭讯问的问题,譬如,包括书写方面的联系。” 法官埃根气恼地坐到椅子上,说:“佛里奇先生,这正是法庭想要了解的。你当然有权提出抗议,但是你提出抗议的那种方式则向法庭表明……表明了,我认为,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梅森先生,继续调查。” “阿彻先生,能否回答法庭的提问?” 阿彻说:“这个么,星期六上午,我和佛里奇先生在一起,在他办公室里佛里奇先生问了我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完全与抢劫案无关,但是其目的是为了测试一下我对案发那天夜里的情况记忆得怎样。既然这些事情不涉及案情,我觉得没有理由不写一张有关佛里奇先生感兴趣的内容的备忘录,传给拉维娜夫人,于是我就那样做了。”、 “告诉拉维娜夫人你在晚餐时喝了哪种酒,她吃了什么,你吃了什么,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吗?”梅森问。 “是的。” “是这张备忘录吗?”梅森问着,把那张黄纸出示给他。 “正是。”阿彻说。 “这是你写的吗?” “对。” “你准备了这张备忘录,于是拉维娜夫人有机会熟悉了佛里奇先生提问的问题,这样的话她就不至于说出和你谈的情况相矛盾的东西,对吗?” “哦,当然不是,梅森先生。”阿彻说,“我觉得,因为被召到检查官办公室里,拉维娜夫人会过分紧张。她可能会误认为是否因为她的一些其他问题而被调查……这个……你知道她是个生意人,经营几个夜总会,我觉得她可能会很紧张,我只是写出这张备忘录,说明问的是些什么问题,让她放心,就这些。” “那么,”梅森说,“你为什么不简单地在纸上写一句,‘佛里奇先生仅仅感兴趣于那天夜里的情况,而与你经营的夜总会丝毫无关’,或者其他类似的内容呢?” “呵,”阿彻说,“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梅森先生!那样的话就更简单了,不是吗?” “当然是的,”梅森嘲讽地说,“从来没那样想过吗?” “实话告诉你,梅森先生,没有那样想过,从来没有。” “那么,”梅森突然问,“是否有这样一个事实,你在案发的那天夜里根本没有与马莎·拉维娜共用晚餐,而与你共用晚餐的则是其他女人?” “根本没有。” “是否有这样一个事实,案发时和你坐在车里的不是拉维娜夫人,而是其他女人?” “绝对不是。” “是否有这样一个事实,当你到药店给警察打电话前你拨打了另一个电话?” 证人迟疑起来。 “是否有这样的事实?”梅森问。 “可能另外打过一个电话。我……当时……我记不清楚了。” “那另外的一个电话是不是打给拉维娜别墅二号的?” “我……我记不起来了。” “有可能是吗?” “这个,我……我很糊涂,梅森先生。我记不清所有的细节了。” “你很糊涂吗?” “当然,我的神经不是钢铁铸的。当时,抢劫案发生时,……这个,我吓得半死,我觉得就要没命了。” “抢劫案中的哪一点把你吓糊涂了?” “这个,全过程。” “最可怕的是哪一点?” “车门猛地被拉开,一支手枪抵在了我脑门儿上。” “你被吓糊涂了,以至于时至今日还没有记忆起,你到对面药店到底给没给拉维娜别墅二号打电话?” “我……目前我仍无记忆。” “糊涂成那个样子吗?” “是的,我被吓糊涂了。” “至少当你看到那粗暴的枪口指着你时,就糊涂成了那个样子,对吗?” “就是那一点儿把我吓糊涂了。” “尽管事实是,你糊涂得记不起是否给拉维娜别墅二号打过电话,但是你却仍然想让陪审团相信,你只扫了一眼被告,就能够准确地指认出他来,是吗?” “我……我不至于糊涂得认不出我所看到的被告。” “就在那么短短的不足1秒钟里,你只是扫了一眼他的面孔,是吗?” “我只能说,被告就是我看到的那个人。” “到对面药店往警察局打电话前,你也有可能给拉维娜别墅二号打过电话,对吗?” “也可能。当时我很糊涂。” “当拉维娜别墅通了电话之后,你要拉维娜夫人接电话,对吗?” “也可能……等一下,不对。” “你首先回答的是,也可能。” “我糊涂了。” “尽管事实上拉维娜夫人就坐在你的车里,你还是很糊涂,以至于有可能要拉维娜夫人接电话,对吗?” “我的意思是说,当我回答你的上一个问题时我有些糊涂。没有,我的回答是,我根本没有要拉维娜夫人接电话。” “那么,为什么要给拉维娜别墅打电话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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