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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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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十分怡人,微风暖暖地吹拂着。史德福·纳宇爵士悠哉悠哉地步行穿过绿林公园。当他要跨过马路时,急驰而来的一辆车几乎是擦着他的身子开了过去。还好,他的反应灵敏,一跳就蹿到人行道上。汽车马上就消失在街角,他盯着那不可见的背影,不知从何而来的感觉,使他相信他们是想把他撞死,颇有意思的想法。首先是住所遭人搜查,然后又变成人家狙击的目标。难道这只是一种巧合? 然而他也曾经在治安颇不良好的地区呆过,史德福·纳宇不是一个怕事的人,危险虽不是家常便饭,可是吓不倒他。在这一会儿他可以知道,也可以感觉到、接触到、闻到,危险正一步步朝他走过来。他感觉到了,某个人在某个地方正用枪瞄准着他。可是原因是什么?为什么?他只是知道他不能退缩,奇遇就是这样开始的,不是吗? 他进入住所后,从地上拾起信件、几份帐单和一本帆船月刊。他把帐单放到桌上,用手指去拆开月刊的纸袋,然后漫不经心地翻着。不能说惊魂甫定,可是也无法专心。突然,手指上突然感觉不太一样,书页间好像夹着什么东西。他赶忙翻到那一页,却发现他的护照被用胶带粘贴在书页上,真没想到!他连忙把它拆下来,翻开内页来看,最后的一个海关签章是伦敦的哈斯洛机场,日期是前天。她的确是用了,而且安全地到达了,还造了这个奇怪的方法把护照还给他。她现在在哪里呢?他很想知道。 他真不喜欢想到自己可能永远不会再见到她。她究竟是谁?她到哪里去了?还有,为什么?目前这种情况,好像是处身在黑暗的剧场中、等第二幕戏开始上演。尤其,他的感觉是第一幕也演得不太清楚,使人变为难耐。他看到的是什么呢?只是一幕老式的开场白吧?一个女孩想把自己打扮成男人,借以躲过等在机场的某些人的注意,如今她已经消失在伦敦的人海里了。 他一定再也见不到她了,这种想法令他颇不情愿。可是,为什么他想再见她呢?她并不特别吸引人,她也不是什么名媛淑女。不,这样说她并不公平。 她是具有某些东西,她也是一个有名有姓的人物,她原来可以用美色来诱惑他而达到目的。可是,她只直接的提出要求。让你依照她的话做。这种要求,是她掌握了人性后所做的决定,她能深入人心那不可得见的深处,她懂得人,而且一眼就能认出他是那种喜欢冒险而且乐于助人的人。 而他也的确冒着危险,在那儿,她可以在啤酒里放任何东西,他可能已是在法兰克福转机室中被发现的一具死尸。而根据她对医药的知识,他一定会被弄成死于心脏麻痹这一类自然死亡的样子。哎,想这些干嘛?他不能再见到她了,而他因此很烦。 他的确是很烦,而他不喜欢这样。他仔细的思考着,然后在拍纸簿上写下一则小广告,再仔细地拿起来念了三次。 法兰克福过客,十一月三日。请与伦敦同机人联络。 就这样,不用再多写了。假如她看到,她就会知道是谁刊的;假如愿意,她就会联络的。她曾拥有他的护照,也知道他的名字,假如愿意她就会来找他。当然她也可能不会来,那样的话,揭开序幕的人就只是一个惹人烦心的精灵,替早到剧院的人演了一幕精采的序曲,但却破坏了一个美妙的晚上。 在各种的可能性里,也可能是她已经完成了前来伦敦的任务,而又飞到什么日内瓦、澳洲、南美洲、俄国,甚至是美国去了。为什么会想到南美洲呢?可能是因为何士汉提过这个地方吧?可是也是一大串地名中的一个呀! 第二天早上,他把广告送刊后,便慢条斯理地踱回家。在半路上,他看到圣詹姆斯公园的菊花已经盛开,瘦伶伶的花茎顶着扣在一块儿的金色花朵,让他想起希腊的山坡,因为他曾经看到这么一张照片。 他一定要在人事栏里好好地找,当然不是今天,也许两、三天以后。等他的广告刊出来,也要给人家一点时间吧!他可不能错过她的回答。因为,哎!这实在相当烦人,不能知道故事的结局。 他试图去回想,不是机场上那个女孩,而是他的姐姐潘蜜娜。许久了,他应该还记得她,可是,又不太可能画得出正确的容貌来,他又气自己了。他在路旁停下来,路上并没有任何来往的车辆,只有一辆破旧的老爷车,喘不过气来似的,正挣扎着开过来。上了年纪的车也该有点尊严,这辆老爷车依稀有当年的风采。他摇摇头,觉得自己像失魂落魄的老人一样,尽想这些无关紧要的事。 走吧!他跨起急促的步伐想要尽快地穿过马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发现那辆老爷车突然像鼓足余勇的老斗士,以令人咋舌的速度全力朝他冲来。脑中还来不及反应,他只知道自己奋力地朝对面的人行道上猛力一跳。等他惊魂甫定转头去探看究竟时,那辆老爷车早以嘈杂刺耳的刹车声,绕过街角落荒而去。 这就是我的奇遇吗?史德福对他自己说,是不是真有人不喜欢我,到非置我于死地的程度不成?有人跟踪我?看着我回家而找机会下手? 皮克伟上校正坐在位于布鲁伯利区“国家安全局”的小办公室里,巨大的身躯蔓延出那张他从上午十点坐到下午五点的椅子。除了中午短暂的午餐外,他就那样一动也不动地让自己被重重蓝灰色的雪茄烟雾笼罩住,半闭的眼睛只偶尔地眨两下,告诉别人他并没有在睡觉。他很少拾起头,有人说他是东方那座在莲花座上凝神的菩萨与蓝色大青蛙的混合体。至于那些粗鲁的年轻探员则说:他的祖先是非洲大河马的旁系血亲。 桌上小小的通话机响了好一阵,才把他唤醒,他的眼睛眨了三下,才真正的睁开来。他伸出一只蒲扇般的手,取过话筒 “什么事?” 他的秘书说:“部长想要见你?”。 “他来了吗?”皮克伟说,“还有,到底是哪一位?是不是转角那位浸信会的牧师?(译者按;牧师与部长同为ministef)” “噢,不是的,上校,是外交部长乔治·派克罕尔爵士。” “真可惜,”皮克伟上校类似气喘般吸了几口气。“真可惜,麦吉尔牧师要有意思多了,不愧是见过地狱之火的人。” “我能请他进来吗?皮克伟上校。” “我想他是打算马上要进来是吗?这些人就是这样自以为了不起。” 乔治·派克罕尔爵士还是进来了,他皱着眉头咳了好几分钟,这个小房间的窗户居然是紧闭着的。皮克伟上校斜倚在椅子上,地上布满雪茄灰。这个房间是著名的“老鼠窝”,也是皮克伟考验人的耐性的“刑房”。 “噢!我的好朋友,”乔治爵士努力以愉快而活泼的声音,来掩饰他那满脸苦修土忍受试炼的表情,只可惜并不成功。“很久不见了吧!” “来,坐下吧,坐下吧,来一根雪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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