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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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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到他的那天晚上就有种感觉,他就像一个圣人,刻在十三世纪的教堂里。” “我还想到另一件事,”她说,“新约里——耶稣在最后的晚餐里说:‘你们都是我的朋友与伙伴,可是你们当中有一个是叛徒。’很可能我们之间也有一个叛徒。” “可能吗?” “几乎是肯定的。这个人是我们熟悉而且深深信任的;可是他的梦想里,没有暴动也没有殉教,而是碎小闪亮的银块,甚至醒来时,也感到它在手上的余温。” “目的是金钱。” “应该说是野心。可是我们要怎样才能认出一个叛徒?他总会脱离群众而出,他也有激动的时候,在紧要关头变成一种记号,而他也会想去抓权,这就是他的标记。”她耸耸肩,回复到原来的谈话。“真奇怪你竟会提到山大工的事。” “难道真有一个?” “不,大王是没有,女王倒有一个,有一个很老的女人。” “她长得什么样子?” “你晚上见到她就知道了。” “住在高山上,对一个人的道德是不好的,尤其在山顶的城堡里,俯着脚底下的世界,久而久之就会鄙视你的同胞,自以为是最崇高、最伟大的人,所以会有很多人喜欢爬山而睥睨山谷中的其他人。” “晚上你说话可要小心,不能开这种玩笑,会激怒人的。” “有什么工作指示吗?” “你要假装是一个心境不愉快的人,不满于现实,而且有意从事一项秘密的暴动。你做得到吗?” “尽力而为。” 四周的景物愈来愈荒凉,大车子歪歪扭扭地沿路上去,经过几个山间的村落。有的时候,可以看到在山坡上老远的几点灯光凄凉地亮着,隐隐约约还有教堂似的尖塔。 “我们到底要到哪里去,玛丽安?” “去一只老鹰的窝。” 山路又转了个大弯,他们穿入一座森林,在鹿群或其他野生动物的注视下挣扎向前。偶而,去看到一两个披着兽皮外衣,手上持着枪的男人。大概是警卫吧,他想。 终于他们看到一座雄伟的城堡,建在岩石上。城的某些部分可能曾毁于战火,如今则已经修复了。这座城占地十分广大而且壮观,古意盎然的设计暴露了它本身悠长的历史。它代表那过去的力量,那年代久远而且已经消逝的力量。 “这座城堡是鲁特卫克大公爵在十七世纪所建,”丽兰塔说。 “现在是谁住在这儿?现在的大公爵?” “不,他们早就灰飞烟灭,消失不见了。” “那么是谁?” “某个有现代权势的人,”丽兰塔说。 “有钱的人?” “是的,而且非常有钱。” “是不是罗宾生先生搭飞机先我们而到了?” “在这儿你绝不可能见到他,这一点我敢保证。” “可惜,”史德福说,“我还挺喜欢他呢!他的确是一方人物,不过,他到底是哪国人?” “我猜大概没人知道,每个人的说法都不一样。有人说他是土耳其人,也有人说是美国人,或荷兰人,有的则说他母亲是俄国的贵族,父亲是印度的王公,没有人知道哪一种说法对。” 他们被领着穿过一处巨大的门廊,两个身穿制服的男仆急匆匆地奔下台阶,朝他们夸张地鞠躬,帮他们取出大堆的行李。史德福启程之初,很奇怪为什么要他带那么多行李,原来是来此地摆派头用的。 晚餐前,他们被一声回肠荡气的锣声召唤到大厅来,他在楼梯口挽着盛装的她步下阶梯。她穿着深红色的天鹅绒,颈上是红宝石,头上也是成套的红宝石后冠,一位仆人上前一步弯身替他们开了门,并高声宣布:“柴纳华斯基女伯爵,史德福·纳宇爵士。” “我上场啦!但愿我们的演出成功!”史德福在心里对自己说。 他还满意地低头看着衬衫上蓝宝石与钻石的钉饰;但是几分钟后,当他步入房间时,触目所见的景物却让他惊讶得屏住了呼吸。这完全不是他想象的样子,这是一间很大的厅堂,布置的风格虽然华丽但很俗气,椅子沙发都是最好的织锦与天鹅绒,还有穗子。墙上有一些画,一时虽认不出来,但仔细一瞧。却令他咋舌的发现那都是塞尚、马蒂斯、雷诺价值连城的名作。 厅堂那头坐在一张硕大无朋椅子上的,是一个巨大的女人,像鲸鱼一样,这是史德福唯一想得起来也唯一适合的形容词。那整个人像一大块吹涨了皮的乳酪,白皙皙的,却好像是吹弹得破的气球。那三层、四层的下巴,顶在一大片桔红色、亮闪闪的缎质衣服上面。头上是珠宝缀成的后冠,扶在椅臂上粗大而肥胖的手,有着粗大而肥胖的手指,而每个手指上赫然都有一只戒指,镶着十种不同的宝石,看得史德福眼睛都花了。 这个女人实在胖得惨不忍睹,那张脸像发坏了的白面包,两个黑眼睛像两粒葡萄干被气愤的师傅随意摔在一团面团上 “你们很准时,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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