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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


  答:就是这里。是的,先生。

  问:你对这附近熟悉吗?

  答:当然。我的加油站在这里已经开了九年多了。而且,我这辈子一直住在特伦顿。

  问:那你一定知道马里恩车站啦?你能在地图上为我们指出它的位置吗?

  答:当然可以,先生。(证人拿起指物棒,在地图指出了马里恩车站的位置)就在这里。

  问:非常准确。请回到证人席。现在告诉我,柯林斯先生,马里恩车站离你工作的地方有多远?

  答:三英里。

  问:你能回忆起今年6月1日晚上的事吗?大约不到一个月以前?

  答:可以,先生。

  问:清楚地记得吗?

  答:是的,先生。

  问:你怎么能把那天晚上的事记得那么清楚呢?

  答:嗯,是有几件事使我记住了那个晚上。首先,那天整个下午都在下雨,所以都没什么生意。其次,我和我的一个伙计在大约七点半的时候吵了起来。后来,我把他给解雇了。第三,我星期五晚上就发现汽油不多了,就打电话给石油公司让他们星期六一早马上派辆运油车来。我不想在星期天时汽油不够。结果,送油的卡车星期六一整天都没来。

  问:我明白了。那么,所有的这些事让你把那天记的特别地清楚,柯林斯先生。现在,我要给你看看控方证物第17号,一张汽车的照片。你曾经见过这张照片上的汽车吗?

  答:是的,先生。那天8点过5分,这辆车开到过我的加油站。

  问:你怎么知道照片上这辆车就是6月1日晚8点5分开到你的加油站的那一辆车呢?

  答:嗯,这是辆福特单排座双人汽车,1932年的款式,和那天开到我的加油站的车一样。但是,如果不是我那天记下了那辆车的车牌号码,我也不会这么肯定绝对是同一辆车。这张照片上的车牌号码和我那天记下的号码也完全一样。

  问:你记下了车牌号码吗,柯林斯先生?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答:因为开车的那个女人看上去有点像骗子,我指的是那辆福特车。那个女人很奇怪,她表现得好像害怕什么事。而且那时她还戴着面纱,把脸全都遮住了。现在很少有人戴面纱了,尤其是那种。反正是看起来很古怪,我觉得最好是预防万一,就把她的车牌号码记下乘了。

  问:告诉陪审团这个戴面纱的女人来加油站的经过。

  答:好的,先生。看到有人来了,我就从办公室跑出来。我问她:“加油?”她点了点头。我说:“多少?”类似这样的话。然后,我往她的车里加了五加仑的油。

  法官:法庭将不允许提供这种无聊的证言。而且也不希望有不适宜的笑声。法警,把扰乱公堂秩序的人驱逐出去。检察官先生,继续。

  问:在你往福特车的油箱里加了五加仑油之后又发生了什么,柯林斯先生?

  答:她给了我一张一美元的钞票后,没等找零钱就开车走了。这也是让我记住她的原因之一。

  问:她开往什么方向?

  答:就是向着马里恩车站不远处那个发生凶杀案的房子的方向去了。

  安杰尔先生:我抗议,法官大人,证人的回答暗示着没有根据的结论。根据证人自己的证词,他的加油站离马里恩车站还有三英里远。而且,证人回答问题的方式很显然有先入为主的成分。

  波林杰先生:如果能说车子是朝特伦顿方向开走的,法官大人,也就可以说是朝凶杀案现场的方向开走的。我们讨论的是方向,而不是目的地。

  法官:你说的对,波林杰先生。但是证人的回答确实有暗示的成份,刚才的回答无效。

  问:福特车是朝着卡姆登的方向开走的吗?

  答:不是,先生。它是从卡姆登一开来的,朝着特伦顿方向开走的。

  问:柯林斯先生,我现在向你出示控方证物第43号。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答:是的,先生。这是在费城发现的那辆废弃的车里的那个女人的面纱……

  安杰尔先生:抗议……

  波林杰先生:不要扩大范围,柯林斯先生。我想问的只是你自己观察到和知道的事实。很好,这是一个女人的面纱。你认得这面纱吗?

  答:是的,先生。

  问:你最后一次见到它是在哪儿?

  答:就在那天晚上来我加油站的那个女人的脸上。

  问:能不能请被告人站起来?现在,柯林斯先生,仔细看看被告人。你以前曾经见过她吗?

  答:是的,先生。

  问:什么时间,在哪儿,在什么情况下?

  答:她就是那天开着福特车来加油站的那个女人。

  法警:注意法庭秩序,注意法庭秩序。

  波林杰先生:我的问题完了,辩方律师,请你发问。

  安杰尔先生对控方证人的询问:

  问:柯林斯先生,既然你在兰伯顿路的那个地方开加油站已经有九年了,我可不可以假定你的加油站很繁忙呢?

  波林杰先生:我反对,法官大人。

  问:没关系。你的生意好吗,柯林斯先生?

  答:还可以。

  问:可以到这九年来你还能维持你的生意?

  答:是的。

  问:一年会有成千上万辆汽车到你那里去加油或者是其他的一些汽车服务,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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