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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


  “那么现在,”艾勒里说,“我已经可以完整地描绘出凶手的模样。我会把他的特征一条一条地列出来。

  1.凶手是个男人。

  2.凶手是个抽烟的人,很可能抽的是烟斗,而且可以肯定他的烟瘾很大。因为只有沉溺于烟草的人才会在谋杀现场等待被害人时,还一定要抽烟。

  3.在作案的时候,凶手带着有类似徽标之类可以辨别身份的纸包火柴。

  4.凶手对金鲍尔和威尔逊夫人都有犯罪动机。

  5.凶手随身没有携带书写工具,或者是不想使用,以免会追查到他。

  6.凶手极有可能是来自金鲍尔这边的人——他蓄意陷害露西可以说明这一点。

  7.凶手对安德丽亚很温柔,从他对安德丽亚的袭击可以看出来。凶手对安德丽亚的母亲甚至更温柔,因为他一次也没有像他威胁的那样去伤害过她。其实,哪怕是一次假装的尝试都会让安德丽亚永远地闭上嘴。

  8.据验尸官说,刺杀金鲍尔那一下,用的是右手。所以凶手是惯用右手的人。

  9.凶手知道金鲍尔更改了他的保险受益人。

  艾勒里微笑着:“在数学中,九这个数字可以有很多花样。我看在这个谋杀案中,九这个数字也有很多花样……由于有了凶手的这九个特征,分析成了轻而易举的事。我只要仔细检查我的嫌疑犯名单,一个一个地去对我这九个特征就行了。”

  “真是绝了,”梅南德法官笑了,“你是说通过这种方法,你就能得出最终的结论吗?”

  “用这种方法,”艾勒里回答说,“我可以把所有的嫌疑人一一地排除,除了一个人。我会逐一地向你们说明。”

  “首先,根据第一条所有的女人立刻被排除了。凶手一定是个男人。这些男人是谁呢?好啦,老贾斯伯·博登是第一个……”

  “噢,”安德丽亚叫道,“你这个可恶的家伙,你是说你居然会怀疑我的外祖父吗?”

  艾勒里笑了:“我亲爱的孩子,在客观的分析过程中,每一个人都要受到怀疑。我们不能因为这个人老了或者那个人年轻漂亮就感情用事。我刚刚说了,贾斯伯·博登。你可能会说,他是个残废的人;他从来没离开过他的家;而本案的凶手是个活跃的人;这些都是实情。但是,我们假设这是一部侦探小说。博登先生的病有可能是装的,他敏捷地偷偷溜出花园大道的家,在夜色笼罩下干了所有这些可怕的事。从逻辑的角度来讲,我们如何站在贾斯伯·博登这边?好了,根据第二条,他完全可以被排除:他根本不吸烟,他的护士可以证明这是真的。另外,既然这不是侦探小说,博登先生处于半瘫痪状态,不可能去杀人。

  “下一个——比尔·安杰尔!”

  比尔从沙发上站起来:“为什么,你这个可恶的叛徒!”他笑着说,“你不会是想告诉我你真的认为我也有可能?”

  “我当然认为你有这个可能,”艾勒里严肃地说,“我对你了解多少,比尔?我们有十多年没见过面了——在此期间你很有可能变成一个冷血的凶手。但是说真的,你由于不符合第四、第五和第六项条件,也被排除了。那就是,你虽然对金鲍尔有犯罪动机,但是对你自己的妹妹露西没有动机,而她却被凶手所陷害。第五呢——凶手身上没有可用的书写工具。啊,你肯定是有的!”

  “你怎么知道呢?”比尔吃惊地问。

  “你这个笨蛋,”艾勒里叹了口气,“用世界上最简单的方法——我看到的。记得吗?我们在斯泰西-特伦特的酒吧里聊天的时候,我还跟你提到过,从你衣袋里满满的削尖的铅笔来看,你是个很忙碌的人。嗯,这只是凶杀案发生前不久的事。如果你有一口袋铅笔,同时又是凶手,你当然一定会拿出一支来给安德丽亚写那张字条。铅笔,以当今最先进的科技来看,也无法追踪到你。那么第六条呢——凶手是金鲍尔周围的人。你显然不是,所以从逻辑上来看,你被排除了。”

  “噢,真是谢天谢地。”比尔无精打采地说。

  “现在是我们自负的朋友,弗吕赫参议员。我们看到了什么?多么令人惊奇啊!我吃惊地发现弗吕赫参议员符合我们所有的条件!——而且是令人信服的。不过单就他的情况而言,一项我刚刚没有在表中列出来的条件足以把他也排除在外——他留着大胡子。这把胡子可不是假冒的!他为此骄傲自豪了很多年了,长的已经到了他的胸口。没有人能够隐藏这么长的胡子,即使是带着面纱。有一个证人非常清楚地看到那个带面纱的‘女人’——加油站的老板。如果这个‘女人’有一把这么长的胡子,他不会看不到的。面纱只遮到下巴,盖不住大胡子。而且证人说这个‘女人’身材高大,而弗吕赫是又矮又胖。即使他为了杀人把胡子剃掉了,后来我们也看到了他的大胡子,会是假的吗?如果有人还不相信,下次见到他时,拽拽他的大胡子就知道了。”

  “现在轮到我们的朋友是伯克·琼斯。由第八项条件可以立即排除。他在马球比赛中把手臂摔断了,这一点不会有假。所有的报纸都报道了这件事,而且当时有成百上千的人看到。而且,琼斯摔断的是右手,凶手杀人时用的也是右手。从身体条件上来看,琼斯不可能是凶手。”

  “其实凶手的画像已经完成了,”艾勒里平静地说,“而且经过我们一个一个地

  “5.书写工具?奇怪的字条。我去芬奇的办公室那天,他曾经给我一张支票,作为国民人寿保险公司聘请我调查此案的报酬。我亲眼看着他从上衣口袋里拿出自来水笔,在我面前签了那张支票。当他给我看那张支票时,我看到他的签名是用绿色墨水签的。绿色墨水!很独特,非同一般。他当然不敢冒险用这样的墨水来写犯罪现场的那张纸条。于是,他不得不借助其他的办法……毫无疑问,他身上带着笔。现在,既然他已经死了,我们也就永远不得而知他当晚是怎么装扮的,但是比较有可能的是他卷起裤子,再把一套女人的衣服套在外面。上衣肯定是高领的,遮住了脖子。这样才能解释他怎么会有火柴和烟斗——他把它们放在里面的男装里,外面再套上女人的衣服”

  “6.他当然是金鲍尔这边的人。他与金鲍尔家和博登家已经相熟多年了。”

  “7.至于他对安德丽亚温柔的感情也是毫无疑问的——我们从他多次的行为都能看出来。对于安德丽亚的妈妈——嗯,虽然没有具体的事例来证明这一点。但是自从金鲍尔死后,他一直忠心地照顾着她。这己经足够说明他对她喜欢的程度了。”

  “我想,这是真的,”安德丽亚以极低的声音说,“我肯定他——他曾经和妈妈相爱过。当然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妈妈曾经告诉过我,他永远不结婚就是因为妈妈嫁给了我的父亲——我的亲生父亲,理查德·佩因·蒙斯特勒。爸爸死后,妈妈又嫁给了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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