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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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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也看过这部小说,”雷恩回答,坐在布鲁克身旁的德威特也跟着点头。“时间这个概念,正如多年来科学所告诉我们的,是相对的。我们就以梦做例子——往往我们醒来,觉得整个睡眠的期间都做着梦——然而,一些心理学者告诉我们,做梦的时间其实极其短暂,是发生在无意识的睡眠和醒来恢复意识交接的那一瞬间,短短的一瞬间。” “我也听过这个说法。”亚罕说,他坐德威特和布鲁克对面,脸向着两人说话。 “我真正想的是,”布鲁克说——他又转过头看看德威特——“这种特殊心理现象的某种应用问题。约翰,我忍不住好奇——我相信其它人也和我一样——今天,在宣判那一剎那,你脑子里想到的究竟是什么?” “也许,”雷恩体贴地拦阻,“也许德威特先生不想再谈这个。” “正好相反,”这个矮小的证券商这会儿两眼发亮,脸上表情鲜活无比,“那一刻所带给我的,是有生以来最特别的一次经验。我想,这个经验正可充分支撑毕亚士的小说宗旨,也完全符合雷恩先生所说有关梦的理论。” “难道那一刻你脑中所浮起的,也是你这辈子所发生的所有事情?”亚罕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 “不不,不是那样,我那一刻想到的事好奇怪,而且根本是件不相干也应该不会再想起的事——”德威特猛地往绿色的背垫一靠,急急地说,“是有关某个人身份的事情。大约九年前,我被纽约法庭选为一件谋杀罪审讯的陪审员,被告是一个颇粗犷的潦倒老头,他被控在一间公寓里刺杀一个女人,是以一级谋杀起诉的案子——地方检察官证明,这毫无疑问是经过仔细策划的一桩杀人案——因此,凶手也绝不可能是冤枉的。可是,在为时并不长的审讯过程,甚至后来到陪审室我们讨论他是否有罪时,我脑子里怎么也挥不走一个感觉,就是在这之前我一定在哪里见过这个被告,于是,和其它人没两样,我努力想记起这个人到底是谁,但直到我疲累得宣告放弃为止,我始终记不起这个人是谁,我究竟是何时在哪里见过他——” 这时,汽笛一响,车身一顿,列车吭哧吭哧发动起来,德威特稍稍提高嗓门,“长话短说,我和其它陪审员一样,按照警方所发现的证据,相信这个人的确犯了谋杀罪,也投了有罪一票,陪审团做了有罪的决议,这个人也就被判处极刑并依法处决,事情到此为止,我自然也就把这整件事抛到脑后了。” 列车正式开动出站,德威特停下来,舔了舔嘴唇,在场的其它人都没接腔。“我说奇怪的部分就在这里,在这九年来,我从未再想到这个人或这件事,但今天,当陪审长起身要宣告我命运的那一瞬间——很不可思议的是,应该说就在法官询问陪审团结果那句话尾音刚落,到陪审长第一个字才要出口这短短的一瞬间——忽然,毫无道理的,我脑子轰然一声,一道灵光闪了进来,我不仅在那一刻奇怪地想起这个被判极刑的人的长相,更奇怪的是,我也同时记起来他是谁,以及我是在哪里看过他了——你们想想看,整整隔了九年的时间,打从我脑袋里根本不再想到这个人开始。” “那他是谁?”布鲁克好奇地问。 德威特笑了起来,“所以我才说事情很奇怪——那差不多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当时我浪迹南美,偶尔来到个叫巴瑞纳斯的小地方,在委内瑞拉查莫拉一带。有天晚上,我正要回我寄居的小屋,经过一条暗暗的小巷子时,我听到有激烈打斗的声音。当时我年轻气盛,比起现在我敢说要有冒险精神多了。 “我身上带着一把左轮,于是我赶快从枪套拔出来就往巷子冲,发现有两个衣衫褴褛的当地人,正攻击一名白人,其中一个还手抓一把弯刀往那白人身上砍,于是我一扣扳机,子弹打偏了。但我看到,那两名拦路贼吓坏了,撒腿就跑,那个被攻击的白人瘫在地上,身上有好几处刀伤。我走过去看他时,心想这人的伤势一定很严重,但他却自己撑着站起来,在裤子上抹抹流出的血,小声地跟我道了声谢,就一跛一跛走掉消失在黑暗中。在这期间,我只匆匆看了他的脸一眼。 “这个人,我在二十年前救了他一命,也正是后来我把他送上电椅的那个人,造化捉弄人,是吧?” 在一阵唏嘘的沉默中,雷恩若有所思地说:“这段离奇的故事,值得收入民俗传说里。” 列车仍疾驰着,只有车前灯短暂地割开黝暗的夜幕——这里是威荷肯的荒郊野外。 “但我自己认为这件事最特殊的一点在于,”德威特继续说,“一个我怎么想都解决不了的谜团,居然在我自己生死交关的一剎那豁然而解!记住,这个人的脸我只见过一次,而且是在那么多年前——”“这是我所听过最神奇的事情之一。”布鲁克仍感慨万千。 “人类的心灵其实远比我们所能理解的要神秘强大多了,尤其在面对死亡的那一刻,甚至会比德威特先生这桩亲身经历更神奇,”雷恩说,“八个星期前,我从报上看到一篇报导,是发生在维也纳一桩谋杀案的细节描述。情形大概是这样子的:有名男子被射杀在所住的旅店房间里,维也纳警方毫无困难立刻查明了死者的身份,这人是个黑社会小喽啰,曾经被各方吸收为线人。 “谋杀动机很明显是报复,可能因为死者和警方挂钩告密,引起凶手仇视而动手。报导上还说,死者寄居这间旅店已好几个月了,很少出门,连用餐都在房内,好像在逃避追杀。尸体发现时,桌上还摆着吃罢未收的餐具。他在离餐桌七英尺处中枪,致命的一枪,但并未立刻丧命,这是依据现场所遗留的实况推断的:尸体躺在离中枪六英尺远的餐桌脚下,其间的地毯上洒着七英尺长的斑斑血迹。 “现场有一个很特殊的状况,餐桌上的糖罐子整个打翻了,白色细砂糖洒了一桌,而且有一把在死者手中紧紧握着,一整把砂糖。” “有趣。”德威特喃喃着。 “这情形似乎很容易解释,死者在离桌七英尺处中枪,努力爬向餐桌,再以不可思议的力量起身,抓了桌上一把砂糖,才力竭倒地死去。但是,为什么?这把砂糖指涉的意义是什么?死者这临终前的拚死举动究竟有什么意义?至此,维也纳警方显然触礁了。我总结这份报导,”雷恩对三个目瞪口呆的听众一笑,“对这些极其诱人的谜题有了答案,于是我写了封信到维也纳。几星期之后,本地的警察局长回了我一封信,信上说,凶手在我的信寄到前已遭逮捕,但我的推断正确地解开了死者和砂糖之谜——这个谜在凶手坦白后,维也纳警方仍大惑不解。” “那您的推断到底是什么呢?”亚罕问,“光凭这把砂糖,我实在想不出任何可能的解释。” “我也一片空白。”布鲁克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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