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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


  “我们先跳到第三点开始。如果德威特生性迷信,那这两根怪手指可能就是某种驱魔避邪的手势,而且可能是他在知道自己将死,本能做出这种有关鬼神的手势以驱赶即将临身的邪灵恶鬼。但众所周知,德威特连最轻程度的迷信都没有,因此,这个他有意留下的手势,必然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和凶手有关。毫无疑问,德威特所以会在死前留下这个手势,源于德威特被柯林斯找去前,我、他、亚罕和布鲁克的一段谈话,我提到一个被谋杀的人,在死前奋力留下信息以揭发凶手的身份,因此,我十分确信德威特这可怜的人,在面对死亡的一剎那间突然想到这刚刚听来的故事,留下信息给我——对不起,我应该说,留给我们——意图指出杀他的人是谁。”

  布鲁诺忽然得意起来,萨姆更兴奋大喊:“这点我和布鲁诺总算猜对了!”但他的脸马上一拉,“但是,”他说,“猜是猜对了——但这个见鬼手势怎么扯上伍德呢?这小子迷信吗?”

  “巡官,德威特的信息并非以迷信不迷信来指称伍德或史托普,”雷恩回答,“坦白说,我并没花心思去解析这个手势,怎么说?我觉得这太神奇太异想天开了,因此当时我对这个手势的意义也完全没有概念。事实上,若能弄清德威特这个手势和凶手的关联,其实对解决整桩罪案非常有效——我得很丢脸地承认,手势和凶手的关联非常直接非常清楚,从头到尾摆在我眼前瞪着我看——

  “总而言之,这两根交缠的手指,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德威特借此指出凶手是谁,而你们晓得,德威特能够留下凶手身份的线索,证明他认得凶手,熟悉要杀他的人是谁,他才能留下个信号指凶手某种独有的特征。

  “而从这个手势,我们可知道更多的事。不管它代表什么意义,它出现在左手,表示面对凶手当时,德威特所惯用的右手正做着某件事,如同我刚才说过的。现在,我们就来想想,他的右手可能在做什么?现场并无任何格斗的痕迹,会不会他当时用右手抵着凶手呢?但依现场看起来,德威特以左手做手势时。右手似乎也不太像做这事——我们再强调一次,做这个手势颇费几分力气。我不断问自己,还有没有更适合的解释呢?从尸体发现的情况,有没有任何象征显示出右手可能做些什么呢?有的,有特征!——就是我所知道车票换了口袋这件事。

  “我立即检验各种可能。比方说,可能德威特在凶手找上来之前,自己把车票给换了口袋——是有可能没错,但如此一来,车票换了口袋这事就跟整桩命案毫无牵连,有关他当时右手做些什么这问题也只好原地踏步了。然而,如果车票换了口袋这事是发生在谋杀前后,那我就能一举解释当时右手在做什么,也能让德威特不以惯用右手、改用左手留下讯息的现象合情合理。后一种想法的延展性十足,它的确让所有的事实得到解释,也正因为牵涉如此广泛,所以需要更缜密的检验分析。这里,我们先问:这样一种想法会引领我们到哪里?

  “比方说,它导出这样的推论:何以凶案发生当时,德威特的右手会拿着他的回数票?

  “这只有唯一一种解释——他正打算使用。而我们知道,柯林斯和德威特分手之前,列车员并未前来收票检票,当天凌晨警方到他公寓逮捕柯林斯时,查出他的车票并未被撕走亦未被剪洞;如果说列车员来过,那柯林斯身上至多只会出现剪了洞的票根。所以说,德威特独自走入那一节加挂车厢时,列车员尚未前来收票。当然,这个推论我不是案发当晚在车上完成的,那得等到你,巡官,追查柯林斯发现那张未被撕走的车票时,但我当时的确已完成了这样的基本推论。因此,你的新数据进来时,立刻有清楚的意义,也证实了我的推断。

  “于是这个假设得到证实了,德威特在进入加挂车厢之前,列车员尚未前来收票。然而,依据我进一步推论,何以在他死前一刻右手会拿着回数票呢?最自然最合理的解释是什么?答案很简单:列车员来了。偏偏两名列车员都宣称并未看见德威特,如此,是我的推论有误吗?不,不见得,我们不难想到,如果这两名列车员之一曾见过德威特,那他就是凶手,而正因为他是凶手,所以他得谎称并未见到德威特。”

  布鲁诺和萨姆的坐姿已推进到椅子前端,身子几乎掉地了,全副注意力投注在雷恩的精巧案情解析之中,雷恩以柔和却震撼力十足的声音继续说:“德威特死前,右手拿着车票的这个说法,是否合理解释了已知的所有事实呢?是的,的确是这样。

  “第一,它解释了何以德威特用左手留下手势。

  “第二,它解释了为何右手有事忙着,以及右手正在做什么。

  “第三,它解释了何以车票未经列车员处理。因为,若凶手果真是列车员,当他杀了德威特后,发现他手上的车票,列车员绝不会如常撕票剪洞,这票根上所剪的洞将成为铁证,证明他可能是最后一位见到被害者的人,也因此必然涉嫌重大,或至少成为警方调查的重点对象——自然,对一名计划周详的凶手而言,这绝不是件愉快的事。

  “第四,它也解释了何以回数票出现在外套内口袋里。如果凶手真是列车员,他当然不可让警方发现车票握在死者手中,理由和前面所说的不可剪票收票一样——这类被害者临死前说明意义十足的特殊迹象,是凶手最该避免的——它说明了德威特看到列车员,未及收票,随即遭害。而另一方面来看,列车员又不能把车票拿走,因为回数票上的日期是案发当天,德威特又有数名同伴随行,这批人中间可能有人目睹购票经过,而一旦尸体发现时回数票不翼而飞,警方顺理成章会产生‘车票——列车员’这样对凶手的不利联想。不行,拿走车票行不通,最好的方式是保护列车员未和被害人碰面、从头到尾置身凶案之外的干净印象。

  “好,既然——最聪明的方法是不把车票带走,那该如何处置这张出现在德威特右手的醒目车票呢?当然是重新放回德威特口袋里——这最合理是吧?但放哪个口袋呢?有关这个,不管是凶手原来就察觉了德威特放置车票的固定口袋,抑或经过检查知道了德威特放置车票的口袋,当他在德威特外套的口袋中找到过期的老回数票,自然会将新回数票也一并放入,试想,还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自然更不引起怀疑呢?退一步来说,就算凶手知道德威特的新回数票其实是收在背心左胸口袋中,他也无法把车票放回原处,理由是,这个口袋已被射杀德威特的那颗子弹贯穿,把一本完好的车票摆回一个有弹孔的口袋里,这等于宣告世人,这本回数票是谋杀之后才放进去的,这样的疑点凶手也非避免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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