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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家世


  我的父亲从来不想让我成为警察,尤其是一名芝加哥警察。我父亲经常把这城里的警察说成是“为了蝇头小利而出卖自己的人”。他以前曾是一名工会会员,被那些警察们殴打过,还被关进了监狱,因而他一直非常憎恶芝加哥的政客们。无论是管辖一个区的小政客,还是大到管辖芝加哥市的大比尔·汤普森,在父亲看来他们全是一丘之貉。而汤普森与其说是城市的“缔造者”,还不如说是一只“醉猫”更为恰当。
  如果我肯脱离警察局,这一定是最能让父亲开心的事了。在他去世的前几年,这件事一直像一堵巨墙横立在我们父子之间。我的警察生涯也许是他殒命的主要原因,不过究竟是怎样的情形,我也心中无数。在他自杀的那天晚上,他甚至连一张便条都没有给我留下,就用我的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的家族——黑勒一脉来自于德国东部的黑垒地区,我们的家族姓氏也是由此而来的。十九世纪初期,所有生活在德国的犹太人都被强令放弃他们以前的姓氏,改换成由地名或职业而来的姓氏。如果我不姓黑勒的话,那么今天我很可能就姓泰勒了,因为我的曾祖父——杰克普·黑勒,曾做过裁缝。
  那是一段艰难时日。为了修建铁路和发展工业,传统的家庭作坊受到了致命的打击,机器的使用给社会带来了大量闲置的劳动力。无论是从前以织布为生的年轻人,还是靠牛车运输养家的壮劳力,生活都难以为继。失业率飞涨,同时农业的欠收使得粮食的价格翻了一番。许多人不得不背井离乡,飘洋过海去了美国。我的曾祖父坚守着他的生意,尽管他的生意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不过好在他还与黑垒那些富裕的犹太人——高利贷者、银行家、企业家有固定的生意联系。一九四八年,整个黑垒地区卷入到政治性的狂潮之中,我的曾祖父只能冷眼旁观事态的发展,因为他根本不能卷到这场风暴中去,那些上层社会的主顾可是他的衣食父母呀。
  正在他进退两难之际,一封来自维也纳的信辗转到了曾祖父的手上,他的弟弟阿尔伯特在一八四八年三月十八日那场反抗迈特内克的叛乱中被杀死了,他把他的全部财产交由维也纳犹太改革派的拉比·孔恩暂时保管。考虑到当时动乱的局势,曾祖父决定亲自去维也纳取回他弟弟留下的遗产。在维也纳,他在拉比·孔恩家里住了几天,并深深喜欢上了拉比一家人。博学的拉比和他友善的家人使曾祖父自愿留在了那里,然而,后来拉比一家却被极端的正统宗教主义者给毒死了,曾祖父只好重返黑垒。
  所有这些给曾祖父以沉重的打击:政治的恩怨是非使他的弟弟死于非命;在维也纳,他又亲眼目睹了犹太人自相残杀的惨象。他一直是一个讲究实际的生意人,政治上尤其在宗教信仰方面,他更倾向于改革派。可是在拉比一家惨死之后,他放弃了宗教信仰,成了一名叛教者,犹太教也从此从我们家中销声匿迹了。
  离开黑垒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继续生活在那里日子会更加艰难。一八四八年以后,秘密警察的触角无所不至,这使得人们惶惶不可终日。而那些犹太教的正统极端分子们对曾祖父的叛教行为恨得咬牙切齿,向他的那些有钱主顾们散布说,曾祖父的弟弟是个激进主义者。于是那些有钱人就不再光顾曾祖父的裁缝店了。一般性的小生意又很难维持家用。最终,曾祖父决定举家迁往纽约,那时候我的祖父哈兰姆只有三岁。一八五○年,曾祖父一家四口移居美国。
  祖父哈兰姆少年时就在家中的裁缝店里帮忙。这本可以成为他以后发家的起点,可是哈兰姆并没有这样一直干下去。在祖父十三岁那年,他参加了联邦军。像当时许多年轻犹太人一样,祖父希望能以自己的这一举动证明自己的爱国主义立场:当时犹太人被普遍看成是一个食利阶层,为了修正这一对犹太人不公正的看法,祖父英勇作战,结果在葛特斯堡一役中双腿中弹。
  他又返回了纽约。在他离家期间,他的父亲长期被疾病折磨,最终死在医院里,他的母亲也在十年前死去了。当时,他的两个兄弟和妹妹正在为家产闹得不亦乐乎,最后安娜姑妈带着大部分的家产一声不响地离开了纽约,此后一直杳无音信。祖父的两个兄弟,杰克比和本杰明一直生活在纽约,但行同陌路,他们也很少探望祖父——一个孤苦的破子。好在祖父后来,在服装区中一家以残酷压榨工人而闻名的工厂里找到了一份差事,他才没被饿死。
  一八九一年,祖父娶了诺米·里维特兹为妻,祖母也在一家工厂里做工。我的父亲,马哈隆,出生于一八七五年。两年之后,我的叔叔路易降生了。在一八八四年,祖父因积劳成疾无法再胜任工厂里的非人生活,不得不回家照顾两个孩子,而祖母继续为一家人的生计卖命。又过了两年,一场大火吞噬了祖父一家租住的公寓楼,很多人葬身火海。祖母把父亲和叔叔安全地救出来以后,她又返身去寻找祖父,这一次他们谁也没有出来。
  父亲的安娜姑妈——自称是拿了她那份应得的财产——在离家多年以后又和家里其他人重新取得了联系,让他们知道她现在的“风光”,于是父亲和叔叔就被送到了芝加哥安娜姑妈那里。下了火车,又换乘街车,这两个大睁着好奇的眼睛的男孩并没有被送往芝加哥的犹太人聚居区——怀斯特区,而是被送到了城里著名的红灯区——利维区。在那里,“按摩中心”、“理容中心”的牌匾随处可见,既有城里最著名的“伊娃林格俱乐部”——由伊达和玛纳姐妹俩开办,也有数不清的名声不佳的下等妓院。他们那位“风光”的安娜姑妈就是一家下等妓院的鸨母。
  当然,安娜姑妈不是那些操皮肉生涯的最底层妓女,她在那些一家紧挨着一家的下等妓院中拥有“风光”的一席之地。那些小妓院的建筑都十分劣等,其中的一家曾一度由警察局的总监所有,其他几家由曾五次连任芝加哥市长的卡特·哈里森所有。街上还有一家一家的简易房,里面仅有一张床和一把椅子,床是为妓女和她的主顾准备的,椅子可以用来存放主顾的裤子。通过墙上的暗门或房门,一名不速之客经常会在让人尴尬的时候闯入,收取一笔额外的费用,通常主顾都会乖乖地付钱。
  在街区的另一端就是“伊娃林格俱乐部”以及在它前面的归凯莉·华特森所有的上等技院。在三层的棕色楼房里,有五个客厅,每间客厅又有五个不同的入口。此外,里面还有二十间卧室,一间台球室,以及一个地下保龄球场。粉红锦缎的室内装饰、真丝的睡衣、亚麻床单、放在银质酒桶里的葡萄酒,以及用于啜饮的金质高脚杯……这一切显得是那样的“富丽堂皇”。
  再拐过来就是安娜姑妈的妓院了,里面也提供葡萄酒,总共十几个女孩在早餐时喝她们的葡萄酒。那时大约是一点左右,她们围坐在桌旁啜饮她们短暂一天中的第三顿(至少是第三顿)“液体食品”。每天中午,黑人女佣把这些“残花败柳”从床上叫起,靠着苦艾酒的效力她们进行梳妆打扮,然后下来吃早饭。不大一会儿,这些女孩就成双成对地坐在窗前向过路的男人抛媚眼了。如果有人感兴趣的话,他们可以凑到窗前看看那些女孩穿的“衣服”——那也叫“衣服”!她们通常袒胸露背,这样买卖很快就成交了。到了第二天早上四、五点钟,姑娘们的“生意”才告一段落,她们要么找本小说催眠,要么喝得烂醉如泥。
  安娜·黑勒手下的姑娘们都过着这样一种浑浑噩噩的生活。安娜知道如何吹嘘自己对待姑娘们是多么的关心体贴,尽管马戏团驯兽那样的场面一个月总会上演三、四次。天知道那些姑娘是怎样才从安娜的谎言中活下来的!在安娜自己居住的那所房子里,她豢养了六名黑人“绅士”。她还经常去其他城市为自己的生意招募新人,通过向那些十三到十七岁的女孩许诺,让她们当上演员来骗她们上钩。骗人的伎俩是千变万化的,不过那些女孩上钩后的结局是一成不变的。女孩总是被一丝不挂地锁在房间里,被那六名黑人“绅士”强奸。要不了多久,女孩就会听凭“生活”的摆布,早餐时静静地坐在那里喝葡萄酒了。据说事情总是这样周而复始的。
  父亲不喜欢他的姑妈,更不喜欢她的“生意”,以及她对待那些女孩的粗暴方式。她经常扇那些喝醉了的女孩的耳光,叫她们“贱货”,还经常从她们的手中抢走顾客塞给她们的小费。安娜也同样不喜欢父亲瞪视她的眼神,一种不加掩饰的轻蔑眼神,就像一块静穆的石头一样,我父亲常以这种方式表示他的憎恶,为此父亲也常常挨打。
  安娜和我的路易叔叔倒相处得十分融洽。妓院的客厅是一个有趣的地方,不过只有上等妓院的客厅才能偶尔吸引到诸如政客、成功的生意人、银行家这样的大主顾。路易一定是对这些人的生活方式着了迷,或者是被他们表面上的排场吸引住了,由此而熏陶出了对资本主义的热爱。当然,安娜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资本主义拥护者,所以路易叔叔也许是从她身上汲取了这一点。通过安娜对那些难得一现的政客和贵客们的巴结奉迎中,路易学会了如何拍马屁,并把这一招用在了安娜身上,以此来满足她那种病态的虚荣心。这一招很有效,当我父亲三年后被迫辍学充当妓院守门人时,路易叔叔却被送到了东部的一所寄宿学校里。
  父亲也因此不喜欢路易叔叔,路易叔叔却假装为此一无所察,至少在他离“家”去东部的寄宿学校以前是这样的,如果那样一个龌龊的地方也可以被叫作“家”的话。安娜和父亲只在一点上看法是一致的:那就是他们都对警察深恶痛绝。父亲讨厌看到巡警每周来收取两美元五十美分的保护费,此外还得有烈酒、食物、女人作陪。安娜也讨厌白搭上两美元五十美分,以及她的酒、食物和姑娘。那些畜生似的巡警不是惟一吃白食的人,来自哈里森警察局的警官们也常常伸手要钱,还有那些站在他们背后的政客们。由此父亲恨那些卑劣的政客们,而他的弟弟路易却对他们的生活艳羡不已。
  从寄宿学校毕业以后,路易叔叔便被他的安娜姑妈送到西北部继续深造。安娜深以她的这一个侄儿为荣,每次都会带着她心爱的侄儿去参加第一区举办的圣诞舞会。在那里,达官显贵和名流政要们欢聚一堂。路易不仅能一睹本地名门显要们的风采,还可以和那些银行家、律师、铁路公司总裁以及那些成功的生意人、警长,甚至专员等政界要员伺机搭讪几句。当然,这样的场合也同样少不了皮条客、鸨母、妓女、小偷、大烟鬼这样的社会渣滓。所有的人都经过了乔装改扮,男人们往往扮成彬彬有礼的骑士或是威力无比的大力士,女人们往往装成印地安少女、埃及少女或是日本少女。报纸上将他们的这些乔装术贬斥为芝加哥社会的“缩影”。舞会通常在圣诞节前几天举行,每一次都将芝加哥的圆形剧场挤得水泄不通,每年至少有两万五千美元因此而流入哈蒂和巴斯豪斯的腰包之中。
  舞会通常由第一区的芝加哥民主党参议员约翰·考福林担任嘉宾主持。他穿着奇异的服装,佩戴淡紫色领结,斜披红色绶带,高声朗诵一两首他自己写的格调不雅的“大作”。莱威俱乐部的掌舵人——哈蒂·迪克是舞会上的另一个焦点人物。他是一个聪明的小个子,一边吸着雪茄,一边不失时机地为他的弗克曼交易所招揽生意。在他的努力下,芝加哥每张选票的收买价格固定为五十美分。由于舞会上这些“风云人物”的露面,伊利诺斯州刑侦报告将第一区的圣诞舞会称为“年度地狱狂欢节”。哈蒂·迪克对此不屑一顾,他说:“芝加哥可不是胆小鬼混日子的地方。”
  当路易叔叔被第一区的圣诞舞会迷得神魂颠倒时,父亲早已远走他乡了。在一八九三年,当芝加哥第一届世界博览会召开的时候,安娜·黑勒的生意也随之红火起来,她也因此欺骗更多的姑娘上了贼船,并持续不断地使用她的“大棒政策”。棍棒既对姑娘们用,也对我的父亲使用。当时,梅毒已经开始侵入安娜姑妈的大脑了,这也许是她行为变态的原因所在。在他的姑妈毫无人性地虐待一名年轻女孩之后,父亲岩石般静默的轻蔑终于像火山似的爆发出来,安娜拎着一把菜刀冲向了父亲,他肩膀上留下的伤疤有五英寸那么长。过了许久,安娜姑妈才找医生来为父亲疗伤,后来父亲就搭上了开往南部的货车。
  在第一一五大街附近,父亲被赶下了火车,成了附近普曼工厂的一名工人。一年之后,他参与罢工,并由于他的强硬立场使得他在罢工结束以后丢掉了饭碗。
  这段经历由此成为爸爸工会工作的起点,他在靠近怀斯特区的希伯来工人工会中工作过,又在靠近北部的沃布里兹工会里干过,后来成了一名工会的组织者。他换过很多家工厂,无论在哪里,他总是工会活动和罢工运动中的骨干分子。
  路易叔叔走上了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现在他已经是“道维斯银行”的信托部主管了,这家著名的银行是由担任过柯立芝时期副总统的查理·盖茨·道维斯一手创建的,它的正式名称是“伊利诺斯州中央信托公司”,这是芝加哥银行的翘楚之一。安娜姑妈在路易叔叔从西北学院毕业的那一年死于精神病院,所以路易叔叔顺理成章地继承了一大笔遗产,不必经历白手起家的艰难历程了。尽管这笔钱是来自于下贱的妓院和卖身的妓女,路易叔叔还是借此摇身一变,把自己污秽的过去留在了身后。
  因而我父亲和叔叔之间的会面总是充满了火药味儿,一个是前途无量的年轻银行职员,一个是致力于工会组织的激进工人,通常他们的会面是以父亲高喊口号,叔叔沉默不语而告终。叔叔惯常以一言不发的方式表现他对父亲言行的蔑视态度,他认为自己根本无须屈尊回答父亲的问题,有意思的是这一默不做声的反抗方式一向是父亲的专长。父亲除了参与工会活动以外,一直是一个能克制自己脾气的人,就好像是在饥荒年代吃到了一块根本无法下咽的肉却又不得不把它硬咽下去一样。可是对叔叔,父亲总是大吼大叫,发泄自己的怒气。没过多久,他们两个就不再碰面了,因为他们根本就是生活在两个圈子里的人。
  在进入二十世纪以后,父亲坠入了情网。尽管他没有受过像路易叔叔那样的正规教育,可他开始自学。在工会组织引导他阅读有关历史和经济方面的著述以前,他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也许这就是父亲自负和自卑双重性格的来源所在,所有自学成才的人都有一种不安定的自负情绪。不管怎么说,正是他在纽伯利图书馆里自修课程使他结识了珍妮特·诺兰,另一位自修课程却不自负的姑娘。她是一个长着一头红发,体格孱弱的漂亮女孩。实际上,正是由于她不时发作的病症使她不得不从学校退学,开始自学。我一直不清楚她的病症根源究竟在哪儿,后来我逐渐推断出可能是心脏病。她的脆弱体质更加重了父亲对她的爱恋,因为大仲马和狄更斯一直是父亲最喜爱的两个作家。后来,父亲曾向我表白,他一直以为《茶花女》和《三个火枪手》同出自于大仲马的笔下,过了许多年他才知道,原来大仲马和小仲马是两个不同的作家。
  就在珍妮特和父亲决定去法庭公证结婚后不久,父亲就独自一人上了法庭,后来又被关进了监狱。他的工会工作经常使他与警察发生冲突,这一次他是因一起纺织厂的罢工事件而被捕,并被判在布德雷尔监狱关押一个月。
  布德雷尔监狱是一所人间地狱。在沙石结构的牢房里既没有供暖设备,也没有洗漱设备,只在壁面斑驳的墙角处有一个五加仑大的破桶以及两个土墩儿垒起来的床铺,上面有着破旧的草垫子和比糯米纸还薄的毯子。牢房里充斥着恶臭味,没有水,每天清晨六点钟,囚犯们排着队在公共水池旁用凉水洗漱,另一个囚犯还得把装有秽物的破桶拎到化粪池倒掉,然后再用化学药品刷干净。犯人们每周一次集体沐浴,在经历了一周的石灰坑中的工作以后,这样的一次洗浴是很及时的。父亲在石灰坑中的采石场工作,负责将大块的石灰石凿成小块。
  父亲习惯了艰苦生活,安娜姑妈早就看出了这一点。父亲一直十分健康,他和我体型差不多,身高大约六英尺,体重在七十至八十公斤左右。尽管如此,一个月的监狱生涯还是对他的健康产生了极恶劣的影响,在他被放出来以后,大约瘦了二十斤左右。监狱的一日三餐十分恶劣,早餐是面包片,午餐是面包和稀汤,晚餐还是面包片和一种古怪的混合物,里面有豌豆和牛肉“粒儿”以及其它一些难以识别的混合物。所有的伙食量都极少,父亲和他的狱友就靠着每天三片面包度日。奇怪的是,父亲总是说那是他吃过的烤得最松脆的面包。由于在采石场工作吸入过量的粉尘,父亲总是咳嗽,不过他始终为自己道义上的胜利引以为傲,深为自己能成为工会“殉道者”而自豪。
  不过珍妮特并不像父亲那样热衷此道,她也没有看出此事的深远意义所在。她为父亲被从监狱放出来以后的身体状况担心,同时她也不想再忍受为父亲清洗和包扎由罢工纠纷带来的创伤时的忧心冲忡和切肤心痛。在父亲入狱以前,他已经向她求婚了,正式向珍妮特的父母请求他们将女儿嫁给他,珍妮特答应考虑父亲的求婚。现在她说只要父亲答应她一件事,她就会嫁给他。
  于是父亲离开了工会。
  父亲很熟悉迈斯威尔街,他以前曾在那儿讲授政治和工会方面的课程。他不想为资本家的公司工作,比如说银行这类的地方,他把这样的地方留给了他的弟弟路易;而且他也不能再到工厂去工作,芝加哥大部分工厂都将他的名字列上了黑名单,而那些还没将他的名字列上黑名单的工厂很可能重新燃起使父亲对工会工作的热情。所以父亲在迈斯威尔街上摆了一个小书摊,出售新书和旧书,主要是一些通俗小说,此外还有一些文教用品——钢笔、铅笔、本子——以吸引那些小孩子,他们可是父亲最好的顾客。尽管小孩子的家长和对政治敏感的珍妮特对父亲书摊上那些巴法罗·比尔和尼克·卡特一类有明显政治色彩的书很不满意,父亲还是我行我素。好在迈斯威尔街的宽松氛围使这些政论书不会为父亲惹来麻烦。
  迈斯威尔大街位于卢普西南一英里处,是方圆一平方英里犹太人聚居区的中心,是从事商业贸易的地区。一八七一年的一场大火,据说起火的原因是奥·利尔里先生的一头奶牛踢翻了一盏灯。在那场大火中,迈斯威尔街幸免于难。在火灾之后,流离失所的大批难民潮水般地涌入了迈斯威尔大街,这里的人口密度激增并由此引来了大批商贩,他们中的许多人是推着两轮车的犹太人。没过多久,街面上就挤满了留着胡子的犹太长者,他们的长袍下摆在满是尘埃的木质人行道上擦来擦去,在日光的曝晒下,他们黑色的帽子褪成了灰色,他们整日叫卖着各种小商品:鞋子、水果、大蒜、铁壶、平底锅、调料等等。
  当我父亲在那里摆摊卖书的时候,迈斯威尔大街已经成了芝加哥的集贸中心,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都来这里买东西。小商贩的遮雨篷一个挨着一个,密密麻麻以至于走在中间狭窄的过道中就如同穿行在黑暗的隧道中一样,所以,两侧的商贩都挂有照明灯以便让那些买东西的人看清他们要买的东西——不过那些灯的亮度很差,以防顾客发现卖主的货物是露出脚趾的袜子、用过的牙刷以及次品衬衫,还有其他许多诸如此类的具有迈斯威尔街特色的商品。我也说不清迈斯威尔街的特色是什么,不过我很清楚它的味道:煎洋葱的味道,甚至连垃圾箱中焚烧垃圾的味道也遮不住这股特殊的气味。伴着煎洋葱气味的是从热狗上袅袅升起的热气,洋葱火腿,再配以新鲜的小圆面包,这足以使迈斯威尔街的生活氛围如同天堂。
  父亲和他的新娘搬进了位于十二道街和杰菲逊街之间的一间小屋里,这间小屋位于一幢典型的迈斯威尔街楼房里:三层的隔板楼房、沥青房顶、外楼梯。在每幢楼里大约有九套公寓和八十名居住者,一套三居室的公寓可能住着十二个人。黑勒一家,独自住在他们的小屋里,和其他二、三十名住户共用一个厕所,每一层楼只有一个厕所。
  我可以想象父亲过的是怎样一种让人窒息的沉寂生活,工会生活曾经占据了他绝大部分精力,而现在那些都成了陈年旧事。在他摆书摊的地方,资本主义的铜臭气味甚至比他深恶痛绝的银行还要浓烈。像爸爸那样一个阅读广博而又富于才智的人,绝不可能体味不出这其中的反讽意味,所以他的全部生活重心都在他挚爱的珍妮特身上,再就是对家庭前景的憧憬。
  可是妈妈的体质仍旧十分孱弱,在一九○五年为了我的降生,她几乎连命都搭了进去。一名从迈斯威尔药房赶来的助产士救了我们俩的性命,后来,那名助产士又以策略性的话语对父亲委婉地建议内森·塞缨尔·黑勒最好是他们惟一的孩子。
  然而,那时候有好几个孩子的大家庭才是理想的模式,结果几年以后,妈妈死于流产。在助产士赶到以前,妈妈就在爸爸那双满是鲜血的臂膀中阖上了双眼。我想我可能是当时就站在旁边,目睹了这一情景,或者是爸爸以低沉暗哑的嗓音逼真地向我讲述了当时的情景,不管怎么样,我时常回想起这一幕。妈妈在一九○八年逝世的时候,我还不足三岁。
  爸爸从不表现出他的悲恸,这不像他那强悍的性格,我甚至都不记得看见他啜泣过,可是失去妈妈是对他的沉重打击。如果当时爸爸有足可以信赖的亲人可以依靠的话,那么我很可能会被一个姨妈或是其他什么人给收养了。我后来才知道,路易叔叔和妈妈的姐妹以及一个兄弟都曾提出要收养我,可是爸爸将他们一一回绝了。妈妈死后,我成了他的全部,是妈妈惟一留给他的纪念。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之间亲密无间,尽管我从六岁起就开始在书摊帮忙,我和爸爸还是鲜有共同之处。我们两个惟一相同的地方就是我们都喜欢看书,不过我看书只是为了消遣,根本无法和爸爸相比。十岁时,我就开始看有关内克·卡特的侦探故事和硬皮本的福尔摩斯探案集,随着岁月的推移,我想当名侦探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社区的环境越来越差了。在迈斯威尔街做生意的确有利可图,可是在那里生活就像生活在恶梦中一样。我们住的那幢公寓挤满了一百三十个人,变成了彻头彻尾的贫民窟,邻居们都在虎视眈眈地,用艳羡的目光看待我们这一对单租一室的父子。迈斯威尔街附近有很多血汗工厂,这很可能重新燃起爸爸血液中的工会情结,而且这里疾病横行——在妈妈因流产而去世的时候,街上流感肆虐,爸爸一直认为正是这夺去了她的生命,也许这么想能让他觉得好过一些。四周还无时无刻不充斥着垃圾箱、厕所和马厩的臭味。更让爸爸不安的是,我就读的那所威尔士学校时常发生械斗事件,尽管我一直小心翼翼地尽量避免不被卷入其中,但是还是经常目睹男孩们用刀或枪进行血腥打斗,而他们绝大多数是七、八岁的孩子,再大一些的孩子就更加无法无天了。当我在威尔士学校平安地度过两年之后,爸爸宣布我们要搬家了。我想知道什么时候?可是,他说他也不清楚,但反正我们得搬家了。
  早在我七岁的时候,我就清楚地知道爸爸不是一个头脑精明的生意人。出售通俗小说和文具可以提供一日三餐的稳定收入,不过却存不下什么钱,而且当爸爸过度劳累的时候,他的头就会疼——一后来我才知道那叫做“周期性偏头痛”,这时候他的书摊就得关上几天。当然他的偏头痛是在妈妈去世以后才得的。
  尽管爸爸百般不情愿,可是他最后还是去找了路易叔叔。在一个星期日的下午,他去了路易叔叔位于湖畔林肯公园高层住宅楼里的家。路易叔叔现在已经是道维斯银行的副经理助理了,一名富有而又成功的商人,简而言之,正巧是爸爸的对立面。当爸爸向路易叔叔请求贷款的时候,他的弟弟回答道:“为什么不去银行呢?为什么要到我的家里来?而且过了这么多年以后,我为什么还要帮你呢?”
  爸爸说:“为了保全你的面子,我才没去银行,我不想让我飞黄腾达的弟弟感到脸上无光,因为他的哥哥是一个衣衫槛楼的迈斯威尔街的小贩来恳求他的银行家弟弟帮忙,这可能会使你觉得不自在的。不过……”爸爸加强了语气,“如果你不为此感到难堪的话,我当然可以一趟又一趟地去你的银行,直到你答应给我贷款为止。也许,你的同事以及那些好奇的顾客不会在意你的哥哥是名衣衫槛楼的小贩,还是名无政府主义者,一个工会会员;也许他们也不介意我们兄弟俩都是由一名老鸨养大的,这样他们就会清楚你的财产和他们的钱一样,是靠榨取别人的血汗得来的。”
  靠着这笔贷款,爸爸在北劳恩代尔附近被叫作“道格拉斯公园”的地方开了一家小书店。前面是个小店面,后面有三个房间:厨房、卧室和起居室,起居室也是我的卧室。最让我们满意的是我们有了属于自己的室内卫生设施。我转到了黑勒书店对面的拉维森学校就读。爸爸还是靠出售文具和廉价小说维持我俩的生计,他总共用了十二年时间才还清路易叔叔的贷款,那时大约是一九二三年。
  因为爸爸是一个从不袒露感情的人,所以我一直不知道我才是他生活的全部,时至今日,我才深切地明白这一点。我明白他为我取得的每一次好成绩而骄傲,而且我现在才明白搬家完全是为我着想,可以换一所安全些的学校,也不用像以前那样花太多时间为爸爸照顾生意。爸爸仍旧是一个不太精明的商人,他储备的政治和经济方面的书籍要远远超出流行小说,在他眼里,只有辛克莱尔《丛林》那样的书才算得上流行小说。并且,他始终拒绝在书店里出售廉价糖果和便宜玩具,而这些恰恰可以为他招来更多的拉维森学校里的学生顾客。对爸爸而言,文具和通俗小说是他为以前的理想作出的最大让步。尽管我们居住在一个以犹太人为主的地区里,父亲也坚决不肯出售有关宗教方面的书。对犹太食品的喜爱是爸爸身上惟一有犹太色彩的地方,我也是如此,在这一点上,我们十分相像。
  父亲想让我念大学,这是他长久以来的梦想,至于我选择什么专业,可以听凭我自己的意愿,他根本不在乎。无论是做医生,还是做律师,他所希望的只是我能上大学。我想我当一名教师可能会让他感到高兴的,不过这只是我的猜测而已。他对我的职业选择惟一明确的就是他不希望我成为一名商人,无论是像路易叔叔那样的大资本家,还是像他那样的小贩,于是我一直让他安心我决不会走上这样一条路的。从我十岁起,我想成为一名侦探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了,这是我惟一的理想。爸爸本该像大多数父亲应该做的那样认真倾听我的诉说,要知道有些孩子在长大以后的确实现了小时候想做个消防队员的心愿。可惜在我少年的时候,爸爸没太把我的这一理想放在心上,就像许多父母一样,他们很少给予孩子们以他们应得的关注,可是在孩子心中有些事是认真的。
  在我高中毕业的时候,爸爸得意洋洋地把五百美元交给了我,天知道他花了多长时间才攒下这么一大笔钱的。他告诉我,他不想限制我花这笔钱的方式,不过他希望我能用这笔钱去念大学。为了让他高兴,我在克瑞恩大学读了两年。可是在此期间,爸爸的书店生意渐渐走向了下坡路,由于他一个人照看书店,又经常因为头痛而停业,所以我决定回家帮忙。他希望我在攒足学费以后能再回到学校里去,我告诉他,我认为两年的大学生活已经足够了。按以往的惯例,我们不再谈及此事,按各自的方式行事。
  在我告诉爸爸,我向芝加哥警察局申请职位的那一天,我们两个发生了第一次争吵。那是爸爸生平第一次冲我大吼大叫,也是最后一次。在那以后,他又转向了冷嘲式的轻蔑态度,即使是发生争执,也是相当低凋的。当时爸爸的态度让我极为震惊,我想他也同样被我的反抗行为所震惊。尽管那时我已经二十四岁了,可爸爸还是认为我是一个孩子。不过在他冲我大吼一通之后,他又笑着告诉我:“你决不可能得到这样的一份工作的,你没有后台,又没有钱,更没有什么支持者。”我们之间的争吵就这样结束了。
  我从未告诉过爸爸,是路易叔叔安排我进的警察局,不过这件事爸爸肯定心知肚明。正像他说的那样,要得到这样一份工作,要么得有人,要么得有钱。路易叔叔是我在芝加哥认识的惟一一个大人物,现在他已经是道维斯银行的副总裁了,所以我就去找他帮忙了。
  路易叔叔说:“内特,你从未向我要求过什么,这一次却是个例外。不过我会送你一份礼物的,此外你就别指望从我这里得到其他东西了。尽管放心,我会好好安排这份礼物的。”我问他到底是什么,他说:“我会向A·J提到这件事的。”A·J就是舍迈克,那时他还不是市长,不过已经是城里的实权人物了。
  就这样我进了警察局,虽然我一直还住在家里,可我和爸爸的关系再也没有恢复到像以前那样。我在林格尔一案中扮演的不光彩角色使我从一名小小的交通警察一跃成为一名便衣警探。事隔不久,爸爸用我的枪对准了他自己的脑袋。
  那把枪就是我今天用的这把枪,我用它在弗兰克·奈蒂的办公室里打死了一个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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