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在人际交往中,对别人求全责备,对有缺点和过失的同事吹毛求疵,就难免常常被一些无原则的纠纷所困扰,在一些枝节问题上与别人把关系搞僵,使得自己举目无友,常受“夹板气”。
不苛求于人,重要的一条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孟子曾说过“所恶于上,毋须使下;所恶于下,毋须以事上。”这里专门讲了上下级之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说既然对上级领导的某些做法不满意,就不要以此来对待下级;既然对下级的某些做法不满意,就不要以此来对待上级。这完全可以作为我们为人处世遵循的一条准则。
现实中不少人常常对他人的缺点或不足“明察秋毫”,并把它作为一种谈资,什么某某性情急躁,太不稳重;某某为人圆滑,不可深交;某某骄傲自大,瞧不起人;某某不好学习,没啥发展等等,言语之中不无贬斥或挖苦,甚至有的把别人说得一无是处。可是,当听到别人谈论或批评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时,总觉得别人吹毛求疵,鸡蛋里面挑骨头。这不正是“观人之失易、观己之失难”的表现吗?
患有此毛病者,缺乏自知之明,总是自以为是,遇事不是反求诸己、薄责于人,而是贬低别人、抬高自己,见到别人的一点失误就大惊小怪,惟恐天下不乱,而对自己所犯的错误却心安理得,泰然处之。
自然,这样今天道张三的短,明天论李四的错,结果搞得人际关系紧张,领导和同事都对你冷眼相看,避而远之。
《东周列国志》里有一个“灭烛绝缨”的故事,也很值得我们借鉴。故事说的是楚庄王打了胜仗,在宫中举行盛大宴会,招待文武百官,直喝到日落西山,兴尚未已,庄王命掌灯继续欢饮。当大家带几分醉意的时候,庄王把他最宠爱的许姬叫出来为大家敬酒。突然,一阵风吹灭了堂烛,宫中漆黑一团。席上一人见许姬美貌异常,趁黑灯瞎火之际,暗中扯她的衣裙,拉她的手。许姬倒也厉害,她左手绝袂,右手顺势将那人的帽缨揪下来。许姬取缨在手,趋步走到庄王跟前,附耳奏道:“妾奉大王命敬百官酒,其中一人无礼,乘烛灭,强拉妾袖。妾已揽其缨在手,大王快命人点烛,看看是哪个小子干的!”庄王听罢,急命掌灯者:“切莫点烛,寡人今日要与诸卿开怀畅饮,大家统统绝缨摘帽,喝个痛快。”当莫名其妙的文武百官皆去缨之后,庄王才命令点烛掌灯,于是,那个调戏许姬的人便被遮掩过去了。
散席之后,许姬不解地问庄王:男女之间有严格的界限,况且我是大王您的人。您让我给诸臣敬酒,是对他们的恩宠。有人竟敢当着您的面调戏我,这是对您的侮辱,您不但不察不问,反而替那小子打掩护,这怎么能肃上下之礼,正男女之别呢?庄王笑着说,这你妇人就不懂了。你想想,今天是我请百官来饮酒,大家从白天喝到晚上,大多带几分醉意了。酒醉出现狂态,不足为奇。我如果按你说的把那个人查出来,显了你的贞洁却冷了大家的场,让君臣不欢而散,那可不是我举办这个宴会的目的。许姬听了庄王的一番道理,十分佩服。从此,后人把这个宴会叫做“绝缨宴”。
调戏君主的宠姬,无疑是对君主的羞辱。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属于大逆不道的行为,谁要是犯了这方面的罪过,是在劫难逃的。楚庄王能够原谅属下的不轨,还想方设法替他打马虎眼,确实是有胸怀和度量的。
楚庄王这一招,收到了绝好的效果,两年后,楚师伐郑,前部主帅襄志的悍将唐狡,自告奋勇率百余人充当先锋,为大军开路。唐狡力战,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使楚军进展顺利。庄王嘉奖襄志,襄志说,这都是副将唐狡的功劳。庄王令厚赏唐狡,唐狡不好意思地说:“我怎么还敢讨赏呢?‘绝缨宴’上牵美人衣裙的罪犯就是我呀!蒙大王昔日不杀之恩,今日才舍命相报。”楚庄王感叹,如果当初明烛治他的罪,今天怎么会有人效死杀敌啊!
从上面这个故事可以看出,楚庄王能顺利平定内乱,夺取霸业,成为春秋“五霸”之一,与他的宽宏大量,善于笼络部属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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