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5期

主导与主体

作者:张玉新




  我曾经听一位优秀的语文教师在即将退休时评说建国以来的语文教改的一番话,他说我们的语文教改“就像跳皮筋的小姑娘,一会儿跳到左边,一会跳到右边,不管在左边还是在右边,嘴里都念念有词”。若不是在语文教育的前沿阵地摸爬滚打几十年,是说不出这番话的。听到这番话的机缘是偶然的,让我不能忘怀的是他道出了语文教育在哲学层次上的无根的真实。教了一辈子书,发现自己随波逐流了一辈子,尽管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自己还领过风骚,当然也是在“跳皮筋”中领的风骚。
  这让我想到曾领过风骚的“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语文教学模式。在相当长的时期它影响着语文教学、语文教师,近年来许多批评这一模式的文章见诸报端,很多语文教师在私下里也常常对此颇有议论。我个人是反对这一模式的,我甚至认为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语文教学、语文教师。因为“主导”“主体”这两个概念不在一个逻辑层次上。我们知道,主体的相对概念应该是客体,主导的相对概念是被导。把不同范畴的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概念组合到一起,形成一种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我们语文教育在教育哲学上的缺失。它印证了“跳皮筋”的说法。
  19世纪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提出“五段教学法”,即所谓预备、提出、联系、统合、应用五个步骤,把教师提到了儿童心灵塑造者的位置上,就是教师中心主义。因为强调知识的系统性,采用灌输的教学方法,被称为“传统模式”。这个模式就是“以教师为主导”的始作俑者。
  20世纪30年代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创立了“设计教学法”,即所谓设置情境、确定问题、拟定答案、执行计划、总结和评价,主张从做中学,强调直接经验的获得,形成了“以学生为中心”的“进步模式”。这个模式就是“以学生为主体”的肇始。
  中国古教育注重师道尊严,教师的主宰地位不可动摇,当然容易接受教师中心主义的主张,于是“以教师为主导”的提法就得到了广泛的赞同;至于“儿童中心主义”这样的主张,那简直就是“进步主义”的教育观,自然也被吸纳,于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提法就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成为旗帜了。“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语文教学模式就是把以上两个教学模式叠加、调和、折中的产物。在文字表达上可谓精巧无比,语文教师又往往喜欢工整的文字表达方式,如果偏巧自身又没有深入思考的习惯,便将其奉为圭臬了。
  教师是教学的主体,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从教师的角度看,学生是教学的客体;从学生的角度看,教师是学生认识的客体。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了解学生,还要了解教材,教材也是教师认识的客体;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同样不仅要认识教师,还要认识教材,教材也是其认识的客体。施教的主体——教师,通过共同的客体——教材(也可能是无形的观念),把知识传授给学习的主体——学生。“教育过程是由三个环节——同客体世界的对象化活动、同他人的交往实践、同自身的对象化活动所构成的实践。”(冯建军:《论交往的教育过程观》,《教育研究》2000.2)这就是为了矫正“主导—主体”教育模式而提出的“主体—客体—主体”教育模式。这种模式认为,教师与学生自身都是作为主客体的统一而发生的,也就是教师、学生自身又构成了内在的主客体,既以自身为主体,又以自身为客体。
  比如,夏维波老师的课,对《项链》的结尾的三个提问就是中介客体;刘颖老师的课,对《孔乙己》的主题的探讨就是中介客体;刘勇老师的课,对信息化正确认识与对传统文化基因的退化的担忧就是中介客体。师生通过对这个中介客体的交流具有知识性和审美性的双重特征,还包含着情感熏陶,使得师生都在悦纳对方的情境中达到和谐,生成各自的能力。学生在老师那里得到了对自身认识的惊喜,教师也从学生那里得到了称职的反馈。我觉得,在这种敞开心扉、无拘无束、畅所欲言的课堂情境中,在似乎漫无边际的娱情遣兴中,学生并非功利地想得到什么既定的“真知”,却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超乎预想的东西,认知的、方法的、情感的、价值观的……
  在这个意义上说,三位老师都基本摆脱了“主导”或曰“主宰”的枷锁,没有把学生视为自己主宰的棋盘上的一枚为我所用的“被导”的棋子,而是把学生当做真正的人来看待,既尊重了自己,也尊重了学生。当然,也有的老师较重视课程的设计与预设,还有不十分符合新课改精神因素,但作为一名青年教师,他们已经自觉迈出了探索的一步,这在教育行为上可能只是一小步,但在教育理念的追求上却无疑是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