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8期

也说李密

作者:段 滢




  第四期《中学语文教学》上登载了杨卫东老师的《撩开亲情的面纱,透视李密》一文,读过之后,很受启发。杨老师能突破教材教参的界定,对历史人物有自己独到的看法,这种思想和胆识值得我们学习。不过,对此文的主要论点,笔者却想作一番质疑。
  文章说,“在面对动辄杀戮的晋武帝时,李密卑躬屈膝,摇尾乞怜,气节全无,表现出十足的奴性,是一个可悲、可鄙、令人唾弃的软弱文人。”并举同时代的阮籍、嵇康为李密的对立面,在二者的“恪守清白”“浩然正气”的衬托下,李密只不过是“权贵面前低三下四的可怜虫”。
  笔者认为,这些说法,对李密未免太苛刻。
  不错,人应该有骨气,有原则,那些为了保持气节而不惜献出生命的勇士的确令人敬佩。但敬佩归敬佩,我们却不一定、也无法要求每个人都那样做。须知,“保全性命”实在是人——不仅人,而且一切生命体的生命本能,在面临危险的时候,趋利避害,设法自保,应该是大部分人无可指责的选择。为什么要求李密超越这种本能的选择呢?杀身成仁是伟大的,但不能苛求每个人都杀身成仁,不能说做不到杀身成仁的就是懦夫、可怜虫。
  再说,杀身成仁真的就该一味赞扬吗?对传统文化中的有些观念,我们是要反思的。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三十六回里就借贾宝玉之口讥讽过这类观念:“……那些个须眉浊物,只知道文死谏,武死战,这二死是大丈夫死名死节。竟何如不死的好!必定有昏君他方谏,他只顾邀名,猛拼一死,将来弃君于何地!必定有刀兵他方战,猛拚一死,他只顾图汗马之名,将来弃国于何地!……”在残酷的封建专制社会,假如人人都为骨气不惜性命,活下来的中国人恐怕没几个了。血溅朝堂的大臣毕竟是极少数,更多的人选择沉默;谭嗣同只有一个,梁启超也并不可耻,反而继续为社会作贡献。司马迁不也力尽为投降的李陵辩护吗?嵇康傲岸不屈而被杀,明摆着是个悲惨的结局,为什么要求李密也去送命呢?
  而且,表达骨气和原则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嵇康的直言不讳是一种,阮籍的装疯卖傻是一种,李密的借口奉亲、辞不赴命不也可以算作一种对司马政权的拒绝吗?阮籍比嵇康委婉,李密又比阮籍委婉——这样理解未尝不可。至于《陈情表》中那些“逮奉圣朝,沐浴清化”,“生当陨首,死当结草”等类的话,说是一种游说技巧也是可以的吧。《晋书•李密传》载,李密“数使吴,有才辩,吴人称之。”作为一个外交官,写一封辞职信,为了让对方信服,写几句奉承的话,不过是雕虫小技,怎能就此判断为“骨子里都是对新主的效忠”?《陈情表》之“情”,更多是一种对祖母的依恋之情,这种亲情倒是真的,至于其他,无非是“才辩”的体现。
  李密在祖母死后即出来做官,是《透视李密》一文的重要论据之一。笔者认为,对此也要客观看待。《晋书•李密传》对这件事是这样记载的:
  后刘终,服阕,复以洗马征至洛。司空张华问之曰:“安乐公何如?”密曰:“可次齐桓。”……出为温令,而憎疾从事,尝与人书曰:“庆父不死,鲁难未已。”从事白其书司隶,司隶以密在县清慎,弗之劾也。密有才能,常望内转,而朝廷无援,乃迁汉中太守,自以失分怀怨。及赐饯东堂,诏密令赋诗,末章曰:“人亦有言,有因有缘。官无中人,不如归田。明明在上,斯语岂然!”武帝忿之,于是都官从事奏免密官。后卒于家。
  “复以洗马征至洛”,他是再次被征召而不是主动就职的,这次借口没有了,不去就有杀身之祸。“可次齐桓”,如果李密对新主一心效忠,怎会在上任之后还大谈对旧主的敬仰?而从李密的结局来看,他和晋武帝及其官僚系统之间的关系并不和谐。因而,《透视李密》一文中所说的李密对新主“肝脑涂地,在所不惜”的说法也就值得商榷了。
  李密不是英雄,他只是个普通的官员,在严酷的司马政权的统治下小心求得生存。他没有嵇康伟大,可是,也不能就此说他是“可悲、可鄙、令人唾弃的软弱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