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9期
《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在语文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作者:王立宪
对于异形词这个概念,一些老师和学生还比较陌生,他们知道异体字,不清楚异形词,不了解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异形词是汉语普通话书面语中并存并用的同音、同义而书写形式不同的词语。《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以下简称《整理表》)的公布,在中学语文教学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它对促进汉语书面语的规范化、语文词语教学的标准化,培养学生打下规范使用祖国语言的良好基础,有着重要的意义。在这之前,同样的一个词,表达、运用过程中出现不规范现象,徒然增加了学生的识字负担。同时,异形词的存在,也给语文教学带来了不少困扰,从词汇教学的角度而言,正确处理语文教学中的异形词,是很现实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既然有了《整理表》,并且教育部、国家语委下达了关于在教育系统试行《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的通知,在中学语文教学中推行异形词规范教学似乎不会有问题了,其实不然,《整理表》发布至今已三年了,在中学语文教学中仍存在下列几个问题。
1.学习、落实问题
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和相当多的语文教师中间,还未开展相关内容的学习、讨论或培训,在教学教研活动中,遇到与异形词有关的问题时,未能做到以《整理表》为依据来协调、处理、解决。也就是说,有了一个很好的异形词科研成果,还未真正有效地运用到教学活动中去。
2.教材问题
《整理表》发布后,依教育部、国家语委的有关通知,教材应该以此为标准使用推荐词形,废弃不规范词形,但现教材中仍存在使用不规范词形现象。例如2005年新学期使用的人教社新版教材,依然出现明显的此类问题。如七年级语文《童趣》中仍采用原词形“虾蟆”,未采用推荐词形“蛤蟆”;《雪》中仍采用原词形“胡蝶”而未采用推荐词形“蝴蝶”。高中第三册《纪念刘和珍君》未将“记念”改为“纪念”,第四册中《陈奂生进城》中“心里也有点忿忿然,忿忿想到”,未将“忿忿”改为“愤愤”;《陈情表》中“零丁孤苦,至于成立”,依然使用“零丁”而未改为“伶仃”;《项链》中“住宅的寒伧”,未将“寒伧”改为“寒碜”,如此等等。
3.工具书问题
《整理表》的相关内容与许多语文类辞书有不一致的地方,何者具有权威性呢?显然《整理表》具有权威性,因为它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出现,在表现它的标准性同时,又表现出其强制性,同时也反映了当前汉语言科研的最新成果。《整理表》发表三年来,各种语文类辞书还未依据《整理表》进行修订。辞书中异形词不规范现象比较多,而且教师手中的“尚方宝剑”仍然是旧版本的各类辞书,最常用的语文辞书是《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在这种情况下,辞书的普及面广,知道《整理表》的人少,客观上造成《整理表》有而不用或少用的状况。
其次,辞书发行数量之多,版本之多,也会产生一些异形词。从黎锦熙等人编纂的《汉语词典》(又称《国语词典》)到吕叔湘、丁声树等人编纂的《现代汉语词典》,再到李行健等人编纂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无不朝着“为推广普通话,促进汉语规范化服务”(现代汉语前言)的目的努力。但是辞书的版本不同,编纂的侧重点不同,那么对词的注解也会不同,甚至一本《新华字典》,因再版时间不同也有所不同,出现了课堂中老师叫学生解释生字时,学生拿出不同版本的《新华字典》读出不同的音,作出不同的解释这样的现象。也有的如《现代汉语词典》将“吩咐”“分付”同时列出、不予取舍的现象。这些情形表明语文类辞书需要尽快依照《整理表》进行规范。
4.教学过程中关于《整理表》之外异形词的问题
《整理表》仅公布了338组异形词,还有1200余组异形词没有规范。这些异形词中的一部分在教学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对它们该怎样处理,《整理表》整理小组提出三个原则,即通俗性原则、理据性原则、系统性原则,认为按照这三条原则选用词形,一般不会产生多大偏差。但从语言运用和教学中的实际情况来看,恐怕不会这么简单。
如从有关通俗性原则来看,《整理表》依据《人民日报》近几年有关词语出现频率的高低来确定异形词的规范词形。可是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于吃不准的字词,一般是查词典、字典或询问别人,没有条件做到按通俗性原则来解决异形词的问题。对一组异形词,不同的辞书会有不同的说法,如“按捺—按纳”:《汉语词典》解释为按捺:抑、止;按纳:犹按捺。《现代汉语词典》“按捺”解释为抑制,没有“按纳”。再如“猛醒—猛省”:《现代汉语词典》以“猛醒”为主条,同时注释“也做猛省”。再查如“筋斗—斤斗”“金晃晃—金煌煌”“发愣—发楞”“词典—辞典”,发现有几种情况。一种是几种词典将这几组异形词都收列其中;一种是一种词典只收列一个词形,其余不收。相对来说,《现代汉语词典》收列异形词较多,其余较少。甚至同一部辞书中也会出现同一组异形词词语同时列出的现象,如《现代汉语词典》中“服罪”与“伏罪”,“斑白”“班白”与“颁白”等。辞书中将异形词都列出而不加以提示何者为规范词形,那么不同的人依据不同的辞书会书写出不同的词形。所以,对没有规范的1200余组异形词在教材中出现时怎么处理,需要中学语文界人士予以研讨解决。
5.教材选用名著中的异形词问题
这个问题之所以单独提出,是因为教材中的异形词比较突出地反映在名人名著上。这些著作写于上世纪前半叶,所用异形词比较多。这些异形词如何处理呢?考虑到减轻学生识字负担和汉字规范化的问题,对名著中的异形词也应按《整理表》进行规范处理或加注指出为异形词,列出规范词形。否则学生容易混淆,不利于对他们进行规范使用祖国语言的教育。但对这两年语文教材查阅发现,这些文章中的异形词未进行规范处理,有些地方仅以注释方式列出规范词形,没有使用《整理表》推荐的词形,容易误导学生写不规范词形。这样就没有起到减轻学生识字负担的作用。周有光先生在《异形词的整理和汉语词汇的歧异现象》一文中说:“鲁迅讽刺地说,孔乙己的本事了不起,茴香豆的‘茴’字能写出四种样子。其实,鲁迅自己也写异形词的。某一课本中选入鲁迅文章20多篇,其中有异形词60多组。名作家没有一位不写异形词。不必要的重复是无效劳动。减轻学生负担,首先要去除无效劳动。”也许会有人说,名人名著以保持原貌为好。那么上世纪繁体字改为简体字、异体字改为正体字过程中是否也要有这样的观点呢?这样的观点是否要坚持呢?回答是不必要的。在进行“书同文”的过程中,要注意有所取舍,也需要必要的割爱。
6.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异形词处理问题
《整理表》中已明确规范了的异形词,在教学过程中,有人使用不规范的异形词算不算错别字,这里就有个强制性的问题,那么《整理表》是推荐性标准规范还是强制性标准规范,还是兼而有之,在语文教学中就有着重要意义。从教育部、国家语委下发的关于在教育系统试行《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的通知来看,几种情况都存在。如通知的第一项“……保证此规范在教育系统各有关单位和教育教学各环节顺利执行。”这一项是明确的强制性规范,要求各有关部门、学校保证顺利执行,带有明显的强制色彩。第二项内容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教师应学习、掌握《整理表》的内容,在教学环节中贯彻此规范;第二种情况是师范类院校应带头执行好《整理表》的内容,使用推荐词形。这一项分列两种范围,都要求“应该”,属强制性规范。第三、四项意思很明确,属强制性规范。第五项针对学生使用异形词情况提出的处理办法,具有灵活性,一是全国统一考试和各种升学考试中不涉及异形词,二是书写了异形词不算错别字。这样看来,这一项是一个推荐性的标准规范,而非强制性的标准规范,但使用范围是有限制的,即只针对近年参加各类考试的学生。那么,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异形词处理,要有所依据,并进行推广。
《整理表》已发布几年了,从上面探讨的几个问题来看,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矛盾,需要语文教育工作者继续努力,为汉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做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书目:
上海辞书出版社《使用语言文字规范指南》《现代汉语异形词规范词典》
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现行汉字规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