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9期
孟子“偷换概念”了吗?
作者:张宝石
庄暴见孟子,曰:“暴见于王,王语暴以好乐,暴未有以对也。”曰:“好乐何如?”孟子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
他日,见于王,曰:“王尝语庄子以好乐,有诸?”王变乎色,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今之乐犹古之乐也。”……
人教版高中《语文》第五册《教师教学用书》(2001年12月版,第201页)中对“他日……今之乐犹古之乐也”进行了分析。书中写道:
孟子与齐王的谈话,也从齐王好乐开始。但话不投机,齐王变了脸色,并称自己喜好的不是先王之乐,只是世俗之乐。齐王变了脸色,固然是“惭其好之不正”(朱熹《孟子集注》),为自己不喜欢先王之乐而爱好世俗之乐而羞愧,但他也知道孟子是主张先王之乐反对世俗之乐的,他正面承认自己爱好世俗之乐,也就把自己和孟子的立场对立起来了。……孟子转换谈话内容,再提前文与庄暴谈话时已提到的论题:“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不仅迎合了齐王,引起了齐王的兴趣,改变了谈话的气氛,而且巧妙地把谈话由音乐引入政治领域。然后再补充一句“今之乐犹古之乐也”,既是承接齐王“先王之乐”“世俗之乐”之言而来,又改变了原来的概念,进一步转换话题。先王之乐、世俗之乐和“古之乐”“今之乐”既相同又不同,前者雅俗的区分明显,后者无论今乐古乐,都有雅有俗。在偷换概念中,孟子巧妙地转换了话题。“其实,今乐古乐何可同也?但与民同乐之意,则无古今之异耳。”(朱熹《孟子集注》)避开容易引起齐王反感的音乐的雅俗问题,借题发挥,巧妙地把音乐话题转为政治话题,既不丧失自己对音乐的一贯立场,又把谈话引入了自己想说的领域。
《教师教学用书》中的这段话,值得注意的是这样一些说法:孟子“改变了原来的概念,进一步转换话题”。“先王之乐”“世俗之乐”,“雅俗的区分明显”;而“古之乐”“今之乐”,“都有雅有俗”。二者“既相同又不同”。“在偷换概念中,孟子巧妙地转换了话题”。这段话又援引了朱熹说法“今乐古乐何可同也?”最后写到孟子“既不丧失自己对音乐的一贯立场,又把谈话引入了自己想说的领域。”读完《教师教学用书》中的这段话,使人产生了许多问题:①“先王之乐”“世俗之乐”与“古之乐”“今之乐”究竟是什么概念?二者究竟是什么关系?②孟子“偷换概念”了没有?③孟子“对音乐的一贯立场”是什么?笔者想就这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我们知道,孟子是战国中期邹人,曾出游邹、鲁、齐、宋、薛、滕、魏等国,向诸侯宣讲“仁义”,讲治国的政策,讲统一天下的方法。他把孔子“仁”的学说发展成为体系完整的政治理论——仁政。孟子提出的仁政设想,是他继承孔子的“仁者爱人”“泛爱众而亲仁”“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等观点,并根据战国中期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列国诸侯相互征伐兼并的形势,试图给封建国家绘制的一幅政治修明、经济富裕、社会和谐、国泰民安的蓝图。应该说,孟子是为封建统治者出谋划策的。他游说过齐威王、宋王偃、邹穆公、滕文公、梁惠王、梁襄王。在公元前320年,齐威王去世,齐宣王即位。孟子又来到齐国,抓住一切机会与齐宣王谈话辩论,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他认为一个君王要把国家治理好,不能不考虑人民的要求愿望,绝不可置人民于水火之中而不顾。孟子意识到一个国家的兴衰与民心的向背密切相关,所以每次谈话辩论都把齐宣王引导到关于仁政王道的讨论上。他从不阿谀齐宣王,敢于当面要求齐宣王与民同乐。孟子最初的几次谈话齐宣王还能听得进去,当孟子讲王天下之道时,他还有些兴趣,而讲到仁政的具体措施和反对兼并战争等内容时,一心想做霸主的齐宣王就没有兴趣了。孟子提出“与民同乐”,实际上齐宣王根本做不到。孟子与齐宣王政见不和,七十多岁时离开了齐国,回到了家乡,从事著述活动。应该说,孟子“与民同乐”的要求,已经超出了封建统治者所能接受的范围。在封建时代,要求统治者“与民同乐”,只能是一种幻想。在当时他被人们看作是“迂远而阔于事情”(《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但他毫不动摇。应该说,生活在两千多年前的孟子,能明确提出君王要“与民同乐”这样具有人民性因素的政治道德方面的要求(提出这一要求的同时还包含着对“贼民”“虐民”君主的斥责),是很了不起的。它在很大程度上是符合人民愿望的。它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整个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两千多年来,许多有远见的思想家总是以不同的方式重复这一要求,热诚地向往和追求这一理想。
那么,《庄暴见孟子》中提到的“先王之乐”“世俗之乐”“古之乐”“今之乐”到底是一些什么概念?它们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雅乐,也称古乐、先王之乐、旧乐、正声、德音;俗乐,也称今乐、世俗之乐、新乐、奸声、邪音。
先谈谈雅乐。雅乐也就是所谓古乐、先王之乐、旧乐等。随着国家制度的建立,从属于宗教、巫术的歌舞演变为乐。乐与礼紧密结合,保持着诗歌、音乐、舞蹈三位一体的形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礼记·乐记》中明确说:“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在不同的礼仪场合,都有对乐的应用。例如《礼记·名堂位》载,在举行祭祀周公的禘礼时,“升歌《清庙》,下管《象》”。通过音乐舞蹈的感染力,唤起人们对上帝和祖先的崇敬感,增强宗族成员间的亲和力。乐舞活动集体参与,在活动中,上至天子,下至普通贵族成员,都要按一定程式随着音乐进行舞蹈歌唱。由于乐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对乐的掌握就成了贵族子弟不可或缺的修养。周代统治者非常重视以诗书礼乐造士,《礼记·王制》即有“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的记载。在诗、乐的传习中,人们带着乐舞表演所激起的宗教式的情感进入对其文字意义的理解,领悟其中所蕴含的道德内涵,进而受到历史文化传统的熏陶,塑造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格。
再谈谈俗乐。俗乐也就是所谓今乐、世俗之乐、新乐等。它是春秋以后在郑国一带兴起的新乐歌。新乐自春秋末期渗入宫廷,被一些国君喜爱。到了战国中期,俗乐得到了很大发展,有些国君说,听雅乐不感兴趣,只有听新乐才带劲。春秋时齐国向鲁国献女乐,当政者季文子“受之,三日不朝”。战国魏文侯沉湎于郑声,说:“吾端冕而听古乐,则惟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赵烈侯因喜爱郑声,竟要赐予郑歌者枪和石每人万亩之田。俗乐之所以受到喜爱,是由于它以声情动人,以表现普通人的世俗情感,特别是男女之情为主,曲调靡曼骀宕。新乐完全失去了古乐的庄严肃穆和仪节有序,不包含政治教化方面的含义。人们喜爱俗乐,主要是追求音乐歌舞的感官刺激作用。
孔子所处的时代是春秋晚期,他提倡雅乐,反对俗乐,态度是非常鲜明的。孔子很重视乐教,他本人也很爱好音乐。他曾在齐国闻韶乐,“三月不知肉味”。孔子论及士的成长时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他又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可见他极为重视诗乐对人的熏陶作用。他曾经整理过古代音乐,使“雅颂各得其所”。孔子把雅与俗看得水火不容。《论语·卫灵公》记载孔子说:“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孔子认为俗乐过分追求感官刺激,违背了有节制的原则,因此说“郑声淫”。《论语·阳货》记载孔子说:“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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