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0期
“合作学习”的“合作”真谛
作者:刘宇新
《语文课程标准》提出要“运用合作的方式,共同探究疑难的问题”。这其实就明确了合作学习不仅是一种学习方式,也是一种探究的方式,它是将个体的探究转化为学习者之间的探究。就课堂教学来说,学习者之间的探究应当是置之于教师的影响之下,体现出教师指导下的一个完整的合作过程。《伊索寓言》这节课正是做到了这一点。
在这节课上,教师始终是学生合作学习的积极组织者。这首先体现在教师能够主动地引导学生确定问题的讨论方向。例如,教师在布置学生开始小组合作学习之前,先引导学生可以从赫尔墨斯、宙斯和赫拉之间的关系上提出问题,也可以从人物的身份去发现问题。这就为学生的问题研究提供了方向。其次,当学生提出问题之后,教师积极引导学生寻求问题的答案。例如,当学生提出“赫尔墨斯是商人的庇护神,但为什么却得不到商人的尊重”这个问题时,教师就引导学生去研究赫尔墨斯是怎样一个人,这个人物有什么特点。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就把解决问题的着眼点从商人转向了赫尔墨斯,这就为学生解决问题提供了正确的途径。再次,合作学习、讨论问题,其目的还在于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所以,教师在组织学生合作学习的时候,始终在关注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例如,在探讨人物特点的时候,教师及时引导学生注意对人物语言的不同修饰和描写。从语言入手去把握人物的特点,这就是一种语文能力的培养。
合作学习的真正价值在于是否能够进行有效的问题探究。它首先是能够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如果这样的问题是由学生自己提出来,那就更有意义。《伊索寓言》这节课正是做到了这一点。例如,学生在小组学习中提出了这样一些问题:赫尔墨斯为什么不直接问自己雕像的价钱,而先问宙斯和赫拉的雕像值多少钱?一个人的价值真能用金钱来衡量吗?赫拉的雕像为什么比宙斯的要贵一点?学生能够提出这些问题,是因为他们的合作学习内容是具体的,过程是完整的。学生在一起“合作”,也是先读文章,有的小组甚至是在分角色朗读;然后按照教师提出的要求,谈出自己的阅读体会进行交流,在交流中碰撞出问题的火花。在提出问题之后,还要解决问题。既然是合作学习,解决问题当然也离不开“合作”。这种合作的最好体现,就是学生之间对问题的不同看法,以及由不同看法而产生的相互启发。例如,有一个小组在回答“赫尔墨斯为什么不直接问自己的雕像值多少价钱”这个问题时,有个学生说:因为赫尔墨斯是先看到宙斯和赫拉的雕像,后看到自己的雕像;而另一个学生则说:一个人的雕像不能体现这个人的价值,更不能体现这个人的内心,所以,不能按看到雕像的先后来说明赫尔墨斯为什么不直接问自己的雕像值多少价钱。他不先问自己的雕像值多少价钱,是想看到自己在人间受到多大的尊重。学生之间的相互启发和探讨,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应当说这才是合作学习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判定合作学习是否真正有效的重要标准之一。
合作学习的形式当然是以小组为单位,但既然是班级教学,就不能缺少全班的共同活动,何况小组的合作学习有时也需要组与组之间的交流,以形成班级规模的合作学习。《伊索寓言》这节课在这一点上也有所体现。课上,当有的小组提出的问题组内解决不了时,就向全班提出来,寻求班级的合作解决。例如,有一个小组提出来:为什么赫尔墨斯是商人的庇护神,可是商人却不重视他?于是其他小组也来讨论这个问题,并给予回答。经过各组讨论,有的小组说“因为他不尽职”,有的小组说“因为他虚荣骄傲”。组与组之间的相互启发、相互合作最终形成了班级之间的交流,问题的讨论更深入了,问题的解决更彻底了,合作学习的形式和效果更是得到了极大的发挥,成为了向合作学习理想境界的一次迈进。
《伊索寓言》这节课的合作学习之所以是成功的,就因为这节课体现了合作学习的真谛。这个“真谛”用一句话说,就是在教师的积极组织之下,以问题的提出和解决为基本的内容,在小组合作的基础上实现班级范围的相互交流,追求“合作”的最大效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