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0期
《拿来主义》主题的再探讨
作者:徐 松
首先,“拿来主义”是针对“送去主义”而提出的。“送去主义”是指鸦片战争以后的晚清政府、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的对外妥协投降政策,这种政府把大片国土、矿产资源和珍贵文物拱手送给帝国主义侵略者。鲁迅在文章第一段举了“送去主义”的一些事后说:“但我们没有人根据了‘礼尚往来’的仪节,说道:拿来。”接着在批判和讽刺了“送去主义”后又说:“我只想鼓吹我们再吝啬一点,‘送去’之外,还得‘拿来’,是为‘拿来主义’。”可见,“拿来主义”指的是从外国拿来。
其次,“拿来主义”对待外国事物和外国文化的态度是怎样“拿来”?鲁迅指出“拿来”和“进来”不同。“送去”是帝国主义的经济文化侵略,是帝国主义向中国大肆倾销剩余废旧产品,甚至毒品。“拿来”则是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占有,挑选”,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鲁迅以形象的比喻,批判了对外国事物和外国文化抱恐惧症、虚无主义、全盘接受的三种错误态度,论述了吸取其有益精华,剔除其有害糟粕,对具体事物作具体分析对待的原则。指出“拿来主义”必须具有“沉着,勇敢,有辨别,不自私”的主观条件,把“拿来主义”的意义提高到能否培养新人,建设新文艺,实际上也包括能否建设民族新经济、新文化的高度。文章虽短,但具有深厚的理论含量和历史容量,意义深刻而深远,体现了高度的马克思主义水平。
这篇文章论述的是如何对待外国事物、外国文化的问题,但“拿来主义”的精神和原则,对于如何对待我国古代文化也完全适用,同样具有指导意义。不过,这是就文章的思想意义而言,并不能说这就是文章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