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1期

语文课标中的一个误判及其负面效应

作者:张西安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两课标”)在阐述课程性质时都说:“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笔者认为,这是一个错误的判断,其负面效应是严重的。
  第一,“工具性”与“人文性”不是同一个对象的两种性质,因此无法“统一”。说语文具有工具性时,是从语文这门学科的功能上讲的。语文(口头语和书面语)可作什么用?可作交际的工具用。所以语文具有工具性。这时的“语文”是一个抽象的、概括的、学科意义上的概念。或者说,这时的“语文”才是真正的“语文”。真正的“语文”其实无所谓人文性。谁能够回答这个抽象“语文”的人文性是什么?恐怕谁也回答不上来。人文性只有在语文(口头语或书面语)形成具体的作品时才会出现。这篇文章写的是什么?这本书写的是什么?这段话讲的是什么?其中都具有人文内涵,所以说语文具有人文性。由此可见,说语文具有人文性,不是从学科意义的“语文”上讲的,而是从具体语文材料的内涵上讲的。这时的“语文”指的是这种具体的“语文作品”。而这种具体的“语文作品”无所谓工具性。我们能说《出师表》具有工具性吗?显然不能这样说。
  “语文”和“语文作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相当于语言学中的“语言”和“言语”。“语言”和“言语”在语言学中是不允许混淆的,但“语文”和“语文作品”长期以来被混为一谈。过去说语文具有“思想性”或“思想政治性”等,都是把“语文作品”混作“语文”说了。单独“混”过来或“混”过去也无关紧要,但把两个对象的相应性质“混”到一块,并说它们是“统一”的,这显然是错误的。就像我们不能说木材的特性和木桌的特性可以统一一样。从逻辑学的原理看,概念混淆,判断必然会出现错误。这次语文两“课标”中的“两性统一”说可能就是长期以来“语文”和“语文作品”这两个概念混淆不分的结果。
  第二,语文的基本特点只能是它的交际作用。以往的语文“课标”或“大纲”对语文性质的表述,只是回答“语文是什么”和“语文有什么作用”这两个问题,而这次“两课标”的这一表述提出了“语文课程(“课程”二字应去掉,或换成“学科”)的基本特点这一颇新的命题,并回答说是“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特点”就是人或事物的独特之处,“基本特点”就是指人或事物最主要的独特之处。“特点”对人来说,一般是指其特长,对事物来说,一般是指其独特本能和作用。如:火的特点是什么?火的特点就是能燃烧物品,温度高。所以人类就利用火来做饭、取暖。数学的特点是什么?数学的特点就是能计算,所以人类就用它来计算。世界上好像没有一样事物——无论是物质的还是观念的,其特点是由两种性质统一而成的。语文也不例外。作为一门学科,其特点应该是指它所独有的学科作用,即它的交际、传播和传承等方面作用。所以人类就利用语文来作交际,利用语文来传播思想,传播知识,利用语文来记载历史,传承文化等。其中,交际作用是语文最重要的作用,因此也是语文的基本特点。
  至于“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既如上文所说,它们根本就不可能统一,所以也就不可能是语文的基本特点。退一步来说,即使这“两性”真的能统一,它也只能是语文的一种特殊现象,而不可能是语文的特点,更不可能是语文的基本特点。
  另外,“课标”在“课程性质”部分提“工具性”是一次退步。语文自上世纪初独立设科至今,国家大约一共制定颁布了十次语文“教则”“课程纲要”“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等一类文件,每次对语文的功能和基本性质都有所表述。通览这些文件,可以发现,自1929年后,对语文的基本性质都是界定以“工具”的。
  1929年《小学课程暂行标准·小学国语》:“练习运用本国的标准语,以为表情达意的工具。”
  1956年初中“教学大纲”(草案):“汉语是对青年一代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一种重要的有力的工具。”并在引用列宁关于“语言是人类交际极重要的工具”的论述后说:“语言是交际的工具,同时也是社会生产斗争和发展的工具。”
  1963年的“教学大纲”:“语文是学好各门知识和从事各项工作的基本工具。”
  1980~1992年的四次“教学大纲”:“语文是从事学习和工作的基础工具。”
  1996年、2000年的“教学大纲”:“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
  “工具”和“工具性”是有区别的。是工具,就不存在没有工具性的问题,而有工具性,就不一定是工具。如锤子是工具,还存在没有工具性吗?而砖块也可姑且拿来当锤子用用,因此也具有工具性,但砖块绝不是工具,而是材料。两“课标”在“课程性质”部分沿用了1996和2000年“大纲”关于“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的提法,这已经道出了语文的基本性质,但话音刚落,为了提出“两性统一”说,又提出了“工具性”的概念。这等于人家从工具与材料的众多物品中已认识到锤子是工具,并已把它归到工具的范围之内,你一方面同意这种归并,另一方面又把它捡过来再放到工具与材料的范围之内。这不是退步是什么?
  “两性统一”说提出后,负面效应是明显的。首先是在对语文基本性质的认识上造成混乱。我们知道,对事物基本性质的认识,决定了人们对事物的态度和行为方式。当人们把西红柿当看果看待时,便只把它摆放着供人观赏,当人们知道了它原来是一种营养丰富的蔬菜时,便大口大口地把它往肚里咽。所以语文自独立设科以后,人们就展开了对它基本性质的认识。语文是什么?不到30年,人们便认识到它可以作为“表情达意的工具”。从此,“语文是工具”就得到公认。但语文是什么样的工具,几十年来却莫衷一是。直到1996年才得出一个基本没有争议的判定:“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这应该说是迄今为止关于语文属性最为科学的定义,也可以说,它是关于语文基本性质认识史上的一次科学总结。但“两性统一”说却给人一个感觉:语文的工具性只有一半,另一半是人文性,因为“两性统一”之后才是“语文的基本特点”。“基本特点”和“基本特性”仅一字之差,而“基本特性”是决定事物属性的性质,所以人们以为语文的工具性只有一半便很自然了。同时它也给人一个疑惑:经过“两性统一”后,语文究竟是交际工具,还是人文形态?教学中是侧重工具,还是侧重人文?如果平分秋色,谁能保证平分得公允?这样一来,语文究竟是什么,开设语文这门课程的主要目的究竟是什么又被弄糊涂了。
  因此,“两性统一”说除了在理论上造成对语文基本性质认识上的混乱外,还在实践上动摇了语文的工具地位。当前语文课改和教学中产生的某些困惑,出现的一些误区,都与这个“两性统一”说有直接关系。如一些中老年教师教了多少年语文,如今却不知道语文究竟该怎么教了;一些年轻教师不注重或无暇顾及基础知识教学,一个劲地挖掘、探究、讨论人文思想,把语文课上成了人文思想教育课或新的思想品德课。这不能不说是语文教师和语文教学新的悲哀。所以不少学者、语文教育工作者都发出惊呼:语文课变味了、走性了!如果听任语文课普遍地、长期地这么变味、走性,语文教学将会造成何等的损失?每年“减收”三五成将是完全可能的。
  强调语文的工具地位,并不是否认语文作品的人文内涵,也不是忽视语文这门课程所特有的人文教育作用。两“课标”提出语文的人文性问题,除了在文字的表述上不够准确外,应该说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人文性”这一概念较过去的“思想性”“思想政治性”等概念要科学准确。但不能在揭示、强调语文作品的人文性时而否定了语文学科的工具属性,也不能一方面承认它的工具属性,一方面又好像只承认它只有一半的工具性。重视语文这门课程的人文教育作用,但不能忘记开设这门课程的主要目的——让学生会读、会说、会写,即熟练地掌握祖国的语言文字。关于这一点,“三老”早有强调。叶圣陶在谈到“语文是工具”时说:“要做到个个学生善于使用这个工具(说多数学生善于使用这个工具还不够),语文教学才算对极大地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尽了分内的责任,才算对实现四个现代化尽了分内的责任。” ① 吕叔湘说:“语文课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使用语文的技能,所以一般称之为工具课。” ② 张志公1994年在“吕叔湘先生语文教育思想研讨会”上谈到语文教学要同现代化建设接轨时说:“吕先生把语文教学的目的任务讲得很明确,就是要学生学习和使用语言文字,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然而语文教学的首要的、专门的任务是学习、使用语言文字。文不通理不顺,说话结结巴巴,就什么也谈不上。包子铺卖包子,切面铺卖切面,各有专司,不能一个铺子什么都卖,稍带着卖点别的未尝不可,不能卖的样数太多……要是让语文课背的包袱太重了,它什么都搞不好,还谈什么接轨,接哪个轨呀!” ③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两性统一”说,已经使语文教学很难尽到自己“分内的职责”,使其“主要任务”很难“主”起来、“首要”“任务”很难落实到位,已使语文教学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两性统一”说是语文自独立设科以来一个从未有过的观点,尽管对它有颇多的正面解读,如说它是“语文课程性质认识的历史总结和升华” ④。但对这类观点,从一开始就不但有人感到疑惑,而且有人提出质疑。如在2003年11月,也就是高中“课标”正式出版不到四个月时召开的全国中语会第7届年会上,洪镇涛先生就在有中学语文“课标”研制组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在大会发言中问道:“‘工具性’和‘人文性’不在一个层面上,二者怎么统一?”然而,疑惑归疑惑,质疑归质疑,“两性统一”仍然还写在“两课标”中。据了解,义务教育语文“课标”研制组2004年2月已对实施了三年的义务教育语文“课标”进行了全面修订,改动多达220余处,但对语文性质的表述没有改动。修订者解释说:“虽然在征求意见中,对课程性质各地提出了一些不同意见,但我们认为,这涉及较为复杂的理论论争,《课程标准》(实验稿)中的相关表述,能为多数人接受,目前不宜修改。”
  是否能为多数人接受姑且不论,但“两课标”对语文学科性质的表述,绝不是个一般的“理论论争”,它是一种体现国家意志的对语文学科的定性,带有明显的主导性和一定的强制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广大语文工作者,特别是语文教师怎样看待语文,中小学语文主要应该教什么,怎么教。试想,如果一节语文课,花了一大半的时间热热闹闹地讨论课文的人文思想,而对文章的语言知识、语言艺术、表达技巧只是三言两语地一带而过,结果还受到肯定,甚至被评为“优质课”“一等奖”,它的“示范”导向性该有多强呢?相反,另一节课也让学生体会、感受了课文中的人文思想,但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对语言的学习上,结果听到的尽是批评意见,或评奖时名落孙山,那么谁还敢再这样上课呢?建国后语文教育和教学上的几次起伏,或曰成败得失,都与相应时期的这种体现国家意志的定性(即“大纲”的表述)有直接关系。因此,两“课标”的这一表述,既是个理论问题,同时更是一个天天要面对的实际问题。我们不能再因为对语文性质的判断出现偏差而让语文教育蒙受损失。应该对这个“两性统一”说作出认真的反思,并对它问世后的效应、结果作出科学评估,以决定是否还应让其呆在两“课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