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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应增设综合分析类表述题

作者:李保伟




  对于高考阅读题的命制模式,我们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了。一提到阅读分析题,我们就会想到一篇阅读材料下面所呈现出的相对琐碎的试题形式。细作分析,这种试题形式表现为以下一些特点:切口小,角度多,题面窄,形式杂;题型求多却未能立足于对文本的整体解读,考点求全却隐性地体现着本质上的肢解;尽管注意了对不同层级能力点的考查,但侧重点更多的是停留在理解性阅读的层面上;虽能体现对创造性阅读、评价性阅读或赏析性阅读能力的考查意向,但给学生提供的思考、探索和发表独立见解的空间却很有限,等等。这种命制模式的不足是显而易见的,它给我们的教与学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可以这么说,有什么样的考试模式,就会呈现什么样的课堂特点;有什么样的检测题型,就会培养什么类型的学生。在我们的课堂上,教学问题的设计往往是步步深入而又相对琐碎的,课堂交流即使是多向的,师生互动即使是频繁的,可真正具有研讨价值的综合性问题和一定完整度的讨论过程也并不多。这样做或许能使我们的课上得很热闹也很好看,但学生的收益可能并不大,他们更多的是学会了灵机一动地即兴回答问题的本领,却不善于立足整体综合地分析和有点有面完整地表达。他们上了十多年语文课,讨论过无数个问题,可一旦让他们独立地面对一本书或某篇文章,离开老师设计的由浅入深的问题,很多人往往就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了。这不能不让我们对现行的高考阅读题模式进行追根溯源的反思。
  阅读题的命制模式是不是只能这样呢?这样的检测形式是不是适用于所有的文体呢?比如说科技类作品与文学类作品的命题思路是不是应该有所区别呢?这是本来早就应该提出来探讨的问题了。其实,对于不同类型的阅读素材,阅读的目的和要求是不一样的,因此考查的方式应该也有所不同。如果说,科技类文章因为要检测学生理解与把握文章内容、筛选和处理信息、归纳总结与探究问题的能力,故现有的检测题型还很适用的话,那么,文学类作品则应该有所不同,它应该侧重考查学生对作品的理解感悟、评析鉴赏的能力,考查他们能否就作品中的思想、感情、情境、形象以及写作特点说出自己个性化的体验与理解,进行综合的分析与表述,等等。而现有的题型与这一考查要求并不相适应,我们还缺少那种需要学生作综合分析的大的表述题。因此,在我们的高考试卷中,应该增设这一更能反映学生语文综合素质的题型,借以考查学生在阅读中的理解程度和个人感受,关注他们在阅读表达中的价值取向和创新意识,尽可能地拓展学生思考、探索和发表独立见解的空间。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妨借鉴国外的一些好的做法。以新加坡初级学院中的考查为例,他们的“华文主修”分试卷一和试卷二。试卷一是语文科,其特点与我国的高考近似,而试卷二是文学科,全是侧重于需要作综合分析的表述(问答)题。需要说明的是,新加坡的学制是6、4、2制,(我国的是6、3、3制)即小学6年,中学4年,初级学院2年,他们的初级学院大致相当于我国的高级中学。在他们平时的考试中,不乏综合性很强的主观表述题。例如对于《祝福》的考查,他们每次只出一道大题目,如“试说明祥林嫂前后两次到鲁四老爷家当女工的不同形象。”再如“鲁迅的小说《祝福》,深刻地描写了旧中国农村中的落伍思想和迷信风俗。试举例加以说明”等等。在他们的剑桥会考中,每年也都会以鲁迅的《祝福》为材料出一道大题目,如“试从结构与语言两方面来评述《祝福》的艺术特色”。再如“鲁迅说要刻画一个人的性格,最好是刻画他的眼睛。试述鲁迅如何采用这种艺术手法,来描写《祝福》中祥林嫂的眼睛,并说明其意义”等等。这些题目需要学生在登高站远的基础上去探幽索微,需要他们探究思考,综合分析,并将零散的思想加以梳理,再诉之于条理完整的文字表述,因此更能考查一个学生的语文综合素质。相比之下,我们的高考阅读题则呈现出形式上的琐碎感和本质上的肢解性,容易使学生只见段不见文,最后所能留在他们印象中的,往往是一些相对琐碎的问题的答案,是拆卸后所得到的文章的碎片。从考试对教与学的影响来看,新加坡的考查方式让他们的课堂教学更趋于民主。在初级学院里,大约一小时或两小时的讲授课就配以一小时的研讨课,研讨课和大学一样,是以学生为主的教学活动。学生围绕教师事先分发的讨论提纲,在收集、整理资料的基础上自由充分地研讨,老师从旁指导、订正、补充并作总结,使学生能够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学习。而我们的考查方式则很难让我们的教学从根本上得到解放,繁琐苛细的分析之风至今还未得到有效的根除,那种以不同形式表露出来的“试卷化”处理课文、“技术化”肢解课文的迹象,便是其中一种极端的体现。新加坡的考查方式能够把学生导向更有意义的阅读,使他们的语文素养得到更好的提升;而我们的高考题型则容易把学生指向题海,使他们变成精于做题而不善于读书的人。
  那么,我们的高考题型能不能突破传统模式有所创新呢?能否缩减传统题型的比例而增加一些真正意义上的阅读分析题呢?(哪怕只有一题)。这首先涉及到试题材料的选择问题。长期以来,由于受卷面文字量的限制,相对短小的文章往往成为试题材料的首选,故入选的文学作品以短小精致、富有内涵的散文居多,而篇幅较长的小说、戏剧则往往不被垂青,这种选材方式暗存着一种片面的阅读导向。因此我们能否转变一下传统的思维定势,使我们试题材料的选择面更广阔一些?同时,我们选择的目光也不能总是跳过教材,教材中的经典文章为什么就不能考呢?关键要看怎么个考法。在这一点上,前述新加坡剑桥会考的命题方式对我们应该有所启发,有所借鉴。当然,新题型的增设还可能增加阅卷评分的难度,这其实也不是什么问题,因为对占据比分最大的作文的评改都能做到相对公正,一道主观性表述题所带来的一点批改难度,不应该成为我们拒绝尝试新题型的理由。
  日益深化的新课程改革应该有与之相适应的考试命题变革。在求变求新的今天,我们虽不能将多年来形成的求稳心理视为抱残守缺的表现,但也不能把小修小补当成对试题命制的“稳步改革”。如果将近年来的试卷作认真的分析比对,究竟可以从中找出多少开创性的突破?试题形式到底有哪些本质上的创新呢?为此,我们应该欢迎大家共同关注命题改革,广泛参与思考和讨论。
  (有关新加坡初级学院考试的内容,参考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谢世涯副教授的《新加坡与中国文艺作品教学比较研究——以鲁迅〈祝福〉为例》一文,该文为“第六届国际汉语教学讨论会”在德国汉诺威市举行的入选论文。特此说明,并致谢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