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0期
争议有益
作者:薜川东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陶渊明心平气和地将争议机制引入阅读与欣赏的活动范畴。这对于文艺创作和文化教育来说,贡献极大。奇文,是指有个性、不从俗的诗文,它对读者颇有吸引力。但是,面对奇文,不同的读者便会有不同的看法:你啧叹,我指摘,他困惑,太正常了,倘若大家来评价同一篇作品,必定有争议,即便那是先贤大家的作品。疑义,往往是探究、争论的焦点:你说,我说,他说;肯定否定,启发矫正、引申补充,形成共识固然令人欣慰,求同存异也能各有满足。我们在阅读中争议,我们在争议中提高,我们在提高中愉悦!这等幸事,天然地降临到语文教师身上。周复一周,年复一年,一届又一届的学生把他们的习作送到我们面前,期待着我们阅读、评价。诚然,学生从教师的修改和批语中得到启发,但教师的意见他们未必都赞同。可惜,师生即时争议的机会太少了。有时,教师读了一篇“范文”或批评了一篇“败笔”,争议,便挡不住了,特别是课后,常常出现百家争鸣的局面。此时,语文教师是很受鼓舞的。
近年来,“争议作文”似乎只是中考、高考的产品。教师之间、师生之间面对这种特殊产品进行争议的目的也大有异化的趋向:争议,即“争分”。升学考试的“场力”太大了!“争议作文”引发的“争议”,或是为了维护考生权益,或是为了维护命题者尊严。细想,这虽无可厚非,但确有几许悲哀。实际上,“争议作文”是很重要的教学资源。广泛开发、合理利用这一资源,具有积极意义。争议,是众人参与、各说其理的复杂过程。重新审题、确认立意、体味语言、评说技法是这一过程的主体。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种写作训练过程。它比教师只管自说白话、泛谈概念并以此指导学生作文的教学方式有用得多,实惠得多。
从某种意义上说,学生平时习作和考场作文产生争议,滥觞于“既是读者又是评定者”的教师,而教师又有责任组织、引导学生参与争议,并借此提高他们的评判能力和写作水平。为达到这个目的,我认为在争议过程中应该注意这样四个问题:不要忽视习作者的年龄特点,不要忽视命题中的限制因素,不要以偏执的态度评判“另类作文”,不要过分强调文体的标准化。
下面,分别陈述,以供同行们参考、批评。
第一,不要忽视习作者的年龄特点
一篇“争议文”是某乡村小学一位二年级学生写的,题为《我的理想》。文章很短,语言直白真纯,没有废话也没有豪言壮语。按吴组缃先生的说法,真正的散文语言往往出现在小学生的习作里,信然。问题出在内容上:那位小作者一不想按阿爹的意愿当科学家,二不想按阿妈的意愿做公安战士,偏想变成一只不怕鬼的狗,“天天夜里守在家门口”。树立这样理想的理由很充分——“因为阿妈胆小,怕鬼,我也怕。但阿妈说,狗不怕鬼。所以我要做一只狗,这样阿妈和我就都不怕了。”年迈的老师看后,用“大大的红叉”给文章判处极刑。老师希望孩子们自幼便树雄心立壮志,长大后成为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栋梁之材,这太对了——然而,他老人家忽略了这是一个七、八岁的农家子在写真话作文!于是,孩子天真而淳厚的亲情、幼稚而感人的爱心,便在从师作文的过程中被践踏被湮没了。
理想,对于儿童来说是很朦胧的。他们的阅历太浅薄,很难从履行社会责任的高度去演绎“理想”。他们的理想往往就是迫切想实现而又难以实现的心愿。教育心理学家认为,应该让儿童的理想带有童话的色彩。那些想摘星星、种太阳、攀着月牙儿荡秋千的孩子,总有一天会真正读懂理想的。
那篇以“我要做一只狗”为理想的作文引起的争议给我们两点启示。其一,评定学生习作,必须考虑他们的年龄特点和生活环境。同一个作文题目,小学生可写,中学生可写,成人也可以写,但衡量优劣的标准不能一律。汪曾祺先生说过,写散文要抒情,可绝不是让挺大的汉子捏着嗓子去学小姑娘哼唧。当然,让小孩子装腔作势,更不好。其二,教师要经常向学生展示那些说真话、写实情的习作(哪怕有其他方面的缺欠),与学生“共欣赏、相与析”,努力落实“文如其人”的教育。
第二,不要忽视命题中的限制因素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这是多么自由的空间!细想,还是有限制。鱼再自由,也不能行走于海面;鸟再自由,也冲不出大气层。现在,作文命题提倡拓宽写作空间以利于学生创造能力的充分发挥,高考命题更注意这一点。但是,任何命题都有写作范畴,都有限制因素;否则,命题便没有意义了。有些作文,特别是考场作文,初读,感到写得洋洋洒洒,很是自由;再读,发现作者忽视了命题中的限制因素。这样的文章,一拿出来讨论,便争议蜂起。
就拿2006年北京高考卷的作文题目“北京的符号”来说。这道作文题不仅对“城市符号”的内涵做了限定,而且对作文的立意也有明确的限定,那就是,要求考生必须针对“北京符号的存留与创新”发表自己的看法。倘若忽视了这一重要的限定因素,文章写得再充实,也不过是在述说北京符号的圈子里打转转,依然会“走偏”。
限制与引导相辅相成,限制是自由前行的轨道。限制无处不在,作文命题中的限制因素,抑或是写作者追求创新的动力——此说妥否,欢迎争议!
第三,不要以偏执的态度评判“另类作文”
在自然界中,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另类”弥足珍贵。可是,每当考场传出一篇让众教习料想不到而又超乎常规的另类文章,争议不用预热就会白热化,口诛笔伐者甚众,吹捧有加者不寡。这两种态度都属偏执,不利于开展对“另类现象”的研究,浪费了宝贵而稀有的资源。最典型的当是对考场作文《赤兔之死》的争议。据说此文得了满分。这篇文章传到社会上,竟成了热点,肯定与否定,捍卫与摧毁,淡化与神化……烽火连三月,争议遍国中。
有人忧心忡忡:这样的文章得了满分,是为用文言写作张目,后果不堪设想。有人宽容大度:后生幼稚,误将陈旧当新奇,偶一为之,无碍大局。有人义愤填膺:为《赤兔之死》喝彩,是对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嘲讽!有人欢欣鼓舞:《赤兔之死》的作者是弘扬传统文萃的英才,雏凤清于老风声!有人惊呼误判:今之作文,只能用现代汉语,这是铁的定律,何况《赤兔之死》以“忠诚”偷换“诚信”的概念,给此文满分实属荒唐!有人反唇相讥:命题者没有限制用文言写作,不教而诛才是荒唐;至于“诚信”与“忠诚”,二者意义贴近互有包容,偷换概念的说法实在牵强。
凡此种种,都是争议初起时的言论,有些偏执,在所难免。正是在争议过程中,我们逐步廓清了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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