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三桩誓愿的文学功能新解

作者:杨世源




  关汉卿的《窦娥冤》是一部可以和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相比肩的大悲剧。全剧展示了一个善良孝顺的弱女子因蒙受奇冤,指斥天地,怨怼鬼神,以其毅勇刚烈的第二重人格感天动地,刺贪刺虐,惊世骇俗,最终惨遭刑戮的过程。把中国传统道德中的最高价值毁灭给人看,使作品的悲剧意味浑厚凝重。而在渲染悲剧气氛、表现作品主题时最关键、最精彩、最有力的一笔要属窦娥的“三桩誓愿”。“三桩誓愿”不仅是《窦娥冤》全剧的高潮部分,也是作者体现创作意图的关键所在。可是对这三桩誓愿的理解历来说法纷纭,莫衷一是。目前较为普遍的理解是:三桩誓愿——血溅白练、六月飞雪、亢旱三年,层层深入地表现了窦娥对自己蒙冤受刑的强烈愤怒和不屈抗争。但有人探幽发微,见人未见,认为窦娥的后两桩誓愿太“歹毒”和她善良的性格有悖,会损害她美好的形象。持此论者认为:由“这都是官吏每无心正法,使百姓有苦难言”可知誓愿的矛头是指向昏官污吏的,可六月飞雪,稼禾受损;亢旱三年,颗粒无收,真正受害的是无辜百姓,绝不是桃杌之流。窦娥纵使冤情再大也不应牵累百姓,伤及无辜啊!
  其实这种情形在文学作品中相当普遍。《西游记》中玉皇大帝为了惩罚凤仙郡的郡守而让百姓遭受数年不降甘霖之苦;《搜神记》中对昏官恶吏的惩罚大多都是借助天降灾异。这样的质疑牵扯到我国文学传统、哲学思想方面的一些问题,只有明确了其中的道理,才能形成正确的文学观念,很好地把握作品中的人物形象。
  首先这属于用典使事,仅取其警示惩戒之意。古人为了拓展作品的文学空间,含蓄委婉地表达某种意思,往往借用古代文献或典籍中的故事和词语对自己作品中的人或事表明某种态度或倾向。《窦娥冤》中三桩誓愿分别出自《搜神记》《太平御览》和《汉书》,用以昭示窦娥的清白无辜和表达对邪恶的顽强抗争。故事中的其他内涵并没有全盘借用到故事中来,所以认为后两桩誓愿会损害窦娥的形象、与窦娥的善良有悖,是对该剧文本的误读和曲解,不符合文学鉴赏的基本原则。
  其次这是浪漫主义手法的运用,大可不必较“真”。文学作品中,当人们的愿望通过现实途径无法实现时,往往借助于想象和夸张,以超自然的方式寻求审美心理的满足,完成大团圆的结局。《梁祝》中的“化蝶”,《孔雀东南飞》里的鸳鸯连理,《牡丹亭》中的人鬼情缘……都是典型的例子。《窦娥冤》中的三桩誓愿就是这种文学传统的体现。在作品中,这三桩誓愿只不过是具有特定含义的文学符号,在现实生活中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但它寄托了鲜明的爱憎,反映了人民伸张正义、惩治邪恶的愿望,具有很大的“合理性”,符合“艺术真实”的原则。既然这样的情况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实现。就没有必要太认真。读《窦娥冤》如此,读别的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文学作品也应如此。
  再次这是“天人感应”思想的体现,无关黎民百姓。西汉时儒家的代表人物董仲舒把灾异与政治联系起来,创造了一套“天人感应”的理论,用“天威”吓唬“天子”,警示“贪官”,从此,灾异现象就被赋予“天”的意志,有了制约人的“神气”。实际上“六月飞雪”这个典故讲的就是因为燕惠王听信谗言囚禁了对他忠心耿耿的邹衍,上天震怒,以反常天气向燕王示警。“东海孝妇”中“郡中枯旱三年”,也是上天通过自然灾害惩戒冤杀“孝妇”的太守的举动。所以古代文学作品中的灾异现象大多都是“上天”对统治阶级的惩罚,而且是意识形态层面的,对普通百姓不仅没有危害,一般还会起到惩治邪恶,扶助良善,救人于危难的作用。《窦娥冤》的故事蓝本《汉书·于定国传》的作者班固和“天人感应”思想的创立者董仲舒本来就有师承关系,这种思想影响了班固对许多历史事件的态度,以致《汉书》的“实录”精神颇受质疑。《于定国传》中就有“枯旱三年”的情节,《搜神记·东海孝妇》中保留了这个情节,还增加了“血上幡竹的内容,关汉卿改造了《搜神记》中的细节,吸收“六月飞雪”这一典故,成为“三桩誓愿”。并运用“天人感应”的思想武器,昭示冤情,彰显刚烈,震慑污吏,荡涤腐朽,将一个民间女子的冤案,升华为感天动地的人间悲剧,使作品成为“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亦无愧色”(王国维语)的名剧。
  文学作品的阅读欣赏要注重其人文性,要“知人”更要“论世”。而“论世”就不能脱离作者所处的人文环境,即当时盛行的哲学观念、伦理道德、风俗民情、礼仪制度,考究文化渊源,探讨文艺传统,从而正确理解作品,把握主旨。在阅读欣赏《窦娥冤》时,如果我们懂得中国古代文学运用典故的原则、浪漫主义风格的特点以及古代的哲学思想,就不会将窦娥的“三桩誓愿”理解为失去理智的发泄,用心不良的诅咒,没有方向的迁怒,而为窦娥的刚烈毅勇、凛然正气所感染,体会出作品气壮山河、警世骇俗的悲壮!
  甘肃白银市平川中学 73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