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兰亭集序》中误注的通假字指正

作者:杨宝生




  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是脍炙人口、千古传颂的名篇,被选人中学语文课本已有多年。其注释也在不断修正完善。现又被人教版课标本高中《语文》(必修1)选人。然而,仍有三个通假字被课本误注,使学生如坠烟雾,直接妨碍了学生对文意的正确理解与疏通,因此,很有必要提出来加以探讨。谬误之处,还望课本编著者与教学同仁指正。
  1.趣
  “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课本将“趣舍万殊”注作:“意思是各有各的爱好,取舍各不相同。”释义无误。但课本又将“趣”单注为“趋向,取向”,则失之。何谓“趋向”?“趋向”即“朝着某个方向发展:病情~好转。”(《现代汉语词典》释义语)何谓“取向”?“取向”即“选取方向△教育~价值~。”(《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释义语)可见,将此“趣”释为“趋向,取向”,是不切合这里的语境的。其实,这里的“趣”本是“取”的通假字;“趣舍”,就是“取舍”。“取”者,好(hào)也,“舍”者,恶(wù)也;“趣舍万殊”,意即“好恶千差万别”。
  “趣”通“取”,见之于古训。《古今韵会举要·遇韵》:“趣,通作取。”《庄子·天地》:“趣舍滑心,使性飞扬。”成玄英疏:“趣,取也。滑,乱也。顺心则取,违情则舍。”《文选·袁宏(三国名臣序赞)》:“源流趣舍。”旧校:“趣,五臣本作取。”课本所以如此单注“趣”字,乃不达“趣”即“取”的通假字所致。
  《说文》:“趣,疾也。从走,取声。”“趣”以“取”为声,故二字可通。
  2.喻
  “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课本将“不能喻之于怀”,注作:“不能明白于心。这就是说,看到古人对死生发生感慨的文章,就为此悲伤感叹,也说不出是什么原因。喻,明白。”此解殊不可通,大误。以“明白”释此“喻”,不但使“不能喻之于怀”与其紧密相临的上下句难于贯通,而且与全文主旨不符。先看与“不能喻之于怀”处于同一个复句之中的上一个分句:“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何谓“若合一契”?不就是像符契一样的心心相印吗?不就是昔人与作者产生了思想感情的共鸣吗?既然如此,怎么又突然糊涂起来,反倒“于心”“不明白”,“说不出是什么原因”呢?显然是讲不通的。再看与之相临的下旬:“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何谓“固知”?“固知”即“故知”(“固”通“故”,下文将要另题探讨)。就是“所以(我)认为”。显而易见,“固(故)知”二句,是紧承上句所言而得出的结论。而若在心里还稀里糊涂,“说不出是什么原因”的状态下,能得出这样明确而肯定的结论吗?可见如此解说与“固知”一句也是无法贯通的。
  再者,将“不能喻之于怀”,释作“不能明白于心”,也与下文的“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虽世殊世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等文意相抵牾。
  那么,这里的“喻”当为何义呢?笔者认为,此“喻”实乃“愉”的通假字。“不能喻之于怀”,即“不能愉之于怀”。整句话的意思是“每逢看到前人对死(上文的“死生”实为偏义复合词)产生伤感的缘由,(与我)如同符契相合,(因而)我未曾不面对他们的文章而叹息哀伤的,内心颇为不快。”
  “喻”释“愉”,有征于古训。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需部》:“谕,假借为愉。”“谕”即“喻”的异体字。《庄子·齐物论》:“庄周梦为蝴蝶,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陆德明释文引李(颐)云:“喻,快也。”《广雅,释训》亦云:“喻喻,喜也。”《集韵·虞韵》:“呕喻,和悦貌。”
  更为主要的是,也只有“喻”释作通“愉”,将“不能喻之于怀”释作“心中颇为不快”,才能与其紧密相临的上下旬贯通:正因为“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喻(愉)之于怀”,所以才认为“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也只有将“不能喻之于怀”释作“心中颇为不快”,才与本文的悲盛事之不常,哀人生之短暂的主旨相吻合。
  “喻”与“愉”皆以“俞”为声,故可通。
  3.固
  “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课本将这句话注作:“本来知道把死和生等同起来的说法是不真实的,把长寿和短命等同起来的说法是妄造的。固,本来,当然……”以“本来、当然”释此“固”,于文不顺,失之。其实,此“固”乃“故”的通假字:“固知”,即“故知”——“所以(我)认为”(此“知”当释为“识”“认为”。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云:“知。识也。”课本将“知”释为“知道”,亦不确)。
  “固”“故”相通,有征于古训。(清)郝懿行《尔雅义疏》云:“固”之为言犹‘故’也。”王引文《经传释词》:“固,或作故。”毕沅亦云:“固与故通用。”(见《吕氏春秋·知接》“固却其忠言”毕沅新校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固,即故之假借字也。”“固”训“故”,表“所以”之义,亦见之于文献。如,《商君书·赏刑》:“所谓壹赏者,利禄官爵抟出于兵,无有异施也。夫固知、愚、贵、贱、勇、怯、贤、不肖,皆尽其胸臆之知,竭其股肱之力,出死而为上用也。”(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人生幼小,精神专利,长成以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柳宗无《封建论》:“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
  更为主要的是,“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与上句“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有着明显的因果关系,也只有将“固”释作“故”,“所以”,才能使上下文意畅然无碍。请看:每当看到古人(对死)引发感伤(《广雅·释○二》:“感,伤也。)的缘由,(与我)如同符契相合,(因而)我面对古人的文章未曾不叹息哀伤,内心颇为不快。所以我认为把生与死等同看待是荒诞的,把长寿与短命等量齐观也是错误的。”究其课本误注之由,乃是注家被“固”的字形所惑而不辨通假所致。陆宗达、王宁在《训话方法论》一书中明确指出:虚字重音不重形。也就是说,虚词侧重以音表义,而不侧重以形表义。这是虚词与实词的表义上的重要区别。这里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虚词一般是由实词(字)假借而来,即借其形,舍其义,而用其音;另一方面,也是更为主要的一方面,就是虚词之间的同音假借(即通假)现象更为普遍。如“其”通“岂”,“勿”通“毋”,“直”通“只”,“以”通“已”等。不了解这一点,就会被其固有的意义所惑而不解或误解其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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