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语文高考平均分引发的困惑
作者:娄庆华
其实这些老师没有找到问题的实质。不是语文高考平均分低,而是语文高考分数的离差系数太小了,即分数的离散情况不佳。统计数据似乎能说明这一点。我们来看一下所提供的2004年吉林省高考各科平均分、标准差、离差系数:
从表中可以看出,语文高考的平均分并不低。而且还可以说是高考各科中最高的,难度也是最低的,但是标准差和离差系数却是各科中最低的。标准差表示分数差别的大小,是最重要、最常用的差异量指标,可以据此准确地测量出考生在团体中所处的位置。但是要比较不同学科之间的离散程度却不能直接用标准差比较,而要用离差系数来比较。离差系数(也称相对标准差,变异系数)是标准差与平均分的百分比,离差系数越大的科目,表明该科目分数的离散程度越高,表明该科考试拉开分数距离的能力越强。对于高考这种常模参照考试来说,这是需要的。一般地说。在高考各科中,语文学科在拉开学生分数的差距这点上最差。不利于高校选拔人才。
为什么语文的离差系数会这么小呢?这与语文学科的考试内容和改卷有关。作文评分的趋中问题是导致语文离差系数小的一个重要原因。据江西戴海崎、曹绍游就1987年高考试卷随机抽取的2700人样本统计,二类卷和三类卷占总数的86%,一类卷和五类卷合起来仅占6.6%。四类卷占7.4%,呈峰值极高的偏态分布。倪文锦先生在网上发帖讨论网上阅卷问题时讲到:某市2004年高考作文……3类卷(共5类,3类属中档卷)占全体考生(当年考生数约10万)的84%,而2004年之前……3类卷作文的比例约占全体考生的70%。作文打分集中在很小的一个分数段内,使学生的作文分数拉不开差距,而作文分数占全卷分数的40%,也必然会影响到语文总分的离差系数。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标准化考试的反思和批判,语文高考中主观题分量越来越重,评分的主观因素随之增加。不处理好作文等主观题的评分误差控制问题。语文学科的离差系数将会越来越小。这是语文学科所面对的一个矛盾——既要增加主观题又要提高评分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语文高考平均分越高,语文高考的离差系数是不是就会越大呢?答案是否定的。如果说标准差、离差系数代表着分数差别大小的话,那么,平均分则表示一个团体中分数集中的情况。标准差不同,平均分可以相同。但平均分和标准差、离差系数之间有着密切关系。平均分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形成良好的分数分布。对于会考、高考和竞赛类考试等不同性质和目的的考试来说,所希望得到的分数分布情况是不一样的。这里涉及对于高考来说怎样的平均分、难度才是最好的问题。难度得分率是平均分除以总分得出的值,与平均分直接相关。倪先生认为“从语文高考的实践来看,掌握好试题的难度是确保试卷具有较强区分能力的前提。一般而言,整份试卷的难度值在0.5—0.6之间(指通过率)还是比较适宜的。”据此。150分制的语文高考平均分控制在75-90分之间是比较合适的。章熊先生也认为,一般地说,常模参照考试难度以0.5为宜。“常模参照考试的成绩是一种相对成绩,它要求测得的分数变异性要大,也就是得分的范围要广。要能拉开差距,充分显示个体差异。它要求试题难度适中,具有很强的鉴别能力”。倪先生和章先生是从常模参照考试的性质这个角度,也就是高考要有利于高校选拔这个角度提出语文高考的最佳难度值的。据表1看来,外语、数学、综合的难度基本上符合这点。但有的老师认为语文作为母语,学生用了近二十年,学了十多年,到高考时竟考“不及格”。这既会打击学生学的信心,也会挫伤教师教的兴趣。有点接受不了,希望语文高考平均分能高点儿。一线的语文老师往往从标准参照考试的角度来看高考语文成绩,这样有利于高校选拔和有利于中学教学的两大高考命题原则之间就出现了矛盾。近几年各省市的语文高考平均分基本上在85~95分之间,例如表2所显示的2002—2006广东省语文高考平均分:
笔者以为,高考命题应以有利于高校选拔为主,兼顾有利于中学教学。
在教育实践中,学校经常以教师所任教班级的平均分超过所在省平均分多少来衡量教师的教学业绩,来给教师排坐次,发奖金。高考平均分成了衡量一个教师、学校、县市、省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在使用这个衡量指标的时候,我们认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考虑到学生原有基础的不一致性。在选择代表原有基础水平的效标的时候,要考虑效标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其次,衡量不同学科教师时,不宜直接拿高考平均分超过或低于省平均分的分数进行比较,最好把各科的离差系数也考虑进去,转换成标准分进行比较。这涉及到一定范围内(比如一个县)各科以班级为单位平均分的离差系数计算问题。如果直接拿所教班级高考平均分超过或低于省平均分的分数来比较各科教师的教学业绩,就不怎么科学、公平,有可能挫伤某一科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一般地说。语文学科学生成绩的离差系数较其他学科低,所以语文学科班级平均分的离差系数也会比其他学科低。笔者对浙江省某校某年10个理科平行班各班各科平均分的数据统计证实了这一点。
再次,以此衡量各省的教学时,考虑到各省独立命题和改卷,所以一般不能比较,语文这种试题和改卷主观性都比较强的学科更是如此。如果进行比较。需要进行试卷的等值研究。最后,高考分数只是衡量教师、学校教育教学情况的一个因素,高考平均分更只是这个因素中的一个因素。要对教师和学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需要综合其他各种因素来进行。
最后想说的是,语文中的作文等主观题的评分误差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其控制问题是个世界性难题,不是短时间内能解决好的。语文高考分数离差系数小、语文“拉分”能力弱将会长时间存在。面对这个不利因素,如何弱化或消除学生的功利心理。使有点喜欢语文的学生敢在语文上多花时间,使不怎么喜欢语文的学生也愿在语文上花时间,不仅仅是语文高考卷命题者和改卷者要面对的事,也是摆在广大语文教师面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