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离骚》中两处省文误解辨正
作者:杨宝生
(一)“佩”当是“佩剑”之省
“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陆离。”新课标人教实验版高中《语文》(必修2)将这两句诗注作:“再加高我高高的帽子啊,再加长我长长的佩带。”以“佩带”释此“佩”,大误。
其实,此“佩”乃“佩剑”之省。众所周知,屈原是文官,而“戴高冠,佩长剑”,在古代本是文官或文人的装束。对这种装束的描写古文中屡见不鲜,并已形成熟语,常简缩为“高冠长剑”或“长剑高冠”;而未曾见“高冠长带”或“长带高冠”的。如《庄子·盗跖》:“使子路去其危(高)冠,解其长剑,而受教于子。”《说苑·善说》:“昔者,荆(楚国)为长剑高冠者,令尹子西出焉。”《后汉书·宦者传序》:“高冠长剑,纡朱怀金者,布满宫闱。”柳宗元《酬娄秀才将之淮南见赠之十》:“高冠余肯赋,长铗(剑)子忘贫。”最能说明问题的莫过于屈原本人在《涉江》中的记述:“余幼好此奇服兮,年既老而不衰。带长铗(剑)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可见,“戴高冠,佩长剑”本是屈原一生所钟爱的装束。故此,他绝不可能又忽而将其中的“长剑”换成“长长的佩带”,变成“高冠长带”这种男不男女不女的装束。更为主要的是,若将《离骚》中这两句诗,与其《涉江》中的这两句诗两两相较,我们便不难发现,其词语虽不甚相同,而其表义却毫无二致。
《说文·人部》云:“佩,大带佩也。”然而,“大带佩”绝非“佩大带”之义。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解释得再清楚不过了:“大带佩者,谓佩必系于大带也。”何谓“大带”?“大带”即“腰带”。显然,屈原的腰带上所系之佩物,乃“剑”也。注家误注此语,除了有可能误解《说文》的解说外,更为主要的是不明“省文”这种修辞方式所致。
“佩剑”省称为“佩”,这是古文中常见的一种修辞方式——“省文”(又称“割裂省称”或“藏词”)。这种修辞方式,是将词、词组或熟语中的一部分省去,而用剩下的部分来代替原词、词组或熟语,从而使语言简洁、整饬、形象、含蓄。如“披坚执锐”(见唐刘禹锡《请赴行营表》),实为“披坚甲,执锐兵”之省。“绿肥红瘦”(见李清照《前调》词),实为“绿叶肥,红花瘦”之省。这种修辞方式,在中学语文课本中也是屡见不鲜的。如,吴均《与朱元思书》:“急湍甚箭,猛浪若奔。”此“奔”实即“奔马”之省。苏轼《前调·密州出猎》:“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黄”为“黄犬”之省,“苍”是“苍鹰”之省。蒲松龄《促织》:“夫妻向隅,茅舍无烟。”“向隅”,实即“向隅而泣”之省。就是《离骚》(节选)这篇课文中,这种省文的修辞方式也是不乏其证的。如,“虽九死其犹未悔兮”的“九死”,实为“九死一生”之省。意即“即使经历九死一生的磨难也是不后悔的”。“方圜之能周兮”之“方圜”,正如课本所注,是“方枘与圆凿”之省。但是,“省文”所省掉的词语,往往是具有实在意义的词语,有的甚至是中心词语。如此,就造成了表意形式与表达内容的不统一。不了解这一点,就极易被其外在的表义形式所惑而望文生义。对此,即使大家也在所难免。下例亦为明证。
(二)“泽”当是“泽泻”之省
“芳与泽其杂糅兮,唯昭质其犹未亏。”课本将这两句诗注作:“(因为)我的芳香和光泽杂糅在一起啊,(所以)唯独我光明纯洁的品质没有亏损。芳,芳香。泽,光泽。昭质,光明纯洁的本质。”此注或本于旧说,殊不可通,大误。“芳香与光明”,一个是气味,一个是光线,其杂糅在一起是个什么样子,令人百思不得其状。此外,“芳香和光泽杂糅在一起”,与“光明纯洁的品质没有亏损”,其间看不出什么因果关系;注者添加“因为”“所以”,岂不是强加因果吗?其实,当代学者对类似的解说早有异议。如,马茂元在其《楚辞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一书中指出:“旧说:‘芳’,谓以香物为衣裳;‘泽’,为玉佩有润泽。则‘芳与泽杂糅’,正如《橘颂》所说‘青黄杂糅,文章烂兮’的句法一样,是美上加美的意思。但和下句转折的语气不合,显系错误。”马茂元认为:“‘泽’应该解作川泽的泽,指卑下的地方,引申作污浊解。‘芳泽杂糅’,是说芬芳和污浊混合在一起。与《怀沙》“同糅玉石”句法相同(据郭沫若说,见《屈原赋今译》)。”郭锡良、唐作藩等的《古代汉语》(北京出版社,1983年6月版,第772页,注[8])亦从郭沫若、马茂元之说,将“泽”注作“污垢”。
然而,笔者认为,无论是旧说,还是郭沫若、马茂元之说,都不可通,皆误。其实,此“泽”乃“泽泻”之省。何谓“泽泻”?东汉大学问家王逸注云:“泽泻,恶草也。”《楚辞·刘向〈九叹·怨思〉》:“筐泽泻以豹鞹兮,破荆和以继筑。”王逸注:“鞹,革也……言取泽泻恶草盛于革囊,满而藏之,无益于用也。”“恶草”,即有害的草,毒草。常以喻奸邪者。如,李商隐《述德抒情》:“恶草虽当道,寒松实挺直。”(清)唐孙华《张蒿园斋观离薋园图》诗之四:“恶草只今仍塞道,芳兰自古忌当门。”故此,“芳与泽其杂糅兮,唯昭质其犹未亏”,则当释为:“芳草与泽泻(恶草)混生在一起啊,而我光洁的品质却没有受到腐蚀。”在此,“芳”,指“芳草”,喻君子,这里喻指屈原本人。“泽”是“泽泻”之省文,恶草,喻指奸邪小人。亏,侵损,腐蚀。
为什么说将“泽”释作“污浊”“污垢”是不可通的,是错误的呢?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应弄清“杂糅”为何义。《希麟音义》云:“糅,谓相参杂也。”“参杂”即“掺杂”。东汉王逸亦将此“糅”注作“杂”。可见“杂糅”乃同义复用;“杂糅”就是混杂,就是掺和在一起。正因为如此,“芳与泽其杂糅兮”中的“芳草”,与“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是迥然有别的;因为,“莲花”是从污泥中“生长”出来的,而这里的“芳草”却是“掺和”在污垢之中的(依郭、马之说)。
据马茂元先生考察,“芳与泽其杂糅兮”这句诗,在屈原的诗作中共出现三次。除了《离骚》中的这次外,还有两次。其中一次出现在《思美人》中,而另一次出现在《惜往日》中。将“泽”释作“污浊”“污垢”,如果单就《离骚》中的这两句看,还勉强讲得通;而若再看其他两篇中的诗句,则明显地悖谬难通了。《思美人》中的诗句是这样的:“芳与泽其杂糅兮,羌芳华自中出。”水泽中的“污浊”“污垢”自然是污泥。因此,若依郭沫若、马茂元与郭锡良等的解说,将“泽”释作“污浊”“污垢”,则“芳与泽其杂糅兮”,就成了“芳草与污泥掺和在一起”,芳草也就成了泥中之物;成了泥中之物的芳草被蹂躏成怎样的一副惨状,是不难想象的。既然如此,它那娇艳的花朵又怎能从污泥中挺拔而出呢?而若将这两句释为“芳草与泽泻(恶草)混杂而生,芳草之花从其中挺拔而出”,则是顺理成章的。《惜往日》中的诗句更能说明问题:“芳与泽其杂糅兮,孰申旦而别之。”“申旦”为何义?“申”是指头一天的傍晚,“旦”是指第二天的早晨;“申旦”即“自夕达旦”“整夜”之义。但这里的“申旦”不仅是“整夜”之义,而且是“申旦达夕”这一成语的省文,即“自夕至晨,自晨至夕,日夜不止”之义。这两句诗的意思是:“芳草与泽泻混生在一起,又有谁去日夜不止地辨别它们呢?”这是屈原暗喻楚王善恶不辨,忠奸不分。而若将此“泽”释作“污垢”,则“芳草”与“污垢”一眼便能看出,又何须“申旦达夕”地去分辨呢?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要断定一个词语是否是省文,以及所省去的究竟是什么词语,不仅要懂得一点古代汉语的修辞知识,熟悉一些古代汉语的熟语,而且还要了解一些古代的风俗与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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