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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化(六):秋毫·寡妻·钟鼓馔玉

作者:陆宗成




  笔者教研时发现,现行人教版高中语文第五册(2002年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2005年6月第一版,2005年6月贵州第一次印刷)文言文的某些译注有些问题。现不揣浅陋,择几例,试析之。
  1.吾力足以举千钧,而不足以举一羽;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孟子·梁惠王上·齐桓晋文之事》)
  “秋毫”,课本译注:“鸟兽秋天生的羽毛,非常纤细。”此译注不妥。“羽”的本义为“鸟毛。特指鸟的长毛。”《尚书·禹贡》:“阙贡唯金三品,……齿革羽毛唯木。”《左传·隐公五年》:“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通常情况下,一提“羽毛”,人们就会想到鸟翅膀的长毛。但从语境看,“秋毫”有细微之意,鸟兽秋天生的毛是出于保温的需要,用鸟兽秋天生的毛作比,其意在“细”,而不在“粗”,其意在“短”,而不在“长”。《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2,第1273页)释“秋毫”:“鸟兽在秋天新长出的细毛。”其例句正是“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所以,“秋毫”译注宜为:“鸟兽在秋天新长出的细毛。”
  2.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 (《孟子·梁惠王上·齐桓晋文之事》)
  课本译注:“见《诗经·大雅·思齐》。给自己的妻子作榜样,推广到兄弟,进而治理好一家一国。刑,通‘型’,作榜样。寡妻,寡德之妻,指诸侯夫人。御,治理。”此译注将“寡妻”释为“寡德之妻,指诸侯夫人”,不妥。“寡”虽有“诸侯王的谦称”的义项,但它与“妻”结合后却不是此义,因为“寡妻”在古代文献中为固定结构,不可随意拆开分解。《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496页)释“寡妻”为“嫡妻,正妻”,例句正是“刑于寡妻,至于兄弟”。《诗经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年7月第2版)亦将例句的“寡妻”释为“嫡妻”。所以,“寡妻”宜译注为:“嫡妻,正妻。”
  3.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李白《将进酒》)
  “钟鼓馔玉”,课本译注:“形容富贵豪华的生活。钟鼓,鸣钟击鼓作乐。馔玉,美好的饮食。馔,饮食。玉,玉一般美好。”此译注将“钟鼓”处理为“鸣钟击鼓作乐”,不妥。古代豪门大户,人口多,排场大,往往列鼎而食,食时击钟奏乐。《唐诗三百首释注》(成都出版社,2000.6,第168页)释“钟鼓”:“据《汉书·食货志》记载,古代富豪之家吃饭时,鸣钟列鼎。后来,‘钟鸣鼎食’即成了富豪之家的代称。”《唐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6,第227页)释“钟鼓馔玉”:“意即富贵生活(富贵人家吃饭时鸣钟列鼎,食物精美如玉)。”所以,“钟鼓馔玉”,宜译注为:“形容富贵豪华的生活。钟鼓,鸣钟列鼎而食。馔玉,美好的饮食。馔,饮食。玉,玉一般美好。”
  贵州天柱二中 556600